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理论与实践

  毛泽东写过两本系统地论述哲学的小书:《实践论》与《矛盾论》。前者写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后者完成于同年八月。据两书的编者所作题解,其目的均在于“为了克服存在于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换句更明白的话说,即毛氏写作这两篇论文的主要用意,在于从根本理论上给予王明派以打击。看过我们前面的文字,读者们想必记得一九三七年前后正是毛泽东补修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时期。读者们想必也还记得,在抗日战争初期,那个在遵义会议上被撤职的王明及其一派并未完全失势,他们所能予毛泽东一系的威胁还是相当“严重”的。毛泽东为要确保并巩固其业已取得的胜利,必须继续斗争,而且要全面地斗争。那意思是说,毛泽东不仅要在军事和政治的领导上(这方面他当时业已获得重大胜利),而且要在理论思想的领导上,打击并克服王明系统的“教条主义”。在理论斗争中,最基本的一个战场自然是哲学阵地。毛泽东于是开辟了这个阵地。此外,我们知道,毛泽东很久以来被王明们称为“经验主义者”。为要摘去这顶不很光明的帽子,毛泽东也必须向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学问钻研一番,以便一方面提高自己,另方面予攻击者以反击——将另一顶帽子回敬论敌。

  这样一种写作情况,决定了这两本小书的性质。首先,它们与其说是毛泽东阐明或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专著,毋宁说是毛氏自修这种学问时的笔记而加以系统化的叙述。其次,它是政治性超出于学术性的。我们说二书实际上是读书笔记,绝无想贬低其价值的意思。任何一种著作的价值,都不是决定于它的体裁的。列宁的《哲学笔记》,价值绝不低于他的哲学专著《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十一条纲要,当然与恩格斯的正式著作《费尔巴哈论》具有同样的价值。所以问题不在于形式上的体裁,而在于实质上的思想内容。同样是笔记,可以是平庸的抄录,简单作备忘之用;亦可以是高明的提炼,其中迸发出智慧接触时的火花,它们可以是低能的误解,将原作的精华变成糟粕;同时相反,亦可以是天才的领悟,或化原作的腐臭为神奇,变谬误为真理(例如马列诸人之于黑格尔),或将原有的宝藏发掘光大,将普遍的真理具体应用(例如列宁在许多问题上对马、恩的关系)。列宁的许多名作其实都可算作笔记,特别是《国家与革命》,其中一大部分是摘录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学说的文字,它只加了“许多注释和附论”(见列宁致加米涅夫的信)。可是这种体例却毫不影响读者“感觉到思想和意志的强烈的冲动”,毫不损害这本名著非常巨大的价值。因此,如果有谁看见我们将毛氏的两篇哲学论文算作他自修哲学时的笔记感想而生气,那只由于他要神化毛泽东的可怜企图罢了。

  至于说那两篇文章中,政治性远超于学术性,其本身亦非绝对的毛病。列宁说得好:“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上自始至终都是有党性的”。哲学上的超然态度原不过是一种有意或无意的欺人之谈。哲学总是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为某一阶级利益与某一政治思想服务的。所以问题不在于谈哲学时是否牵涉到政治,却在于它谈得对不对,牵涉得好不好。

  毛泽东的“哲学笔记”够得上我们上举的哪一种标准呢?它们对马、恩、列诸人的原著说来,是平庸的抄录,是低能的误解,是高明的提炼,还是天才的领悟呢?依今天中共的宣传家们的说法,毛氏的哲学著作也是对于马列主义的“天才的、创造的发挥”。这当然是胡说八道。不过我们也愿意承认,毛泽东这方面的成就,比之于他所崇拜的斯大林,却确是高出一筹的。斯大林为要表明他在哲学上也是“伟大天才”起见,我们知道,他曾经给旧本《联共党史》写了第四章中的第二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他是这样写法的,首先,他宣布:“辩证法是与形而上学根本相反的。”接着,他便一二三四地列举了二者相反的四点,亦即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上:抄录了辩证法的四个基本特征,然后他就跟着做了七个“由此可见”,有如:“由此可见,为了在政治上不犯错误,便要向前看,不要向后看”,“由此可见,为了在政治上不犯错误,便要做革命家,而不要做改良主义者”,“由此可见,为了在政治上不犯错误,便要执行不调和的无产阶级政策,而不要执行调协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利益的改良主义政策……”最后,他便做结论道:“以上便是应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去观察社会生活,去观察社会历史的情形。”斯大林这个样子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挥”,给人的印象是与哲学顶顶没有关系的。它令人想起法院里判案的主文,也叫人想起基督教会里的教义问答与十诫。实际上,这些根本不能叫做哲学讨论,而只是共产党官僚在“哲学”方面所发的绝对命令罢了。普列汉诺夫在恩格斯《费尔巴哈论》俄译本第二版所作序文中方写过这样有意思的话:

  “斯宾诺莎谈到培根时说:培根没有证明自己的意见,而只是叙述了自己的意见。如果颁布命令这个词还不能更好地说明别尔嘉耶夫先生叙述自己思想的方法,那末用斯宾诺莎论培根的话来论别尔嘉耶夫也可以。不过当培根这样的思想家叙述或是像颁布命令似的阐述自己的观点时,在他的命令和描述里可以看到许多非常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在别尔嘉耶夫先生那样糊涂的头脑所颁布的命令中,根本没有一点教益的东西。”

  这几句话,我们可以移赠给斯大林,只要将“别尔嘉耶夫的糊涂头脑”,改成为“斯大林的官僚头脑”就够了。

  斯大林这种官僚的哲学抄录,不但没有教益,而且还极其错误,因而是非常有害的。稍稍学过一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都明白,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全部学说,并非从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上“由此可见”出来。杜林先生当年就曾如此诬蔑过马克思,恩格斯为此回答道:“马克思只是在提出自己的历史经验的证明之后”,才说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占有方式以及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那种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第一个否定,而将来的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则是否定的否定。恩格斯接着又说:

  “所以当马克思把这一过程称为否定的否定时,他想也没有想到要以此来证明这一过程的历史必然性。相反地,在他以历史观点证明了这一过程部分已经真正实现,部分往后还一定要实现以后,他才指明,这样的一个过程而且是按一定的辩证法的规律发生的。全都就是如此。”(《反杜林论》译本第一三八页)

  可是斯大林的“哲学”恰好是反其道而行之。因为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否定的否定,“由此可见”,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否定了自己劳动的个人所有制,而社会主义的所有制一定又要否定资本主义的所有制。这样一来,马克思的客观的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给变成了比黑格尔更不如的(因为黑格尔绝不会如此浅薄的)主观的唯心主义的辩证法。马克思叫黑格尔的辩证法顶天立地站起来,斯大林却将马克思的辩证法又来一个倒栽葱着了地。

  毛泽东研究辩证法的态度虽然也一再声明:“当马克思、恩格斯把这事物矛盾的法则应用到社会过程的研究的时候……”,“马克思把这一法则应用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研究的时候……”因此也多少犯着我们上引恩格斯所指出先后倒置的毛病;不过整个说来,毛泽东确能注意对事物作具体与客观的研究,并非简单规定了几条辩证法原则,就“由此可见”地推论出种种有关乎社会历史与革命行动的戒律,他并不企图用辩证法法则去代替社会科革与革命科学。因此我们说,毛泽东在这方面确高出斯大林一筹。

  斯大林给联共党史写的那一节“钦定哲学”,不但是最平庸的抄书,而且是极低能的误解。至于毛泽东的“笔记”,虽然完全称不上高明的、更不必说是“天才的”、对于辩证唯物论的发挥,但最低限度,它们表明了毛泽东如何以自己的方式体会了马克思列宁的思想方法,并且给自己的思想方法找寻了哲学根据,人们可以不同意他的体会,也可以批评他找来的根据,却不能说他是简单的抄袭。

  毛泽东不是以哲学家的资格,而是以革命政治实行家的资格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所以他不像思格斯与列宁那样,从所有方面接触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而只选择了认识论中的一部分:实践的意义,以及辩证法中的一个规律:矛盾论。正确些说,毛泽东主要是从这两个特定问题入手,企图把握纵非全部但属主要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想,毛泽东这样做,一方面固然暴露出他在各种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上的修养不够,但另一方面——这方面是更重要的——却也表明出毛泽东比斯大林有自知之明,不肯强不知以为知,且能充分利用自己的优缺点,以便在学习或研究上能多少有所获得。

