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卢修一《日据时代台湾共产党史(1928—1932)》 第五章 改革同盟与临时代表大会(1930—1931) 第一节 党内斗争与第三国际的干涉(一)党内斗争「改革同盟」的成立以及党内的斗争,可以回溯至台共成立的时候。当时三位建党组织者:谢雪红、林木顺、翁泽生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势力:谢和林代表日共系统,翁则代表着中共系统的势力。党内职务分派之后,翁代表的中共系统占有大多数职位,对台湾也有一定的影响力。谢和林是由日共支持而获选为党的领导干部,且第三国际是主要的支持力量。这就是为什么林木顺当选党书记长,而谢及翁分别是负责对日共和中共的联络员的缘故。这也使得刚成立的党能够维持某种内部的凝聚力,但是这种凝聚力在上海台湾读书会事件过后,即迅速瓦解。 自从党在台湾的指导机关成立后,谢雪红开除了属于翁泽生集团的蔡孝乾、洪朝宗、潘钦信、谢玉叶,这使得党内的力量关系有所调整。谢与日共维持密切的关系,在实际上控制了台共,并逐步向文协及农组等左翼组织扩展势力。但翁的系统仍旧存在,蔡孝乾逃抵中国大陆之后,在厦门成立一个台共支部,与翁及其它台共党员恢复了联系[1]。 同样地,潘钦信在厦门恢复了中共党籍[2]。至于其它人,翁泽生及林木顺在四月廿五日事件中并未被捕,仍然保持台共党籍,但同时恢复了中共党籍。以这个名义,他们对上海的台湾左翼学生及分子再度展开工作,甚至在中共的领导下,翁及林成立了「上海台湾青年团」,作为「上海反帝大同盟」的一个分支[3]。翁在上海从事活动时,同时也伺机建立他对台湾党的影响力。 日共和台共东京特别支部被破坏后,台共和日共的关系再度中断,谢于是想寻求中共的资助,这就造成了翁的机会。事实上,在王万得返台后,翁泽生即多次尝试遣回党羽,以图在台湾建立新的基础[4]。王万得返台后获得谢的信任,逐步与台共其余党员建立关系,尤其在松山会议后进展得更顺利。谢对翁的这种争取领导权的宗派主义斗争,于焉展开。 对于台湾情势和策略见解上的差异,也是构成双方敌对态势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九二六至一九二八年(台共建党的那一年),台湾的工农运动已经展开,特别是一九二七年文协分裂后,活动更为蓬勃。文协和农组的左倾招致日本当局的压制,使得多数干部和积极分子(其中包括不少青年)纷纷下狱[5]。这是台湾抗日运动中「痛苦」和「再调整」的阶段[6],也是台共发展中最艰难的阶段。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建党大会决定的政治路线已无法全部加以应用。依据谢雪红的想法,应该借助合法组织以增强党力,使党稳步进展。例如就文协而言,谢认为文协的存在对台共的发展有利,而党的年轻党员以及翁泽生的系统则认为它的存在是台共发展上的一个障碍,应该加以解散[7]。 在年轻和急进党员眼中,特别是曾在中国和日本念书的党员,认为谢对企图独占党的控制权;此外,谢那种与人难以相处的性格也令他们不快[8]。因此,在党员盲目遵循第三国际的指令及谢翁之间的敌对下,党的内哄程度逐渐增加。 一九二九年「二一二事件」发生,有些台共党员提出文协解散的问题。但是,一九三〇年文协第四次代表大会中,在谢雪红的支持下,王敏川出任文协主席,他提出的计划也获得通过;这个计划主要在使文协这个团体变成小市民阶级的斗争组织。因此,与谢敌对的党员认为这个决定是「机会主义」的作法,要求立即将文协解散[9]。 由于见解上的差异和对领导权的争夺,使得党内斗争势不可免;当时有一股外力介入,在改革同盟的成立上扮演了一种决定性的角色[10]。那就是第三国际的介入。 (二)第三国际的介入一九二七至一九二八年是第三国际策略的重新调整阶段,由于与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运动合作的失败,这种调整是必须的。第三国际召开的第六次大会,于一九二八年七月至九月在莫斯科举行,会中正式宣告这种调整的必要[11]。由于第三国际所主导的「国共合作」政策遭遇失败,第三国际必须汲取「中国灾难」的教训:第六次大会中提出东方国家的民族资产阶级已经背叛革命,并且将其归并到帝国主义阵营,因此,与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政策必须抛弃。它同时检讨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革命运动,认为第二国际在这些地区最难推行它的政策,因为这些地区没有真正的共产党。因此,加强这些地区内的共产主义活动,是第三国际最主要和最迫切的任务之一[12]。