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奥格斯特·倍倍尔 -> 《妇女与社会主义》(1879年) 第二十八章 未来的妇女 这一章我写得非常简短。综上所述,本章只是对未来社会的妇女地位作出结论,这些结论现在就是读者本人也不难得出。 新社会的妇女在社会上、经济上是完全独立的,她们不再遭受任何统治和剥削,同男人一样,她们享有自由和平等,并且是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她们除了性别和性功能的差别外,都同男人一样,应受到同等的教育,因为她们是在健全的生活条件下生活,所以她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充分发挥和显现她们在体力和智力这两方面的能力;她们可以选择那些符合自己的愿望、爱好和条件的工作,在同男人一样的条件下进行活动。她们可以在一个生产部门当实际的工人,同时把一天的另一部分时间用于教育工作,当教师、做保育员,第三部分时间用于研究艺术或科学,第四部分时间,再担任一项行政职务。只要她们情愿,只要给她们提供机会,她们就会从事研究、进行工作、享受娱乐,以及同妇女或男人进行各种交谈。 象男人一样,她们可以自由地、独立自主地选择爱人。她们可以自由求爱或接受爱。除了凭自己的感情以外,她们在最终结成良缘时不受任何制约,这种结合如同直到中世纪时的婚姻是私人契约一样,完全是一种没有官方介入的私人契约。在这方面,社会主义没有什么新创造,它只不过使那些在私有制统治社会以前所公认的东西,在高级文明阶段、在新的社会形态下,重新恢复起来罢了。 人只要在不损害他人或给他人造成不利的前提下,可以尽情地满足自己的需要。性冲动的满足同任何其他自然需要的满足一样,都是个人的私事,不需要同任何人解释,更不允许无关者干涉。我怎样吃,怎样喝,怎样睡觉以及怎样穿衣,完全是我个人的事,同样,和异性交往也是个人的事。在未来社会中,通过教育和社会联系,人的见识和教养、人的充分的独立等一切素质都会任其自然发展,这一切将会促使每一个人不去做于己不利的事情。未来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在很大程度上将会比当今社会的男人和女人更能克制和认识自己的本性。而对于性问题羞于启齿和可笑的神秘感等现象也将不复存在,从而使两性之间的交往比今天更为自然和健康。假如已经结合的男女变得不和、产生了失望甚至厌恶,那时他们就会要求解除这种不正常的婚约,因为这是符合道德规范的事。由于迄今造成许多妇女独身或卖淫的情况已经统统消失,所以男人也不可能再占统治地位了。另一方面,社会状况的根本改变也将消除婚姻生活中的许多障碍和干扰,这些障碍和干扰今天仍然影响着婚姻生活,使其无法维持下去。 当今妇女所遇到的重重障碍、矛盾和违反自然的现象,越来越被广大公众所认识,而且这方面的情况无论在社会学著作中,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表现得十分生动,不过人们常常采用不恰当的表达方式。任何一个有思想的人都不能否认,当今的婚姻日益和婚姻的目的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对那些认为恋爱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天经地义的,却并不因此主张改变现存社会状况的人,自然不需要感到惊异了;这些人认为,只应当为特权阶级索回两性的交往自由。马蒂尔德·莱希哈尔特—施特罗姆贝格在同主张妇女解放的女作家范妮·勒瓦尔德进行辩论时这样说过:[1] “假如您(指范妮·勒瓦尔德)要求妇女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同男人完全平等,那么,乔治·桑在为争取妇女解放所做出的努力也必定是正确的,因为她竭力追求的无非是男人长期以来绝对占有的东西。为什么只让妇女在理智上平等,而不许她们在感情上也平等,为什么妇女不能像男人一样,自由地爱人和自由地被人爱,这方面确实找不出任何合乎理性的原因。然而,如果妇女按其天性应有最充分地发挥聪明才智的权利与义务——我们不应当埋没我们的这些天才——,以便同异性在智力方面展开竞争,那么,她们同样也应当有激发感情冲动的权利,以便用适当的方式保持理智和感情的平衡。这里,我们以歌德这位最伟大的人物来作例证,他经常地、一再地把自己炽热的感情和发自伟大心灵的爱慕倾注给各种各样的妇女,然而我们读了这一切却没有产生一点点道德上的反感。明智的人把这些看作理所当然,因为歌德具有难以满足的伟大心灵,只有狭隘的道德说教者才对此持谴责态度。可您为什么要讥笑妇女中间的‘伟大人物’!……我们假定,所有的妇女个个都是乔治·桑那样的伟大女杰;所有妇女都象卢克勒蒂·弗洛里安妮一样,她们所有的孩子都是同情夫所生之子,在这些孩子身上她们不仅倾注了全部纯真的母爱和心血,而且还以智慧和理智培育孩子们成长,那么,这个世界将会是怎样的呢?勿庸置疑,那时的世界同今天的世界一样,照样存在,照样进步,也许还会更加美好。”