  因此,斯大林的哲学专著是毫无价值的,而且应该抛弃的。今天由赫鲁晓夫下令重编的苏联共产党史,虽然整个说来不见得比斯大林的钦定本高明,但完全删去了那一节“御制”文字,倒是做得不错。毛泽东的“实践”与“矛盾”二论虽然于马列主义的哲学无所增益,但作为毛泽东思想及其实践的哲学根据看,却无可否认地有其价值。就此一意义说,《矛盾论》的价值与重要性大大超过了《实践论》。《实践论》只能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之系统叙述,无论哪方面都无新意可言。如果有若干意义的话,那只在于它代表了毛泽东自我教育与自卫斗争的一个重要标志罢了。整个的中共,以及个别的毛泽东,一直在一九三五年之前,对于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的一切基本问题,都可说尚处于感性认识阶段。他们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自称为中国无产阶级的代表;他们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势力”,反对买办资产阶级,他们拿起枪杆子,他们拼着性命和国民党进行了长期的生死血战;可是,他们正如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所指责的那些“庸俗的事务主义家”一样,只“尊重经验”(当时流行的名字是“实际工作”)而看轻理论,因而不能通观客观过程的全体,缺乏明确的方针,没有远大的前途,“沾沾自喜于一得之功和一孔之见”。“这种人如果领导革命”,毛泽东说的非常对,“就会引导革命走上碰壁的地步”。结果真是如此,而且是一再碰了壁的。不过碰壁的主因不在于这些实干家的“事务主义”本身,而在于他们的缺乏通盘、明确与远大的方针和前途,即缺乏理论的分析力与洞察力,以致让莫斯科的假理论家们的错误方针,得以通过其直系王明等人的执行而使革命碰壁罢了。毛泽东两面碰了壁:一面碰革命事实的壁,另一面碰那些假洋鬼子假理论的壁。痛苦使他思索学习,使他要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所以这个过程是很自然的。而《实践论》与《矛盾论》便是这个过程中的两块重要路标。

  毛泽东首先是实行家,是先行后知者。关于这方面,我们在前面的文字中已经说得很多。王明们称他做“经验主义者”,并非没有根据的。毛泽东最看得起实力,最信赖枪杆子。不管他没有好好儿读过马克思主义,实际工作却总已经给他争到了不少“一得之功”。因此,他骨子里是始终不会看重理论的。但他不会不懂得“经验主义者”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科学的词汇中所占的卑微地位,他不会不在“教条主义者们”的搬弄“理论”时感觉到应付为难;同时,在漫长的斗争道路中,由于自己“不能通观客观过程的全体,缺乏明确方针,没有远大前途”,一个郑重的革命家绝不会不深感痛苦而立志去学习理论的。因此,毛泽东当三十年代中期补修理论时的动机是复杂的。首先,得为自己一向看重实际工作的特性辩护,其次,确实要弄清楚马列诸大师在知行关系问题上的态度,第三,要坐实王明们教条主义者的罪名。为要达到这几个目的,毛泽东的哲学研究,就很自然地要从“实践”问题开始,要集中于“知行”问题。

  辩证唯物论重视实践,将它作为人类认识之真理性的标准,它看重感性的经验,将经验当作认识的来源与基础……这些基本观念其实与中共传统的,特别与毛泽东强调的所谓“实际工作”完全不是同一回事,甚至不是同一类事。前者是树立真理的客观性与思惟的“此岸性”的一些重要论点,而后者却有关乎革命工作中理论与实践孰先的争论。后一争论,当它发生于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政党中时,在前述的基本哲学立场上,至少已假定为一致同意的。大家都同意真理的实践标准,大家都承认感性认识(经验)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却仍旧可以发生,而且事实上常常发生如下争论:究竟一个革命家最可贵与最需要的品质是理论的洞察力与概括力呢,还是事实的调查研究?是战略性的高瞻远瞩呢,还是策略性的随机应变?是原则性的坚持贯彻呢,还是政策性的趋避适应?不用说,前后两种品质无法截然分开,不能机械对立。以革命事业或革命党的整体而论,二者都可贵,二者同样需要,因为它们相辅相成。但是正像我们在前面的章节里一再阐明的那样,一个革命家就其主要的特性来看,大体上确实分成这两个类型,而这两类革命家对于革命与革命党的贡献,确实有大小高下之分的。毛泽东企图抹煞这种分别,更不愿在二者之间有所轩轾。他强调知行合一,一方面反对空谈的理论家,另一方面反对经验主义的事务家,以此指出一个好的无产阶级的革命者必须既看重理论,又注重实践;他们必须是又文又武,能文能武的全才。其实,这样他并不曾解决问题。至低限度,这除了表示毛泽东不是像王明们诬蔑的“经验主义者”,表示他不是一味讲干的实行家,而是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同样高明之人,此外便不曾说明什么。因为事实上,人人都是有所长与有所短的,这种偏能一半由于天生,一半由于教育和环境。革命者是人,他们也不可能是全才的。所以否认理论家与实行家之分是否定事实;而将理论与实行一视同仁、无分高下,实质上总就是轻视理论,偏重实干。

  我们不是孙中山“知难行易”的信徒,更不是宗教先知崇拜的拥护者,因为它们的出发点是唯心论,是反动的等级论。但是我们应该承认“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这能力比获取感觉材料要难得多,同时这个能力,并非每个获得感觉材料的人都能养成的,而培养成功的这种能力,又非高下相等的。然则,我们怎能不看重那些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能作更好飞跃的理论“先知”呢!

  毛泽东从来不公然说理论可以看轻。他主张理论与实践并重。在《实践论》中,也像在别的地方一样,他非常称道了斯大林的那两句话:“理论若不和革命实践联系起来,就会变成无对象的理论,同样,实践若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可是这个“二元论”不曾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我们所问的是:和革命实践联系起来了的理论,跟那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到底是何者为先?何者更重要?难分先后,同样重要,是一种回答,不算错。在某种具体的历史情况中,理论重于实践;在另一种不同的具体条件中,实践又会重于理论,这又是一种回答,更加站得住。可是这种回答都难完全免于“二元”之病。马克思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步实际运动胜过一打纲领”。这句话,一直是种种式式的“实际工作者”或”事务主义者”的护身符。凭此,他们想证明马克思肯定地认为实践高出于并重要于理论。然而这是曲解。列宁曾经很清楚地解释过这句名言的真意。他说:“在这封信里(按:指给威廉·勃拉克的信——王凡西),马克思严厉斥责了人们在说明原则时所抱的折衷态度:如果要联合的话,“马克思当时向党的领袖们写道,——那末为达到运动的实际目的起见,尽可缔结条约,但决不要拿原则来讲交易,决不要作理论上的让步。”原来马克思说的这句名言是一句反话,其真意在要强调理论原则的重要性。所以在《怎么办?》中,紧接着这段解释,列宁便提出了他自己的名言:“没有革命的理论,便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列宁这句话当然也不是凭空说的,他针对着当时国际社会民主运动的实际情形,即“当醉心于最狭隘实际活动的偏向与机会主义的时髦宣传打成一片的时候”,这种“没有革命理论便没有革命运动”的思想是“必须始终极力坚持的”。就俄国的特殊情况言,理论重要性的必须强调,他又指出了三个原因:1.党在奠定初期,“还远没有同革命思想界中的其它各种会使运动离开正确道路的派别算清账目”;2.为了要善于用批评的态度来看待别国社会主义斗争的经验,独立地检查他们的决议;3.为了俄国社会民主党担负着世界上任何一个社会党都还没有担负过的民族任务。上引列宁所举的具体条件,对当时俄国说诚然是特殊的条件,可是对以后在东方陆续成立起来的各个共产党或社会党说,却变做共通的条件了。因此,列宁在彼时彼地提出的关于革命理论先于与重于革命运动的断语,对于此时此地的东方各工人党无疑是完全适合的。又因为“其它各种会使运动离开正确道路的派别算清账目”的工作并不限于“奠定党的初期”;历史证明,随着社会主义势力的增加,资本主义危机的加深,世界各国阶级斗争的日益尖锐,形形式式的可使与已使革命运动离开正确道路的思想派别不断发生,以致所有真正的革命者必须善于用批评态度来看待它们,检查它们——因此,列宁的那句名言,在今日,其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了。这意思就是说,对于一个现代社会主义的(或称共产主义的)革命党说,以及对于这类政党中的个别党员说,学习与精通马列主义的理论这个要求,应该置于积极行动之先与之上。理论是方向。不先确定方向,越积极的行动也许会在错路上走得越远。