可以说,一九三○至一九三一年之间,亚洲殖民地区共产主义运动趋于激进的理由,主要是企图实现第三国际上述的方针。台共的改革重组,一方面导因于内部的斗争,另一方面是为了遵循第六次大会的决议,而成为亚洲殖民地区共产党创党、重组的一环。 一九三〇年七月林日高返回台湾,他并没有获得上海第三国际东方局的新指令。稍后,农民组合指导委员会成员之一的陈德兴路过上海,他此行的目的是参加在莫斯科举行的赤色职工国际(Profintern)第五次大会。同年十月,潘钦信奉东方局的命令由厦门抵达上海[13]。在翁泽生的指导下,潘及陈进行撰写给东方局有关台湾情势的报告。这份报告指出台共组织无法发展,党的细胞与党团不分,中央机构的指导力量薄弱,工会的活动也没有进展[14]。 一九三〇年六月,中共中央委员会通过「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决议案,作为「李立三路线」期间各种事件的基本依据。在:这个阶段中,中共在李立三领导下,尝试组织了各种最后终归失败的武装暴动[15]。 「李立三路线」被清算后,十二月初代表中共中央委员会的瞿秋白与翁、潘会面。瞿秋白曾在上海大学担任过翁的教授,依照潘钦信的说法: 「最近依据东方局说,由于台共陷于机会主义的错误,党员缺乏积极性,党组织与成立时并没有很大差别,而且极为幼稚,党的活动也停滞不前,这就是台共为什么不能完成革命运动指导任务的原因。」[16]
因此,在东方局的同意下,中共中央委员会建议台共所有党员进行党的改革工作。瞿秋白并且强调,由于世界经济萧条的影响,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和经济问题日见扩大,因而有利于革命运动的发展。台湾爆发工农革命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环境下,如果党不能克服机会主义的错误,将无法取得未来革命的领导权[17]。瞿在发表中共对台共组织、工人等政策问题的意见后,总结道:「无论如何,台共应该召集一次临时大会,检讨过去的方针,并确立新的正确方针。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必须在大会召开之前,使一般党员从机会主义的误谬中觉醒过来,并在实践过程中克服机会主义的错误。」[18] 稍后,东方局一位苏联籍负责人向翁及潘说话,除了重复翟秋白的指示以外,并表明东方局近日将正式对台共发布新指令。翁和潘因此应该返回台湾,传达第三国际的命令,并准备召开党大会。但是他俩在考虑过后,决定由陈德兴担任这项任务,因为陈当时已无法参加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大会了。他必须向谢雪红传达第三国际改革党的指示,假如她拒绝接受的话,就向王万得和赵港提出这项指示[19]。 谢雪红认为陈德兴于一九三〇年底携回的这项指令是盲目的妄论,并不符合台湾的实际状况,这个指令并不能代表东方局的意见,只能说是翁个人的意见,因此,她拒绝接受。陈德兴停留上海时已经倾向翁泽生,于是照预定计划向王万得提出该项指示,而使得党内斗争趋于公开化。 第二节 改革同盟的组成(1931年1月27日)(一)改革同盟的成立一九二九年间王万得由上海返回台湾,他重新在文化协会中展开活动,并且创办一份名为《伍人报》的杂志,用来作为和各地联系的工具。王万得与翁泽生早有密切的关系,当时台共对党员并没有强烈的拘束力,王的行动并没有完全依照台共的纪律。由于王不满意谢的领导以及与翁有亲近关系,使得王有机会掌握党的领导权。从松山会议开始,他已努力地建立与其它主要党员间的联系。此次陈德兴携回第三国际的指令,王因为有了正式的支持,使得他能够运用合法的手段,迅速地准备党的改革工作。 一九三〇年十二月廿七日,王在台北住所召开会议和苏新、萧来福、陈德兴等人讨论党的改革问题,决定结合下列七位同志进行准备工作[20]: 苏新:矿山工会组织的负责人 萧来福:运输工会组织的负责人 赵港、陈德兴:农民组合党团负责人 庄守:南区负责人 吴拱照、王万得:文化协会党团负责人 陈德兴:负责与各地党员联络的关系人 一九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前述七位党员在王宅集会,讨论成立「改革同盟」的问题。在这次会议中列举了党内机会主义者的各种错误[21]: 1.组织上的封闭主义。 2.政治上的不动主义 3.迄未建立党机关及发展支部 4.党员不过组织生活,也不了解党的政治纲领和政策。 5.党和党团界限不明确。 6.上级机关对于下级机关与党团工作的领导不足。 会中决定:改革同盟必须遵循第三国际的指令,改革同盟也应该维持到党代表大会召开时才解散。