但是,为什么只有“伟大人物”才可以这么做,而那些不是“伟大人物的”人就不能这样做呢?假如歌德和乔治·桑——像他们俩那样做过的和正在那样做的人是很多的,我们只不过选择了他们两个人——可以随意流露自己的感情,尤其是描写歌德爱情生活的书大量出版,崇敬歌德的男男女女的读者又都是虔诚而狂喜地一口气把这些书读完,那么,为什么歌德和乔治·桑这样做就博得狂热的赞美,而其他人这样做就遭到非难,就有人如此大惊小怪呢?的确,在资产阶级社会是不可能实现恋爱自由的,这一点我们已经有所论述。不过,只有在所有的人都生活在类似今天上等人在物质上、精神上所享受到的那样的社会条件下,人们才能得到恋爱自由。乔治·桑在她的《雅克》一书中描写一个男人,对他的妻子同别人通奸的事,得出了这样的评论:“没有一个人可以驾御爱情,爱或者不爱完全不是哪一个人的过错。使妇女卑贱的是欺骗;通奸的构成不在于她委身于情夫之时,而在于她后来同丈夫的共眠之夜。”基于这一观点,雅克认为,把自己的位置让给情敌薄勒尔是他的义务,他还从哲理上对这件事做出推论:“薄勒尔假如处在我的地位,他一定会心安理得地殴打他的妻子,然后就去拥抱遭到殴打又被他亲吻的、因而受到侮辱的妻子,绝不脸红。”还有一些男人,按照东方的习俗,干脆杀死自己不忠的妻子,因为他们把妻子看作是自己法定的财产。也有一些人则同情敌决斗,杀死他或战胜他,然后向他们自已认定所爱的女人要求亲吻,要求爱抚,这时妇女要么惶恐地逃跑,要么就无可奈何地顺从。一般说来,这也是夫妇生活中通常采用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在我看来,猪的爱情方式也不会象这些人那么卑劣,那么粗暴。”[2]勃兰德斯在评论这一段话时说:“今天,在我们这些有教养的人看来,这是尽人皆知的真理,而在50年前,它却被人看做是骇人听闻的诡辩。”但是,那些“有财产,又有教养的人”至今仍然没有勇气公开承认乔治·桑提出的原则,尽管他们事实上是按照那些原则生活的。这些人同他们在道德和宗教方面是虚伪的一样,在婚姻方面也是伪君子。 如今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做歌德和乔治·桑做过的事,虽然这些人不能同歌德和乔治·桑的相提并论,但是,他们却丝毫没有因此在社会上失去尊严。人们只要有显赫的地位,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过,从资产阶级的道德观点来看,歌德和乔治·桑的自由则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因为他们破坏了社会所规定的道德准则,触犯了今天社会制度的本质。强制婚姻在资产阶级社会是正常的婚姻,是唯一的“合乎道德的”两性结合,任何其他的性结合都是不道德的。我们已经确凿地证明,资产阶级的婚姻是资产阶级财产关系的结果,因为它是同私有制和继承权紧密相关的,所以,这种婚姻不过是为了能有“合法的”继承人罢了。这种婚姻在社会制度的压力下,即使没有任何财产可继承,也要受到强制[3]。这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法规,违反这一法规,不论男女,只要他们私通或离婚都将受到国家监禁的处罚。 在社会主义社会,除非人们愿意把个人和家庭的日常用品看成遗产,就不再有任何可以继承的物品。从这一点来看,今天的婚姻形式也将会消失,同时,继承权问题也将随之解决:社会主义甚至没有必要去废除继承权,因为私有制已不复存在。就是说,妇女自由了,她们的孩子只会给她们增添生活的乐趣,却不会妨碍她们的自由。她们一旦需要帮助,那么,保育员、教师、女朋友和女年青的姑娘都会成为她们的帮手。 将来,也许会有一些男人讲出类似亚·洪堡讲过的话:“我并非为了当一家之主而生。在我看来,结婚是一种罪恶,生孩子则是一种罪行为。”这有什么了不起呢?自然本能的支配力会设法在其他人那里找到平衡。不论洪堡的敌视婚姻,还是叔本华、麦兰德或V. 哈特曼的哲学悲观主义(他们认为,在“理想国”中,人类将自行灭亡)都不会使我们感到不安。这里,我们同意拉策尔的观点,他非常正确地写道:“人类已不再把自己看作是超脱自然规律之外的,人类终于开始寻找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中合乎规律的东西,并且竭力使自己的生活符合自然规律。人类同自己的同类已经不是依据几个世纪形成的原则,而是依据对自然认识的理性原则去安排他们的共同生活,也就是建立家庭和国家。迄今仍由一切可能的来源所维持的政治、道德和法律的原则,将来只能依据自然法则来塑造。人类几千年来梦寐以求的符合人的尊严的生存终将成为现实。”[4] 这个时代很快就会到来。