  毛泽东提到了列宁重视理论的名言,但跟着却说:“然而马克思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彷佛列宁会在重视理论的名义下提倡清谈的!接下去他就特别称赞斯大林“说得好”,引述了斯氏的“好话”来对消列宁的“空话”,以四平八稳的因而近乎废话的所谓理论实践并重论,对消了列宁那个似有所偏的,但是切实深刻的理论先于运动说。

  四平八稳的并重说,在哲学上多半是折衷主义的表现,在社会科学中则常常是以轻为重的一种遮眼术。斯大林的半斤八两说其实是他本人惯于行而不长于知的缺点的掩饰,而毛泽东之所以会欣赏这个“二元论”,因为它有两种好处:一方面可以替他摆脱“经验主义者””实行家”这些名字,另方面却给他保持了重实干而轻理论的实质。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这是正确的唯物论的认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之一。这里,毛泽东是正确地叙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立场的。可是接下来的那句话:“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却属于机械的引伸,而且是错误的引伸了。人类一般的认识的过程,诚如毛泽东所描写,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但这并不是说,每一群特殊的人,甚至于每一个个别的人,在任何时候,也不论做什么事,都必须按步就班地走上这个过程,并走完这个过程。人类实践和认识的经验长期累积,它们不断地进行着纵的传递与横的交换,因此,今天许多人(个别与群体)的认识不是从自己感性的摸索开始,而是从学习、接受并消化前人和同辈的理性的产物开始的。试问今天的社会主义革命者,难道一定凭自己经验,先行捣毁机器,试走各种反抗道路,再做形形式式乌托邦社会主义者做过的调查研究,最后才以“自己的道路”走到马列主义吗?当然不,他们可以、而且必须越早越好地,一开始就去接受目前人类已经到达的最高的认识——即马列主义了。因此今天一切社会主义者与共产主义者的革命实践,应该从认识开始,应该从竭力取得革命理论的已有成就开始,然后才可以事半功倍地进行革命运动。——革命的实践。他们不应该浪费时间精力,先去“感性地”进行革命活动,因为这样的活动,在今天的条件下,不先有“理性的”革命理论作指导,鲜有不大败亏输的。

  然则毛泽东为什么要把“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个公式定为革命党人应该遵循的标准呢?原因很简单:这里无意地反映着他自己的认识过程,并有意地为此过程作了辩护。

  其实,“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个公式,应该说是属于人类和个人认识的幼年时期。等到人类(包括个别人的生命与一个人群的历史)进入到成年时期,这个实践和认识的往复循环,不应该,也不会再以实践作起点,而以认识作起点了。如果毛泽东所规定的是一般的与低级的认识公式,那末特殊的与高级的公式应该是“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后一公式并不否定前一公式;后者却是前者的补充与发展。没有后者,前者作为一般的认识公式是可以成立的。但若以之作为特殊的,比如作为革命党人的成长规律,那就十分错误了。这里暗藏着经验主义者与实干家的“哲学基础”,这里否定了“没有革命理论便没有革命运动”的真理。

  可惜的是:毛泽东的《实践论》,就其根本思想与主要意图说,恰恰就是这样的哲学基础,恰恰就是这样一种对于理论首要性的否定。

  《矛盾论》比之《实践论》,内容丰富得多,其中所表现的毛泽东自己的思想成分也清楚得多,虽然文章的主要性质,仍旧属于读书笔记一类。它其实只是毛泽东阅读了列宁的哲学笔记,特别是他阅读了那篇专文《关于辩证法问题》以后的感想和心得。

  我们没有必要研究由毛泽东转述出来的列宁的思想,我们感到兴趣的是毛泽东借这些思想作为因由而充分发挥出来的他本人的思想。在《实践论》里,毛泽东当然也有不少发挥:但是比起《矛盾论》来,这种发挥比较拘束,比较不充分。理由我们说过,毛泽东想借马列主义哲学中的实践标准来为自己平素的“实际工作论”辩护,为他一向轻视理论的作风辩护,那是无法不吞吞吐吐,藏头露尾,或张冠李戴的,因为哲学认识论中的实践标准与看轻理论的实际工作,毛氏自己也不能不知道是两回事也。但是踏进了“矛盾论”的领域,毛泽东的感想便大不相同。精明灵活的策略家头脑,在这里似乎找到了策略概括化的公式,这里面的一些思想法则,又似乎给他擅长的权谋理论化与系统化了,这就使得他欢欣鼓舞,鱼跃鸟翔,文思奔放起来。

  毛泽东个人的心得,特别发挥于“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这三节中。在这三节里,毛泽东并非简单记述了列宁在这些问题上所表示的意见,而是用大量议论和革命史实,企图说明那些意见,而其实是发抒他自己的见解。这些见解是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所以如此者,并非为了它们对辩证法的科学有甚贡献——这方面并不足道——而是为了它们在基本的思想方法上,说明了毛泽东在当时之前及之后的政治立场和策略路线之故。无论什么人,在某一意义上都是哲学家。因为人人都有思想,而各人的思想都有其多少各别的思想方法。对这个方法能够自觉到若干,他便是若干成分内的哲学家。所以了解一个人的思想,从这个“哲学”见地入手,总是比较能够举一反三的,因而能够较为全面与深刻的。毛泽东是一个高明之极的策略家,不论在政治方面或军事方面都是如此。这一层,我们在前面已经再三说明过了。在后天的修养上,我们曾经将毛泽东的此一才能,归源到他深厚的儒家思想的训练。孔子是一个出色的辩证法家。中庸之道实际上是任何一种中间阶级所能主张的哲学。孔子的阶级性为何,迄今仍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的聚讼之点,但他地位上属于某种中间阶层却是无可否认的。一个植根于中间社会阶层的思想家,由于其本性使然,他多半是“天生的辩证法家”。这一点,马克思很早就指出过了。他有时能从统治者地位看被统治者,有时又能从被统治者立场去看统治者。他两面摇摆,不固执一见,常能面面俱到,左右逢源,这在某一意义说确乎带点辩证法的,只是,正像马克思所指出的,它属于机会主义的辩证法,决非革命的辩证法。中国儒家学说里无疑包含着辩证法成分,老庄学说里更有着辩证法的发挥,但无论前者或后者,他们都一方面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另方面是机会主义的。马克思将辩证法建立在客观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又确立了它革命的立场,固然,应该归功于马克思的才智学说;但是更重要的,都应该归功于一方面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长足进步,另方面世界历史上最革命的、最不会妥协动摇的无产阶级的产生及其觉醒。

  所以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前,世界人类的思想史上不可能有客观唯物主义的同时又是革命的辩证法的存在。

  早年的毛泽东从儒家思想里吸收了一些辩证方法。加上他天生的慧黠以及他在中国史书中所学到的那套处世与治人之术,便造成了他那么一个高明非凡称得上伟大的策略家与实行家,但也正因为这个缘故,妨碍了他成长为同样高明的战略家与理论家。毛泽东身上固有的,以儒家学说打底的那点子“土辩证法”,妨碍了他全面地,即既唯物而又革命地去把握马、恩、列所代表的“洋辩证法”。毛泽东辩证法的本质是机会主义的。这种思想方法上的机会主义与他政治上的机会主义互为表里,互为因果。是他的机会主义的实践影响了他机会主义的思想,也是他机会主义的思想方法规定了他机会主义的实践。《矛盾论》第三节中有一段文字,我个人觉得非常清楚地透露了这方面的毛泽东思想。文如下: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方法去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社会和自然的矛盾,用发展生产力方法去解决。过程变化,旧过程和旧矛盾消灭,新过程和新矛盾发生,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因之而不同。俄国的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所解决的矛盾及其所用以解决矛盾的方法是根本上不相同的。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一个原则。教条主义者不遵守这个原则,他们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这就只能使革命遭受挫折,或者将本来做得好的事情弄得很坏。”