七位党员也通过党的暂定方针,主要内容是:党应该激发工农大众的日常斗争活动,从中吸收党员并发展农民运动、工人运动与青年运动,进而扩展党的影响力。此外,七位党员主张与原有党中央机关断绝关系,并公开谴责原先领导机关的反动行为,规定能够查觉自己错误的党员可以加入改革同盟的行列[22]。 选出的临时中央委员会五位成员分别是陈德兴、萧来福、苏新、赵港以及王万得,后三位又同时担任中央常务委员的职务。台湾共划分为五个工作地区,三个地区由党派遣特别代表负责,其余两个地区由党中央委员会直接领导[23]。 改革同盟的成立象征台共谢雪红时代的结束,除了杨克煌以外,松山会议的主要成员都投到改革同盟的阵营去了,谢雪红只能控制国际书局而已,站在她身边的只剩杨家两兄弟:杨克煌和杨克培[24]。改革同盟同时建立了对农组的控制权,谢雪红因而被农组成员斥为叛徒以及反动分子[25]。 在谢雪红这一方面,她也发表一项声明,谴责农组领袖未能了解合法运动与秘密活动之间的区别,事实上这两种方式的结合,在抗日运动的发展上都是必须的[26]。 (二)第三国际东方局的指令及党的改革准备一九三一年二月,台共新领袖王万得在给第三国际东方局的报告中指出:改革同盟成立之后,谢雪红是党内唯一拒绝进行改革工作的中央委员;改革同盟将积极召募党员,并扩展党在左翼组织内的影响力[27]。 一九三一年三月十日,东方局透过中共的协助,以“致台湾共产主义者书”答复台共的报告[28]。这封信延伸了第三国际第六次大会采用的资本主义第三期的理论,东方局强调:世界经济萧条日益加深,资本主义与苏维埃社会主义之间的冲突也日益扩大,同时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矛盾也加深了。新的世界大战已无可避免,为了化解这个危机,资本主义国家毫无疑问地将加强他们的剥削与压制,这种情形因而有助于无产阶级运动及解放运动的迅速发展。台湾是殖民地的一环,并不能避免革命斗争高潮的来临,因此台湾的同志应该克服自己的主要弱点——诸如它们的被动以及缺乏组织和革命斗争的指导等,应该将少数人组成的小团体转变成一个坚固而团结的共产党组织,以便完成它最初的任务——领导台湾的工农运动,确保殖民地解放,并参加世界革命的阵营。在同一封信中,东方局列出闻名的十项基本口号,这些口号反映了台共当前革命阶段的需要[29]。 改革同盟接到这封信之后,从一九三一年四月二十日开始,即在王万得的指导下成立委员会,着手准备党员代表大会。 一九三一年四月十四日,潘钦信奉东方局和中共的建议回到台湾,一星期后召开了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会。参加筹备会的有王万得、苏新、萧来福及潘钦信,潘钦信向大家展示东方局的指令以及中共有关改革台共党务的建议,潘并负责起草新的台共政治大纲[30]。 经过一个月的筹备后,筹备会召开了最后一次会议,会中决定从五月三十一日开始召开党的临时大会,会议地点则由王来决定。参加人数预计有下面七位[31]—— 潘钦信:第三国际的代表 王万得:改革同盟中央委员会代表 萧来福:工人运动党员代表 颜石吉[32]:农民运动党员代表 刘守鸿和庄守:南部地区代表 苏新和简娥[33]:北部地区代表 筹备会结束后,王和苏开始联络党员。苏新携带新政治大纲的各项计画,于五月底前往台湾南部,分别接触党员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同时,王万得也在五月二十五日和二十六日在台北召开北部地区的党员会议。这些党员赞同新的政治大纲,并通过一系列的决议,这些决议日后在党员代表大会中均被接受。 第三节 党的临时代表大会与新的政治大纲(1931年5月31日—6月2日)(一)临时代表大会尽管某些党员被逮捕(如赵港和陈德兴[34]),党的临时代表大会仍于一九三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至六月二日在淡水附近八里观音山麓召开。第三国际代表潘钦信在会中首先报告东方局的指导意见及中共的友好建议,然后指出:「台共已经落入机会主义者手中,应该纠正这种错误并确定新的方向。改革的主要方针是清除党内『小资产阶级』成分,这种成分就是机会主义的根源。在挑起工农日常斗争的行动中,应该察觉这种机会主义的错误,这种做法还可以在工农大众中吸收新党员、坚固党的无产阶级成分,以确保台共的布尔什维克化」[35]。潘钦信同时指出,改革同盟是为了实行第三国际的指令而组织的「党中党」,虽然政治动机正确,但它还是违反某些组织的原则,这就是为什么改革同盟应该解散的原因[36]。 最后,大会决定解散改革同盟、通过新的政治大纲,将谢雪红、杨克培、杨克煌等人开除党籍,同时选出中央委员:潘钦信、颜石吉、刘守鸿、王万得,候补委员萧来福、简娥;而由潘钦信、苏新、王万得出任中央常务委员[37]。 