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经历了各个发展阶段,终于达到了能够起步走向共产主义所有制、完全的平等和博爱的境界,不过,这一切已不再仅仅是为了上等人,而是为了整个人类。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伟大进步。资产阶级社会徒劳地企求而未能做到的、也肯定是不能做到的就是确立全人类的自由、平等和博爱,这一点将由社会主义来实现。资产阶级社会只能提出理论,而实践,像其他许多问题方面的情况一样,同理论是背道而驰的。社会主义将把理论和实践统一起来。 但是,当人类返回到自己发展的起点时,它已经处在比原来的起点更为高级得多的文明阶段上。如果说原始社会在氏族和部落中还有公有制的话,那也仅仅是最原始的形式和处于不发达阶段。自那时以来所完成的发展过程使公有制消失到只剩一部分,而且是无足轻重的残余。氏族解体了,最后整个社会也分成许多个体,但是,在各个不同阶段,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满足了多方面的需要,各氏族和部落组成了民族和较大的国家。与此同时,又出现了另外一种状况,它与社会提出的各种需要发生尖锐的矛盾。将来的任务是在极其广泛的基础上,把财产和劳动资料重新变为公有,以解决这些矛盾。 社会将收回原本为它所占有并且由它创造的东西,社会可以使所有的人按照重新创造的生活条件在最高级的文明阶段生活,也就是说,社会将把在比较低级的状态下,只有个别人或个别阶级才有的物权提供给一切人。今天,妇女又重新发挥她们从前在原始社会发挥过的那种积极作用,不过她们已不是作为女主人,而是作为同男人有平等权利的人发挥着作用。 巴霍芬在他的《母权论》一书中写道:“国家发展的终点正是符合人性的生存的起点。原始的平等又重新出现。人类社会的循环是以母权的物质存在开始,又以母权的物质存在告终。”摩尔根对这一点写道: “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来,财富的增长是如此巨大,它的形式是如此繁多,它的用途是如此广泛,为了所有者的利益而对它进行的管理又是如此巧妙,以致这种财富对人民说来变成了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人类的智慧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了。然而,总有一天,人类的理智一定会强健到能够支配财富,一定会规定国家对它所保护的财产的关系,以及所有者的权利范围。社会利益绝对高于个人利益,必须使这两者处于一种公正而和谐的关系之中。只要进步仍将是未来的规律,像它对于过去那样,那么,单纯追求财富就不是人类的最终的命运了。自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所经过的时间,只是人类已经经历过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只是人类将要经历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社会的瓦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那个历程的终结,因为这一历程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
这样,持有各种不同观点的人,依据他们各自的科学研究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妇女完全解放、男女完全平等是我们文明发展的目的之一,地球上没有任何势力能够阻止这一目的的实现。但是,这一目的只有在消灭人对人的统治,也就是消灭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的变革中才能实现。只有那个时候,人类才能获得最充分的发展。人们几千年来所梦想和渴望的“黄金时代”终将到来。阶级统治将永远消亡,而男人对妇女的统治也将随之告终。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5] [1] 见《妇女的权利和义务。对范妮·勒瓦尔德的书信<支持和反对妇女>的答复》,1871年波恩第2版。 [2] 乔治·勃兰德斯:《19世纪的文学》,莱比锡1883年版第5卷。 [3] 谢夫勒博士在他的《社会机体的结构与生活》一书中提出:“由于离婚容易而使婚姻关系疏松的确不是好事,它违反人类联姻的道德使命,既不利于保持人口,也不利于教育子女。”根据上面所述,我们认为这些观点不但是错误的,甚至应当认为是“不道德”的。谢夫勒博士也承认,在文明程度远比当今社会更高级的社会中,实现或坚持违反该社会的道德观点的制度都是不可能的。 [4] 海克尔:《自然造物史》,第4版。 [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