  在这段冗长的引文里,读者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毛泽东如何了解着矛盾的特殊性以及矛盾总过程的特殊阶段。你们当然还看见了他如何应用这个辩证法去解释历史事件,并如何实际地应用于事件。但是读者们是否已经看出其中表明出来的深刻的机会主义?为什么我们要说这段文字最清晰地透露了毛泽东的机会主义思想呢?请听我慢慢分析。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这个断语似乎是非常辩证,其实不尽然。A变成非A,B跟着也要变成非B;这个公式,实质上不过是A等于A,B等于B这个公式的变形。它完全合乎常识范围内的形式逻辑。按事理来说,矛盾的质变了,解决的方法也得跟着变,这是真理的一个方面。可是另有一方面,有时我们看见矛盾的性质已有若干改变,但解决的方法却不能改变,反之,有些矛盾的性质未曾全变,而解决的方法却必须改变,这个方面,自然也属于真理,而且比前一方面的道理更加合乎辩证法的。A矛盾只能以A方法来解决,这命题本身可能正确;但若绝对否定A矛盾有时也可以甚至必须以B方法来解决,那就陷于机械的形式逻辑的泥坑中了。毛泽东关于矛盾特殊性及其特殊的解决方法的了解,便是犯了机械论的毛病。这个机械论,也正是毛泽东在政治上屡次犯过的机会主义思想方法上的根源。

  毛泽东企图用以证明这条“辩证法规则”正确性所举的实例简直丝毫没有辩证法的气味。说“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以及诸如此类,其实在辩证法教课书中只能当作反例证提出来的。真正符合于辩证法运动的例子应该是这样: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即使在民主革命中就已经不断地要求解决,至于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在目前这个时代,却必须用社会主义的革命方法才能彻底解决。这个说法表面看来似乎荒谬,事实上却是辩证的。它合乎现代社会中阶级斗争的真实关系,而且为半世纪来各国革命的胜利和失败,从正反面一再证明了。毛泽东提到了俄国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的情形,说二者“所解决的矛盾及其所用以解决矛盾的方法是根本不相同的”。这里表示出毛泽东对俄国那两次革命的历史知道得不清楚,或者他受了斯大林们的欺蒙,以致怀着错误的了解。因为我们知道,尽管俄国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所要解决的矛盾多么不同[1],而以列宁为代表的布尔什维克派所用以解决矛盾的基本方法却是相同的。那个基本方法是:无产阶级凭借农民大众的支持,反对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列宁这条基本的战略路线,不但在“民主的”二月革命时期已经确立,而且早在一九○五年,在他那本非常出名的著作中,就已基本上规定了。列宁当时与新火星派所争论的两个策略,实质就是关于用怎么样的革命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问题。双方论据,如果撇开许多次要的不谈,恰恰可以归结如下:孟什维克方面:因为俄国将要发生的革命是资产阶级性的革命,亦即人民大众反对封建制度的革命,所以一定要用民主革命的方法来进行,“奋斗的无产阶级和奋斗的资产阶级在某种意义上是协同行进,并从不同的方面来共同攻击专制制度。……我们的利益是要政府找不到同盟者,使它不能把反对派分开,使它不能拉拢资产阶级而把无产阶级置于孤立地位。”(以上见列宁在《两个策略》中第七节中的引文)列宁方面:正因为俄国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所以“无产阶级政党在现时‘一般民主的’运动中必须保持完全的阶级独立性”。“资产阶级始终是不彻底的。企图拟定一些条件或条款,希望资产阶级民主派加以履行来证明他们是诚实无欺的人民之友,那就是再幼稚和再无聊不过的。”因此列宁主张在民主革命中,无产阶级必须联合农民群众,坚决斗争,实行革命到底,建立工农民主专政。同样是为了要解决民主革命的任务,而孟什维克所用的方法是联合资产阶级,绝不许采取过火行动,让沙皇政府能以拆散反对派,让工人阶级孤立。这个方法,确实是合乎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亦即合乎“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之间的矛盾”的。可是依照列宁意见,唯其因为革命是资产阶级性的,所以要更加提防资产阶级,要不断揭穿它的虚伪,反对它的动摇妥协,不让它取得对革命运动的控制,而为达此等目的,工人阶级应该在农民中间争取同盟军,藉以增强力量,以备成立反对资产阶级的工农民主专政。列宁这个立场,孟什维克们是有理由攻击它方法与对象不符的。即有理由说他用社会主义革命方法去解决人民和封建之间的矛盾。因为依照形式逻辑的思想方法,既然俄国的历史发展不可能跳过资本主义阶段,既然俄国当前的主要矛盾是资本主义发展与封建障碍之间的矛盾,因而革命是资产阶级的性质,因而资产阶级也利于参加革命,那末,理所当然,即使不让资产阶级领导革命,至少也要和他们共同进行革命,共同打倒封建制度的代表——沙皇专制,共同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可是列宁在矛盾的客观认识方面与孟什维克一样,承认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但在用以解决矛盾的主观的方法方面,却采取不同看法,坚持反对资产阶级,主张工人与农民联盟,建立工农民主专政。这是说,列宁主张用反对资产阶级的方法去解决本质上属于资产阶级的革命任务;他反对用资产阶级的民主政制去代替沙皇专制,却主张用工农民主专政去代替那个“封建政体”。这在泥守传统成见的孟什维克看来,当然是荒唐矛盾了。列宁虽然力辩工农民主专政仍然属于民主革命范畴,并力称这个专政将要解决的乃是纯粹民主革命的任务,但是历史证明,后来列宁自己也在事实上指出,工农民主专政如果要和资产阶级的专政有本质上的不同,只有将它了解成并实现为社会主义性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当俄国民主革命的前夕,孟什维克派主张以民主革命方法来解决矛盾,而列宁则主张用社会主义革命方法来达到同一个目的。换句话说,孟什维克的策略符合毛泽东所说的“辩证方法”,而列宁策略却违反了那个方法。

  俄国二月革命以无限的现实性与尖锐性将旧争论重新提了出来。在初期,不但一向反对列宁的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疯狂地反对列宁,便是历来追随列宁的老布尔什维克们,也几乎全体起来反对列宁。他们大家反对列宁,为的他要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号召工农夺取政权的那个主张。他们用种种式式的名字来称呼列宁的主张,从“疯狂”,“脱离现实”,“冒险”,一直到“布朗基主义”,至于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甚至还动用了“俄奸”与“德国间谍”那样的罪名哩。列宁的政敌们,特别是他的同志们(包括斯大林、加米涅夫与季诺维也夫),所以会如此激烈与恶毒地攻击列宁,主要的一个原因,恰恰就是为了毛泽东在《矛盾论》里所提出的那个“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即解决民主革命的矛盾必须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在他们(列宁的学生们)看来,列宁当民主革命尚未完成的时候,即资产阶级的革命性尚未竭尽之前,号召工农夺取政权,乃是张冠李戴,是牛头不对马嘴,用毛泽东的话来说,便是列宁不懂得用不同方法去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可是事实上又怎样呢?群众自发地在二月间(公历三月间)发动了革命,腐朽透顶的沙皇制度在群众的头一个冲击下便倒下去了,政权非常自然地落在工农兵苏维埃手中,这就是说,二月革命的客观过程自动地产生了列宁从来预言的工农政权。只因各个领导工农的政党,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领袖们——从社会革命党到布尔什维克派的多数——太遵守那个“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他们一定要“用民主革命方法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这才产生了“符合于民主共和制度”的临时政府,只因已掌握实际政权的苏维埃中的“教条主义”的退让,双手将政权奉献给作为“历史的合法承继人”的资产阶级政府,这才造成了二月革命后的离奇现象:苏维埃与临时政府并峙的双重政权时期。