六月四日,常务委员在台北开会,会中分配党内职务如下[38]: 1.执行局—— 书记长:王万得 组织部负责人:潘钦信 宣传煽动部负责人:苏新 2.地方负责人 工人运动负责人:萧来福 农民运动负责人:颜石吉 中部地区负责人:詹以昌 南部地区负责人:刘守鸿 东部地区负责人:卢新发 北部地区:由中央委员会直接领导 党员大会过后,王万得向第三国际东方局报告会议结果,潘钦信也草拟“接受中共党中央建议的决议书”一份,在决议书中潘钦信特别指出:中共在台共建党大会和临时大会所给予的支持,具有国际性的意义;这个决议书也强调台共寻求中共支持的期待心理,为的是想促成台共的布尔什维克化,并与中共建立更密切的关系[39]。在这份决议书中「布尔什维克」一字反复出现五次,反映了一种情形,即中共四中全会(一九三一年一月)后,以陈绍禹(王明)、秦邦宪(博古)为首的国际派——所谓「二十八个布尔什维克」——在党内取得完全的胜利。台共临时代表大会的结果正是上述这种情形在台湾的翻版[40]。 改革同盟的成立原本是基于第三国际的指令和中共的支持,因此,临时大会的召开不仅象征台共「激进分子」的胜利,更具意义的是,象征了第三国际权威的维持与胜利。尽管谢雪红曾赴莫斯科受训,但由于她对第三国际的指令采取怀疑的态度,因而遭到开除党籍。台共临时大会的作法,就是要贯彻第三国际的路线与权威,任何反抗者不论所持理由为何,都必须受到制裁。就这一点而言,一九三一年在台湾海峡两岸共党阵营中所发生的结果,竟然是一致的。 改革同盟的成立和它的成功,在台共发展的过程中成为一个不寻常的事件。依据组织原则,既然有进行改革的必要,就应该直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日本也如此认为,他们怀疑改革同盟的行动到底是不是基于第三国际的指令[41]。但是就像第三国际代表潘钦信在临时大会的简短致词所指出的一样,改革同盟本身违反了组织的规定。形成党中党的现象严重损害了组织原则。就这方面来说,即使它忠实地服从第三国际的命令——动机是正当的,改革同盟也必须加以解散。 因此,以党员代表大会名义刊行的“告全体同志书”中,同时强调了两点,即改革同盟在党的改革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它必须解散的理由。同一封信也号召全体台共党员配合党一致行动,并遵照党的正常路线活动[42]。谢雪红在一九三一年六月被捕受审,在她的供述状中指出,改革同盟在否认党的存在后,也不得不承认党的存在事实,在准备党的临时大会名目下,改革同盟所进行的只不过是夺取党内领导权的阴谋[43]。 (二)新的政治大纲对于殖民地革命,改革同盟采纳第三国际第六次大会通过的新策略;而在台共内部,此时正出现了反对谢雪红的暗流,这些都是改革同盟演进的主要特点。临时大会实行了新的政治大纲,毫无疑问地,不只反映出第三国际有关殖民地和半殖民地革命运动的主要指导路线,也反映出革命策略的极左趋向: 「……台湾资产阶级并不愿与帝国主义分离,他们只要求在帝国主义的统治下能够改善自己的地位,以及维持同样的剥削机会而已;他们在帝国主义的权力庇护下,想随帝国主义的发展而发展。……目前的台湾资产阶级明显地违背了民族的利益,并且公然与帝国主义者妥协。他们不仅不再成为一股革命力量,相反地,他们却构成革命的障碍。」[44]
因此,只有在无产阶级的指导下,农民、小资产阶级、工人大众才是革命的推动力量。也只有在无产阶级的指导下,「废除民族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政策,在农村及工厂内进行猛烈的阶级斗争和武装革命,才能完成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建立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政权」[45]。这份新的政治大纲和一九二八年的大纲有所不同,在它的策略中显示出三个主要目标[46]:1.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实现台湾独立。 2.实施土地革命,消灭封建残余势力。 3.建立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政权。 为了达到这三个目标,在第三国际东方局的指导下,新的政治大纲将其政治策略浓缩为十点[47]: 1.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实现台湾独立。 2.没收帝国主义者的一切企业和银行。 3.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贫农和中农使用。 