  由此可见,用民主性质的(即资产阶级控制的)临时政府去“解决”二月革命的民主矛盾,绝非符合于历史发展辩证规律的一个必须与必然的现象,而是违反历史进程,因而也违反革命利益的一种人为办法;这个办法的理论根据是十足形而上学的,机械论的,彻头彻尾错误,因而是罪恶的。这样罪恶的原则差一点断送一九一七年的俄国革命,只因列宁、托洛茨基等人的坚决反对,不久又争得了布尔什维克党的大多数,勇敢地走上社会主义的工农夺取政权的路线,实行十月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藉此使民主性质的革命生长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这样才算彻底而胜利地解决了俄国革命问题,并进一步开始了解决世界革命的问题。

  这些事实表示什么呢?它们首先表示出:尽管俄国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所面临的矛盾有若干不同,可是列宁用来解决这些矛盾的方法却根本相同:都是以工农联合(自然在工人阶级领导下)来夺取政权,建立专政。这个方法不管在二月提出,或在十月提出,甚至早在一九○五年提出,其性质都是社会主义的;因为人类史上不曾见过,也不可能看见一个不反对资产阶级与资本制度的工农专政。

  历史的最大不幸:那个使俄国二月革命的成果免于断送,并使十月革命得以胜利的列宁方法,即以社会主义革命解决民主革命的方法,亦即马克思以迄托洛茨基所主张的不断革命的方法,却不为列宁的后继者们所了解、所接受。以民主革命方法解决民主革命矛盾的老路线,虽然在一九一七年俄国革命的伟大实验室中从正反两方面都证明为彻底破产了的;可是以斯大林为首的那些老布尔什维克们却仍旧顽固地拒绝接受其经验,并不顾一切地继续声明用两种截然不同的革命来解决两种截然不同的矛盾为天经地义。他们曲解列宁路线,他们宣布不断革命论为异端邪说,而更坏的,他们假借了共产国际的权威,将那个在俄国革命中证明破产的路线,以更加彻底态度,一再应用到各个落后国家的革命中,特别是中国的革命中,以致断送了好几次极有成功希望的革命。中国一九二五——二七年的革命,失败原因固然不一,但是最重要的与最根本的一个原因,总要算斯大林——布哈林等所坚持的那个“民主革命方法”。他们借口中国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叫中国无产阶级服从资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纪律,叫中国共产党加入国民党,要它效忠小资产阶级的“三民主义”,不许它独立宣传和行动,不准它自组军队,不许它组织工农兵代表会议……总之,不许它采取任何一种超越资产阶级民主范围的革命方法去参加和领导民主革命,以致结果,当资产阶级依靠群众革命势力已向国内外反动派索取到若干让步,当这个阶级在全国政权上占取较大比重之时,就毫不顾忌地,非常残酷地,将那被斯大林政策绑缚了手足的中国无产阶级与共产党,一举屠杀并摧毁于血海之中。

  非常清楚,一九二五——二七年中国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如果用“哲学”方式表达出来,在于当时的最高领导者坚持了“解决A矛盾必须用A方法,绝不能用非A方法”这个传统的、自以为辩证的其实是十足形而上学的公式。

  毛泽东没有从失败中得到教训,始终还把这个公式捧为至高无上,称之为“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那末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直后所造成的新的革命中(毛泽东在这中间起过巨大作用是无可否定的),又怎能获得胜利呢?这次胜利的原因,和上次失败的原因一样,当然都不是简单的,而且为数不一。但若择其革命主观方面重要者言,则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对上述“原则”的“口是心非”,他们口头上坚持要用人民民主革命方法去解决民主革命任务,而实际上却被事实所逼、采取了并非属于民主革命范围以内的方法,而在自己的辖区中恢复了土地革命,以全力去和资产阶级国民党作战,“敢于胜利”,“敢于夺取全国性的政权”,……一句话,即在客观上走上了“以社会主义革命方法去解决民主革命矛盾”的路线,亦即在客观上实行了某种意义的不断革命战略,自是最大原因。在中共取得胜利之后七年[2],当他们企图在理论上解释自己胜利的原因之时,不得不拉出他们历来拚命反对的“不断革命论”来,也可算作一个证据。中共在事后,出其不意地自认为“不断革命论者”,自然绝不意味着他们真正懂得了不断革命论,他们那种令人惊奇的举动,显然还别有用心的(这些我们前面已经指出过,在后面合适的地方还会详细谈到的,这里从略),但若不是不断革命论这个唯一正确地反映着落后国家革命发展过程的理论,像一种自然力似地作用于中共及中共领袖们的身上,毛泽东们无论如何不肯对这个理论,作任何让步或屈服,即使在名字上都不肯的。

  可惜的是:毛泽东虽然借刘少奇之口承认了不断革命论在中国革命中起了“客观上”正确的领导作用,却不能由此进一步认识:用不断革命方法解决了中国民主革命的矛盾,实际上便是推翻了他那条“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他无法在回顾的反省中发现这样的事实:如果毛泽东与中共领导层认真忠于原则,因而在革命中严格遵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及《论联合政府》等重要文件中所规定的基本立场,因而他们虽在革命战争胜利的条件下,坚决拒绝组织任何有无产阶级专政之嫌的政权,一定要不仅在名义上而且在实权上与“民族资产阶级”组成联合政府,不肯采取任何会妨碍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尽一切力量来帮助资产阶级在长时间发展其经济,……以此表示他们懂得以不同方法来解决不同矛盾的“辩证规律”,那末中国这次革命不管有其它许多有利条件,亦必失败于垂成之际,或迅速败亡于成功之后。因为毛泽东看不到这个事实,所以他今天如果再写《矛盾论》,也不会改变“A矛盾必须以A方法解决”那个机械定理的。

  上面所说种种,有人也许会觉得与哲学无关,有人可能觉得说得太多,多过于应该谈及的比例。其实,《矛盾论》里最集中地表露了毛泽东思想的是这个问题,而毛泽东策略智慧的哲学根据也正在这里。对于革命任务与革命方法的关系问题,“纯粹的”哲学家们也许不感兴趣;但在实践的革命理论家看来,这该是头等重要的哲学问题。在这方面,本书作者既然与毛泽东属于同一类型,我们当然有权利在此问题上作较长停留。

  上面我们说明了“以同一方法去解决不同矛盾的原则”。我们所举的主要实例是:列宁用同一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战略路线,曾经企图去解决俄国二月革命的矛盾,并实际解决了十月革命的矛盾。我们又指出了:由毛泽东们亲自领导的一九四七年至四九年的中国民主革命,事实上正是违反了毛泽东们的主观愿望,不采用他们原欲采用的民主革命方法,却采用了本质上属于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才得胜利的。我们希望读者们已经看到了毛泽东那句名言:“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是并不正确的。我们更希望读者们已经懂得:毛泽东之所以不能全面地、一贯地、原则性地了解并接受不断革命论,即他不能把握现代世界革命、特别是落后国家革命的那个共通法则,至少其部分原因,乃由于他在《矛盾论》里充分发挥了的那句名言。

  A性质的矛盾,只有用A性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这句话的本身并不错,我们已经说过。可是这个断言正和“A等于A,A不等于B”这个公式一样,其正确性是有限度的,是初步的,属于形式逻辑范畴。在较高级的逻辑上,即在辩证法上,“A不等于A,A可以等于B”的公式,非但不是荒谬,却是更加正确,更加符合于客观的物理和事理的。因此,A性质的矛盾,有时偏偏不能用A性质的方法来解决,偏偏要用B性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虽然不合于形式逻辑的思维,但完全合乎辩证的思维方法。毛泽东将“A性质矛盾必须用A性质方法来解决”这个思想高举为辩证法中极重要的因而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可见他实在不曾认识到辩证法。

  “然则辩证法难道叫人‘千篇一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吗?”有人也许会这样反驳我们。这当然不是我们的意思。其实,一味固执用民主方法解决民主革命任务,用社会主义方法解决社会主义革命任务,因而不懂得时至今日,民主革命任务竟非用社会主义革命方法不能解决——这才是“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哩。有时候民主革命矛盾要用民主革命方法解决,有时候这同样矛盾却必须用社会主义革命方法来解决,这里是不可以千篇一律的,这才是真正的辩证法。毛泽东正是在目前(世界革命时代)民主革命的最根本的战略问题上,即不断革命问题上,犯了“硬套公式”的毛病,这就妨碍他高升到伟大的战略家的地位,这就使他永远只能是高明的策略家与实行家的主要原因。

  “在具体环境中要提出具体政治任务。一切都是相对的,一切都是流动的,一切都是变化的。”这是列宁留给我们的宝贵教训。对于这个教训,毛泽东是违背一半,遵守一半。在一个意义上他是完全不懂,在另一意义上却“里手”精通。他违反而又不懂的,在于革命之最根本、最重大与最原则性的战略方面。人类历史已踏进了国际性的无产阶级革命时代,而他却仍拘拘于落后国家民主革命必须用民主革命方法来解决那个古老立场。毛泽东这一个致命的弱点,我们前面已讲得很充分了。至于他遵守而精通的,则在于革命之次要的、偏于实行的策略方面。在这些方面,毛泽东真是高明得很,灵活之至。在什么环境提出什么任务的那种本领,便是视策略高于原则的斯大林也要逊一筹哩。随机应变,能屈能伸,“针锋相对”,“有理有节”,诸如此类的策略性的智慧,我们不能不说它是含有辩证思想的。本书前面论战术家的一章里,已相当详细地叙述了毛泽东这方面的本领,此地不必重复。在《矛盾论》中,特别在第四节“主要的矛盾与主要的矛盾方面”中,毛泽东亲自将他的战术智慧概括化了。这是很有价值的。它一方面确实增加了辩证法在战术应用方面的实例,这虽然不在哲学意义上,却多少在实践工作的意义上,值得人们研究学习的。另一方面,它用了抽象的哲学言语,非常清楚地道出了毛泽东政治上机会主义的思想根源。毛泽东写道:“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他又说:“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矛盾力量是主要的矛盾,其它的矛盾,……都是为这个主要的矛盾力量所规定,所影响。”这话说得也完全正确。可是接下去,他写道:

  “半殖民地的国家如中国,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现着复杂的情况。

  “当着帝国主义向这种国家举行侵略战争的时候,这种国家的内部各阶级,除开一些叛国份子以外,能够暂时地团结起来举行民族战争去反对帝国主义。这时,帝国主义和这个国家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的矛盾,而这种国家内部各阶级的一切矛盾(包括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这个主要矛盾在内),便都暂时地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

  “然而在另一种情形之下,则矛盾的地位起了变化。当着帝国主义不是用战争压迫而是用政治、经济、文化等比较温和的形式进行压迫的时候,……这种时候,人民大众往往采取国内战争的形式,……”

  这样说便是错误百出了。因为这个错误说法恰好就是斯大林毛泽东三十年来联合施行于中国革命的那条正式路线的哲学解释,所以很有价值,值得我们在此作比较详细的研究。

  在任何一个社会中,我们知道,矛盾都是复杂的,尤以现代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国家的社会关系为然。人们要想了解这种社会,诚如毛泽东所说,必先分清楚种种矛盾,并把握住那个最主要的矛盾。同时在多变的社会关系和民族关系中,这些矛盾的地位——主要的或次要的——可能随种种关系的改变而改变:主要的变成次要的、或次要的变成主要的。以上所说,如果仅就抽象意义,将它看成代数公式来了解,也许可以说是完全正确,但若代之以实数,赋之以具体内容,那就大成问题了。毛泽东指出中国近三四十年来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关系,说是因为帝国主义对中国所采取的压迫形式不同,便使那两种矛盾时时易位。当民族矛盾成为主要时,阶级矛盾就得退居次要,就要“服从它”,换句说话,当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国家的统治阶级被迫与外国侵略者作战时,国内的被统治阶级就应该停止阶级斗争,与统治阶级团结一致,共同御侮,直至胜利为止。当战争胜利,民族危机业已过去,亦即民族矛盾退居次要地位之时,阶级矛盾的地位便自动提高,因而成为主要的。那时,阶级斗争的利益又高于一切,工农的革命党又可以放手领导阶级斗争了。

  毛泽东这个说法不是新的。欧洲大战时一切社会主义的叛徒们都主张“国内和平”,所根据的便是类似毛氏那样的“矛盾易位”说。第二国际的破产,也正是为了它主张战争期内,暂停阋墙,外御其侮。列宁最坚决地起来反对“国内和平”论,号召工人阶级实行内战来反对外战,主张乘统治阶级因战争而增加的困难而推翻它。因此,列宁被那些叛徒们重则诬为“德国奸细”,轻则斥为昧于“矛盾的主次之分”。关于列宁和第二国际叛徒们之间的历史分歧,毛泽东自然站在列宁一边。但是为什么当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会跟在斯大林之后主张民主阵营方面的“国内和平”呢?为什么在中国的对日抗战时中共要停止阶级斗争呢?答复都是一样,即:主要的矛盾对象是德国法西斯与日本帝国主义。为要擒贼擒王,要首先解决主要矛盾,所以必须把民主阵营里(不管帝国主义国家或殖民地国家)的阶级矛盾降为次要,将对内革命的利益服从于对外战争的利益。可是同样理由,难道不可以应用于第一次大战吗?事实上,社会爱国主义的英雄们曾经搬出了这套理由的。那时候,协约国方面的“社会主义者”说德国的军国主义是人类和平的主要威胁,因此军国主义与反军国主义是主要矛盾,必须首先解决;同盟国方面则特别指出俄国的沙皇制度的野蛮统治,因而宣布东方的野蛮和德国所代表的西方文明是主要矛盾,必须首先解决。列宁不屑跟随任何一边去寻找“主要矛盾”与“主要的矛盾方面”,他只是着眼于这样的认识:第一,双方都是帝国主义性质,第二,革命的矛盾在所有这些国家中成熟了,以革命手段起而推翻统治阶级并结束资本主义,这任务已普遍地向各国社会主义者与无产阶级提出。在社会主义革命与资本主义统治这个主要矛盾之前,一切其它的矛盾都不值得考虑其地位了。列宁的基本战略是这样决定的,我们能够埋怨他不辨矛盾地位的主次吗?列宁这样的看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难道会因军国主义之换上纳粹主义而过时、而变得不合时宜吗?显然,斯大林以及毛泽东,在这个基本问题上是违背了列宁遗教的,他们恰恰采取了列宁当年所拼命反对的第二国际立场。

  不过在中国问题上,毛泽东当然会更加理直气壮,因为中国是半殖民地,日本是帝国主义,中国方面的战争,不管它是在谁的领导之下,都是正义的,进步的,甚至是革命的。列宁教我们用革命来反对双方都属帝国主义的战争,却必须拥护殖民地国家的反帝战争。不错,在这个意义上,中日战争确实不应该与帝国主义间的战争等量齐观。中国的革命者应该坚决地站在中国一边,应该坚决地拥护中国方面的战争。但是如何拥护呢?是继续阶级斗争呢还是停止阶级斗争?这是问题的焦点。要想解答这个中心问题,我们就应该回顾一下列宁提出“国内战争”战略时的第二个着眼点:在中国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面前,历史是否也已提出了革命任务——特别是夺取政权的任务?如果国际和国内条件使然,中国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根本谈不到夺取政权,甚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根本还没有这个前途,因此,它们只能以一个小帮手资格,参加在资产阶级领导的反封建反帝国主义的民主革命中,那末,当这个“革命的资产阶级”或甚至“革命而反帝的封建阶级”与侵略的帝国主义作战时,就只好死心塌地参加这个进步战争中,竭尽一切力量来打仗,藉以一方面获致战争胜利,另方面以行动博取爱国民众的同情,提高其政治上与社会上的地位。一句话,在这样的战争中阶级矛盾是必须退居次要,不可能让它去和民族矛盾争高下的。可是,情形如果不同,即若该一对外作战的半殖民地国家虽然落后,但资本主义关系已起巨大作用,阶级斗争已有高度发展,全民的民主革命业已发生过,分化过,在分化中大资产阶级且竟已掌握了政权,因而该国的历史发展已十分明确地向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提出了联合农民夺取政权的任务,那末,当这个国家与帝国主义作战之时,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仍应将阶级矛盾看得比民族矛盾更重要更根本。因为在战时一如在平时,革命党的中心任务在于取得政权,藉以完成民主革命,并进而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在战时,统治阶级的罪恶与腐败总比平时暴露得更清楚,更彻底,所以革命的环境与条件也照例比平时更为有利。所以在这样情形中,革命党如果为战争之故,为了民族危机之故,而停止了、或放弃了革命的阶级斗争,实在是对革命犯了最大罪恶。当然,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进步战争中,无产阶级政党为革命而采取的政策,应该和它在帝国主义的反动战争中所采取者不同。前一种政策应该是革命胜利主义或革命保卫主义的,后一种政策应该是革命失败主义的,换言之,在前一情形中,革命党所以要在战争中继续革命路线,理由是:只有实行革命才能唤起最大多数的劳苦大众来从事战争,只有以革命的工农政府代替腐朽妥协的资产阶级政府,才能彻底击败帝国主义的战争侵略,并根本打倒帝国主义。在后一情形中,革命党所以要在战争中继续革命路线的理由更简单:因为战争是帝国主义性的,因为它只有利于统治阶级,因为只有打倒了统治阶级的政府,才能结束战争祸害,才能以革命从根本铲除战争的祸害。这两种政策的具体应用可能多种多样,可能千变万化;但是在本质上,民族矛盾(即使发展到战争形式)决不应该排除阶级矛盾,革命利益决定着战争利益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却是一样的。换句话说,无论在殖民地国家与半殖民地国家的战争中,或者在帝国主义国家的战争中,无产阶级政党的战略总路线都应该是准备革命,发动革命与完成革命;二者不同的,只是在不同的条件中用以实现此战略的种种策略罢了。