4.实行八小时劳动制,实施国家失业救济、实施社会保险等制度。 5.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累进税制度。 6.革命的言论、出版、罢工的绝对自由。 7.建立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政权。 8.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 9.联合日本、中国、印度、朝鲜的工农大众。 10.联合苏联和世界无产阶级。 新的政治大纲抄袭第三国际第六次大会有关资本主义第三期的理论,它强调台湾的革命运动依靠着世界革命和台湾内部情势的变化,这个运动将逐步发展,无可避免地应该会达到它的发展高潮。但是目前革命力量仍然十分薄弱,党对群众的影响力也很有限。党的政策和党的存在并不为多数人民所了解,这就是为什么党应该对民族主义改革派和民主社会主义分子展开斗争,以争取广大群众的原因,它同时应该攻击左倾和右倾的社会主义者,使党能遵循布尔什维克的正确路线。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政治大纲一改过去对台湾原住民的漠视态度,而把它当作少数民族问题来看待,因此提出「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主张[48]。这个态度与第三国际及中共的第六次大会所有的规定一致,但是这个态度的转变,主要是由一九三〇年十月发生的雾社事件而来的[49]。新的政治大纲强调成立一个少数民族委员会,以及与原住民组成联合阵线打击日本人的必要性。依据新的政治大纲,台共所犯机会主义的错误是由于党员大多数是小资产阶级的结果,同时组织的数目也过于有限,党因而不能领导革命斗争工作。因此,党今后的主要任务应该是:扩大党组织,从工农中征募新党员,同时在企业中扩展党的支部[50]。 临时大会召开后,党的新领导阶层分发一份“有关征募党员的指令”。依据这份指令,党要抛弃机会主义的态度,主动地在大企业的工人、贫农及城市的边缘分子中吸收新党员[51]。新的党中央极力强调世界资本主义的第三期危机论,认为第二次帝国主义战争以及革命武装斗争已日益迫近,因此应该降低党员的社会标准,并大量征募工农群众以迎接革命的高潮。 [1] 蔡孝乾,《江西苏区·红军西窜记回忆》,页1、11。 [2] 《沿革誌》,p.673。 [3] 《沿革誌》,页813—815,这个大同盟包括了大约70个中国人、韩国人和台湾人的团体。 [4] 参阅《沿革誌》,页820,以及谢雪红在预审法庭的供词,同书,页684。 [5] “台湾解放运动各团体的现势”,《台湾民报》,345期,1931年1月1日,页3。 [6] “台湾社会运动团体”,《台湾民报》294期,1930年1月1日,页8。 [7] 翁泽生因此托他的一个拥护者将这个想法转达给台共的党员。参阅《沿革誌》,页820。 [8] 杨子烈曾特别提及,当她与谢雪红及其表兄弟(林木顺)在莫斯科「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读书时,谢对待林所表现的专制严厉的性格。参阅:杨子烈,页156。 [9] 《沿革誌》,页264—265。叶荣钟等著,页352—353。 [10] 郭乾辉,页40。 [11] 此一策略遭到托洛斯基的指责,当时托氏由于和斯大林争权,已被排除于第三国际的领导圈子之外。Cf. Carrère d'Encausse et Schram, pp.85—86. [12] 参阅第七章第一节,第二大段。 [13] 《沿革誌》,页673—674。陈德兴,高雄人,1930年4月经赵港介绍加入台共。参阅《台共秘史》,页43。 [14] 《沿革誌》,页674。 [15] Cf. Guillermaz, Histoire du parti communiste chinois, t.1, pp.198—204. [16] 潘钦信被日警逮捕后的供词,参见《沿革誌》,页674的引述。 [17] 《沿革誌》,页674—675。 [18] 《沿革誌》,页675。 [19] 同上,页675—676,谢否认这种说法。她说陈在通知她之前,已经和王连络好,同意成立改革同盟。参阅谢雪红在法庭的供词,见《沿革誌》,页684—685。 [20] 《沿革誌》,页676。 [21] 《沿革誌》,页677—678。 [22] 《沿革誌》,页678—680。 [23] 卢新发负责东区(宜兰、花莲、台东);刘守鸿负责南区(台南)及高雄、澎湖地区;北区(台北、新竹)及中区(台中)由中央委员会指挥领导。参阅《沿革誌》,页680。 [24] 参阅《沿革誌》,页633,王万得送达第三国际东方局的报告中特别指出,大部分党员均属于改革同盟,只有单独几个人仍受谢的影响。 [25] 参阅“臺北國際書局同人反動に關する聲明”,见:《沿革誌》,页689—690。 [26] 参阅“臺灣農民組合の聲明書に對する聲明”,见:《沿革誌》,页690—692。 [27] 有关王万得的报告,参阅《沿革誌》,页692—694。 [28] “臺灣共產主義者に致する書”,收入:《沿革誌》,页694—701,参阅附录二。中共中央委员会将此信交给翁泽生,转派身为中共共青团团员也是上海台湾反帝同盟成员李清奇带回台湾,将第三国际的指令转达给王万得,参阅《沿革誌》,页694。 [29] 参阅附录二。 [30] 《沿革誌》,页712。 [31] 《沿革誌》,页712—713。 [32] 颜石吉,屏东人,1927年9月,他在屏东成立农民组合支部。1928年底第二次代表大会,他被选为农组中央委员会委员。二一二事件中被日警逮捕,不久遭到释放。1930年3月由赵港吸收为台共党员。参阅《台共秘史》,页48;“臺灣共產黨事件”,页2;《沿革誌》,页1098、1103。 [33] 简娥,高雄人,中学时即与张玉兰来往,两人同时加入农民组合的活动。1928年7月因此而遭学校开除。简氏身为女性又是农组会员,遂成为当时的锋头人物。1930年11月,由颜石吉吸收加入台共。参阅《台湾新民报》345期,1931年1月1日,页26;《台共秘史》,页31—33;“臺灣共產黨事件”,页2。 [34] 参阅第六章第一节。 [35] 《沿革誌》,页714。 [36] 同上。 [37] 同上,页714—715。 [38] 同上,页715。 [39] “中國黨中央の提議を接受する決議案”,收入《沿革誌》,页716。 [40] 参阅1931年8月刘缵周送达的日共指令(第六章将加以叙述),见:《沿革誌》,页741。 [41] 《沿革誌》,页714。 [42] “全體同志に告ぐる書”,见:《沿革誌》,页716—718。 [43] 参阅“謝氏阿女豫審廷に於ける供述要旨”,《沿革誌》,页687—688。 [44] “台湾共产党政治大纲”(1931),见:《沿革誌》,页722—723。 [45] 同上,页722。 [46] 同上,页721—722。 [47] 这十点依据的是,1928年7月中共在莫斯科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所通过的政治决议案: (1)打倒帝国主义的支配。 (2)没收外国企业、银行。 (3)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的权利。 (4)打倒军阀及国民党政权。 (5)建立代表工农兵的苏维埃政权。 (6)实施八小时工作制,提高工资,救济失业者,实施社会保险制度。 (7)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士民。 (8)改善士兵生活,提供土地和工作。 (9)废除政府、军阀、地方的苛捐杂税,建立统一累进税。 (10)与苏联及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 参阅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政治决议案”,见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中国部会编,《中國共產黨史資料集》(东京:劲草书房,1972),第四辑,页7。 [48] 台湾的住民有三个来源:来自中国广东、福建的移民,汉化的平埔族,以及尚未汉化、居住在台湾中央山脉的原住民。Cf. Imbault-Huart, C. L'?le Formose, histoire et description, réimpression(lère éd. Paris: Ernest Leroux, 1893)(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页233)。此处指的是第三类未汉化的原住民。 [49] 1930年10月27日,中部的雾社原住民起义反抗日本人,杀死一百多人。日本的镇压行动造成原住民上千人的死亡。这项起义事件使得台湾民族运动的领导人改变了态度而支持反抗者。参阅:戴国挥,“雾社起义与中国革命:汉族系中国人中的少数民族问题”,《思想》596期,1974年2月,pp.66—77;597期,1974年3月,页93—107。 [50] 《沿革誌》,页729—730。 [51] 参阅“黨員獲得に關する指令”,见:《沿革誌》,页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