  从上面粗疏叙述的,革命和战争(包括资产阶级领导的反帝战争与帝国主义战争)的关系看,毛泽东那种主要矛盾不断易位说显然是不正确的。我们应该说,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代内,某一种社会矛盾总是不变地居于主要地位,或更正确些说,它经常地处于最基本的地位,其它的矛盾是服从于它,被它规定,受它影响,以之为变换的轴心。在帝国主义时代,亦即在无产阶级的世界革命时代,最基本的与最主要的矛盾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看法不但对资本主义国家说是对的,便是对一切落后国家说,只要那里的资本主义关系(政治上与经济上)已占统治地位,那里工人阶级在农民支持下起而执掌政权的前途已经提出,——这看法也是对的。因此,毛泽东认为在中国那样的半殖民地国家中,“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现着复杂的情况”,认为中国根本没有一个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固定的主要矛盾,而只是许多复杂的矛盾(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仅为其中之一),它们随着国内外政治的行情性的变化而经常互易其主要或次要地位,——这看法十分错误。这是严重的机会主义的理论根源。无产阶级政党发生机会主义的根源固然很多,而其中最深刻的一个思想根源,却是忘记了劳资矛盾乃是我们这时代与我们这世界上的矛盾的矛盾,是主要矛盾,是中心矛盾。忘记了这个事实和道理,将劳资间的阶级矛盾看成为现代社会中诸般复杂矛盾中的一个,将所有矛盾一视同仁,声明其中没有一个是更为主要与根本的,因而说它们各自的地位时时变动,视具体的政治情况而定,有时A必须服从B,有时B服从A,更有时B还得让位于C,而“服从”等于压制,“让位”意即取消,如此一来,那个工人政党焉得不叛变本阶级的利益?焉能不走上机会主义道路?当然,另一方面,一个革命家或革命党,如果只晓得死死记住那个主要矛盾,完全不理会国内外与社会中一切阶级和阶层之间的矛盾,完全不理会客观形势的变化,食而不化,冥顽不灵,只看见红白两种颜色,只分别天使和魔鬼两类人物,将一切可能的朋友都当成敌人,将所有应该利用的力量拒加利用,以为非如此便不能进行最纯净与最理想的工人阶级的革命,这也是可笑而错误的,他们是教条主义者,是“左派幼稚病”患者,甚至是革命的吉诃德先生。

  二者都是革命的大患,不过机会主义的病根更加深些。

  毛泽东机会主义实践的哲学根源,应该说是对于辩证法观念之机会主义的或虚无主义的理解。同一辩证法观念,古今中外,因为持此观念者之立场与思想各异,有过形形式式的不同理解。西欧从赫拉克利脱斯与柏拉图算起,中国打周易和老庄哲学开始,有意识的对辩证规律所作研究,都经过了好几千年。在这个研究中,对辩证法本身规律的阐明并不见有太大分歧(当然有极大的粗细深浅之别),呈现着五花八门的倒是在于那些思想家们理解和应用辩证法的时候的态度。这里有唯心与唯物之分,有消极与积极之别,更有机会主义与革命立场的不同。辩证法本身在黑格尔手中与马克思手中并无多大差别,不同的只在于后者将前者倒立着的东西翻转过来罢了。古往今来有许多唯心主义的哲学家体会到了辩证法,因此在他们的著作里迸发出灿烂夺目的智慧的光芒,他们给宇宙和人生打开了不少神奇的秘密。但这些聪明而深刻的才智,通过辩证法的力量而对自然和社会所作的观察结果,却几乎都是消极的,怀疑的,因此是诡辩的。他们对自然史倾向于作虚无玄妙的解释;对人类史倾向于作后退或循环的了解。这主要当然由于各该哲学家所生息的历史条件之故:人对自然的斗争还限于很小程度内的胜利,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现代那样的简单化,对阶级与阶层间的斗争前途,不可能有坚定而乐观的看法;因此,呈现在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上的貌似的循环与反复,一方面使那些聪明深思之上获得了多少合乎辩证的思考方法,另方面却让他们得出了虚无玄妙的宇宙观,以及消极怀疑的、玩世不恭的甚至于厚颜无耻的人生观。辩证法要到黑格尔身上才发扬光大,更重要的,落到他手里才赋与积极的看法,可见不是偶然的。虽然黑格尔是个极端的唯心主义者;但他对辩证法的理解却是积极而革命的。因工业革命而引起的自然科学的大进步,因法国大革命而促发人类思想的大解放,对于黑格尔那样的伟大头脑,不能不起积极与革命的作用。所以黑格尔回顾了辩证法的历史后,就指出人们“主要的成见在这里是认为:辩证法只有着否定的结果”。他又说:”但是他者在本质上并非是空虚的否定,亦非通常被认为辩证法之结果的虚无,它乃是第一者的他者,直接者的否定;因此,它被规定为被媒介者,一般地在自身内部包含着第一者的规定。……于是第一者在本质上也在他者之中被包含着和被保存着。认为在其否定的东西中保持有积极的东西、在结果中保存着前提的内容,——乃是理性认识的一个最重要的部分……”(转引自列宁的哲学笔记)

  黑格尔这一段论到“扬弃”的话,列宁认为“对辩证法的了解甚为重要”。故于摘录之后,作了如下的引伸:“并非空洞的否定,并非徒然的否定,并非怀疑的否定,动摇、疑惑,是辩证法中特征的和本质的东西,——无疑地,辩证法自身包含着否定的要素,——不,辩证法中特征的和本质的东西,是作为联系契机的、作为发展契机的否定,这个否定是保持着肯定的东西,即是,没有任何动摇,没有任何折衷。”(见列宁著:《哲学笔记之一》中译本第一九七——一九八页)

  黑格尔那种积极的辩证法,特别是他那个“作为联系契机的、作为发展契机的否定”,被马克思无限丰富地应用在人类社会史的研究中,然后又被列宁无限壮烈地应用于国际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中了。

  虽然如此,这却并不是说,从此再不会有消极的、怀疑的、机会主义的甚至不革命的辩证法。事实证明相反,正好像科学昌明还不曾根除迷信,唯物主义的奏凯尚未彻底排除唯心主义一样,革命的、彻底的、积极的辩证法的确立也还远不能阻止不革命的(包括机会主义的)、折衷主义的、消极与虚无的辩证法立场的存在。这里我们不准备讨论所有与革命辩证法相反的辩证观,因为本书毕竟不是一本专门哲学的著作,我们要谈的只关于机会主义的辩证观,因为它和毛泽东的思想方法,亦即和他对辩证法的理解,有密切关系。

  前面我们曾经提到,马克思辩证法很易和小资产阶级的立场拉扯到一起。下面便是马克思表示这个意思的原文:

  “蒲鲁东按其本性是倾向于辩证法的。但是因为他从来也不理解真正科学的辩证法,所以越不出诡辩主义的界限。实际上这是和他的小资产阶级观点有关的。小资产者也像历史家劳麦一样,是由“一方面”和“另一方面”所构成。他在自己的经济利益上是如此,因此在自己的政治上,在自己的宗教观点、科学观点和艺术观点上也是如此。他在自己的道德上也是如此,他在一切方面都是如此。他是个集中体现的矛盾。而既然他同时还像蒲鲁东一样是个有机智的人,所以他就很快地习惯于玩弄自己本身的矛盾说法,根据情况把这种说法变成一些意外的、鲜艳夺目的、时而是出丑的、时而是辉煌的怪论。科学中的江湖骗术和政治上的随机应变是与这种观点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见马克思给施维泽尔的信)

  不难看出,这段文字里提及的蒲鲁东、劳麦、小资产者,在某一限度内,完全可以代之以毛泽东这个名字。毛泽东与蒲鲁东不同,曾经努力去理解真正科学的辩证法的,同时不能否认,他确实学到了不少此一方法。可是在本质上,他仍然“越不出诡辩主义的界限”。他非常出色地懂得“一方面”和“另一方面”,他善于将任何事物分划成十七八个方面,他有机智,所以他很快习惯于玩弄自已本身的矛盾说法,根据情况把这种说法变成时而庸俗出丑的、时而辉煌夺目的议论。凭着这种观点,毛泽东虽然在科学中(除了社会科学)不曾施展什么江湖骗术,而政治上则永远在随机应变。为什么会如此的呢?原因,毛泽东当然和蒲鲁东一样,是“和小资产阶级观点有关的”。然则当上了一个共产党的领袖,长期进行着为工农解放的革命,怎么还不能在思想上脱尽自己所从出的小资产阶级观点呢?这自然和他走上马克思主义的过程有关,和他末曾成为马列主义者以前的思想基础有关,和他长期间从事活动的小资产阶级环境有关,与中国共产党的迄今仍以农民为主要成分这事实有关。这一些,我们在以前谈到毛泽东思想形成时候都讲过了,此地不赘述。这里我还须着重指出的一个原因,即是:苏联在斯大林统治下的官僚主义堕落,以及斯大林官僚制度与官僚思想的普及于全世界共党,也大大促成了毛泽东那种貌似辩证的、蒲鲁东式的诡辩主义。斯大林官僚主义的最初的阶级来源是小资产阶级,而官僚作风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便是“面面俱到”,“超出于所有阶级之上”,以公正的仲裁者自居。毛泽东的“随机应变”便是这一“方面”的一个最成功的因而是最完善的标本。

  至此,我们已经说明了毛泽东对辩证法所抱的机会主义的(在某一意义上也可以说官僚主义的)理解。但跟着我们很自然地会听到这样的疑问:如果毛泽东的基本思想方法是机会主义的,那末他凭此方法所决定的机会主义的政治路线又怎会促成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这问题我们在前面提出过,而且在一个意义上回答过,现在让我们在另外意义上来解答它。首先要指出,促使中国革命在一九四九年前后胜利的原因,无论主观上与客观上都相当复杂,所以我们完全不能说毛泽东的政治路线促成了革命胜利;第二,毛泽东的思想和活动自然对中共起很大的决定作用,因而也对中国革命的进展及其胜利起若干作用;但凡机会主义的(或官僚主义的)政治路线只能起负作用,而起过或能起正作用的政治路线则总是被逼放弃了机会主义的。可是什么叫做被逼放弃呢?这便是我们需要解释的第三点了。前面我们不止一次地指出过:毛泽东本质上是一个先行后知者,是实行家而非理论家,是理论为行动辩解而非行动受理论规定的人,是策略高手而非战略大家:这个品质在坏的方面使他陷于经验主义的泥淖,使他不能高瞻远瞩,使他不能成为列宁式的第一流的大革命家,可是在好的一面,这同一品质却能使他在行动时候不始终受错误理论的束缚,使他能随机应变,能令理论迁就行动的需要,或竟能使行动与理论脱离或两相背反。此种言行不符,虽然大大损害了毛泽东作为一个彻底思想家的声誉与地位,但在许多情形中,特别在革命迅速发展的场合中,却曾帮助了作为革命实行家毛泽东的成功,因为它抵消了机会主义对革命可能造成的祸害。

  好了,现在让我们从政治再回到哲学上来。我们看见了毛泽东政治方面的机会主义,在思想方法上,原来导源于他对辩证法理解的机会主义。而后一种机会主义则植根于他生与俱来的小资产阶级立场以及他日后获得的“超阶级的”官僚地位。从“超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官僚立场或地位来看,什么矛盾都是相等的,其重要性随时变换。因此他今天可以因客观需要站在“这方面”反对“那方面”,明天又可以因同样需要联络“那方面”攻击“这方面”。“兼顾,两利”,四面八方,可左可右,头头是道。此种玲珑活泼,无所不可的态度,虽时常披着辩证法的外表,其实却属于最要不得的诡辩。这里一个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完全否认了绝对,完全否认了不动。一切都是相对,一切都变动不居,这是辩证观念。但若由此而进一步断定说:即使在特定的条件下,也不可能确定一个在某一时期内的绝对标准,又若在绝对的变动中,根本否定了有任何相对的不动,那末就陷于无救的诡辩中了。我们应该承认,在资本帝国主义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整个时期内,劳资矛盾是主要的、是基本的、是一切矛盾中的矛盾。这是一个有条件的绝对。当此一历史条件不变之时,此一矛盾的主要地位是不动的,是不可能让位给其它矛盾——有如民族矛盾之类的。我们不可能将此主要矛盾与其它矛盾一视同仁;我们不应该随次要的历史矛盾的改变而宣布阶级矛盾退居于次要地位。对现时代从事于无产阶级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者说,劳资之间的阶级矛盾是一种绝对,是一个不变的轴心。这里正是“万变不离其宗”,正是“以不变应万变”。如果说劳资之间的阶级矛盾只是目前形形式式的社会矛盾之一,它并非一定居于主要地位;它的地位是跟着社会诸般关系的暂时变动而变动;因而阶级斗争(包括工人对资本家,农民对地主)可以随共产党的政策(特别是它对资产阶级政党与地主政党之间的策略)不同而时收时放,有时采用,有时放弃,那末,这个共产党不但会丧失劳苦大众对它的信仰,而且事实上它确已失去了阶级立场,即失去了一个自命为共产党的政党所以存在的理由。

  不管毛泽东及其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迄今为止,给中国革命赢得了多大胜利,但至少一小部分由于上述毛氏哲学上与政治的机会主义,特别是由于那个“主要矛盾随时易位论”;再加上前面我们批判过的“A矛盾必须用A方法来解决”的那个机械论,所以他们造成了许多原可不犯的大错误,走过了漫长的岖崎的冤枉路,并且当他们取得全国政权之后,又不断犯着原则上与策略上的错误,危害着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与世界革命的开展。(不用说,毛泽东思想方法的此一毛病,并非所有这些错误与过失之直接原因,更非唯一的原因;它只是诸般客观与主观原因中的一个,而且在主观原因中也不是主要的一个,因为对中国革命的方针性的决定上,毛泽东在长时间处于莫斯科决定的执行者地位。不过它之所以会反对不断革命论,拥护斯大林的阶段论与四阶级联盟,拥护一国建设社会主义,原因之一,即在于思想方法上斯毛二人的同一。)


  [1]毛泽东说俄国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所要解决的矛盾性质不同,严格说来,并不完全正确(二者的性质其实是既相同而又不相同的。相同,因为引起二月革命的民主任务并未解决,促成十月革命的正也是这些任务;不相同,则因无产阶级在十月革命中走上了政权,当然要解决社会主义的矛盾了。

  [2]一九五六年九月,刘少奇在八大报告,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已经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自八大二次会议(一九五八年五月)开始,公开使用“不断革命”这个名称(当然有他们特殊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