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毛泽东其人及其思想,在过去三十年的中国政治史上发生了巨大影响,目前,他们正在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政治发生着巨大影响;将来,那个影响还一定会继续下去的。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思想,值得人们之精详研究,自不待言。

  中共把研究毛泽东思想当作一个“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提出来。与《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的出版相配合,一个轰轰烈烈的学习运动更掀起在全党全民之中。对于这样的任务和运动,我们该作怎样的看法?如果我们认为毛氏的生平及其思想值得精详研究,那末对于中共的这个研究运动是否赞同与拥护呢?

  研究毛泽东思想与中共大张旗鼓提倡着的毛泽东思想研究运动,根本不是一回事。前者应该是科学性的,而后者则完全是政策性的。如实地、科学地研究毛泽东其人及其思想是一回事,怀着神化目的,以建立“永不错误”的权威为目的,因而材料经过选择,甚至经过改窜,研究被纳入一定轨辙,讨论必须在“领导”之下,这样的研究学习,乃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我们主张前一种研究,反对后一种研究。如实地,科学地研究毛泽东及其思想,不但能确定历史的真相,能使人从事变的发展中得出规律,从而得出教训,并且能使这样的规律和教训,应用于其它国家中,特别是落后的殖民地国家中,使那些国家中的工农大众,也能够取得革命胜利。如实地、科学地研究毛泽东及其思想,不但能使一些掩盖在狭隘派别利益的宣传下面的真相得以恢复,使三十余年来有关中国革命的各派思想,特别是斯大林与托洛茨基二人所代表的思想,获得公平的证验,并且据我们看来,毛泽东思想的真正历史地位,反而会因此有所提高,不曾因之而降低。因为“始终正确”的“神”没有生命,而有错有对,特别是错得比人少对得比人多的“人”,却是有伟大生命的。可惜,今天中共(其实是毛泽东自己)所发动的那种思想研究,其目的显然不是要确立毛泽东这个人的整个内容及其成长过程,而是要把这个人变成神,要把一个有生命有血肉的人和思想,变成为无生命无血肉的神和神话。

  中共不讳言毛泽东思想的研究运动是一个政治任务。不过他们没有把这个政治任务的真实内容说出来。他们不敢说这是要确立和巩固广大群众对于毛泽东的一尊的崇拜。这样一个任务,在我们看来是反动的。

  我们反对以“造神”为目的的毛泽东思想研究,却要做信实的、科学的与历史性的毛泽东思想研究。不过着手做这样研究之时,我们却遇到了几乎难以克服的困难,那就是:需要材料太多,而作者今日所处的环境却难于接触到所有必需的材料;少数能够获致的材料,又都是经过化妆手术的,难于知道其中保存着多少真面目。研究毛泽东思想的主要材料自然是毛氏本人的著作,可是我们所能得到的却只有精选过的四册,而这些选出来的文章,“其中有些在文字方面著者曾作了一些技术性的修改”(见一九五一年版《毛泽东选集》的出版说明),“也有个别的文章曾作了一些内容的补充和修改”(见一九五三年版《选集》的出版说明)。究竟怎样才算是“技术性”的?“补充”了什么?作了怎样的“修改”?选集中完全不给标准,也根本不曾注明。因此,当阅读毛泽东的著作时候,我们就无法知道究竟哪一些是事先预见,哪一些是“过后方知”。不能确切知道这一些,就大大妨碍了我们研究工作中想要做到的“信实的”、“科学的”与“历史的”这些个守则,因此在我们书中的某些判断,有时只能采取保留式的,假定性的态度。

  毛泽东为什么只出选集而不出全集?据出版委员会的声明,乃“由于国民党反动派对于革命文献的毁灭,由于在长期战争中革命文献的散失”,以致“现在还不能够找到毛泽东同志的全部著作”。上述无疑是一个理由,但决不是主要理由。毛泽东不学列宁以及苏联其它领袖的样。不出版全集而出版选集,其最主要理由我以为是:实践重于理论、策略重于原则的毛泽东,前后文章中有的是矛盾和不一贯的地方,今日之我常与昨日之我为敌,同时过去当作手段而采取的许多对国民党蒋介石的卑恭词令、态度和立场,在今日胜利后看起来是太碍眼了,特别在年轻一辈革命者的眼中,这些文字会大大损害他们对毛泽东的偶像崇拜。为要建立“一贯正确”与“永远正确”的神话起见,这样的选择便被认作必要的了。

  不用说,这种动机和办法都是非常不好的。即使不是为了历史的真实,而是为了教育年轻的革命者,也是非常不对的。因为正确的事例固然可以教育人,而不正确的事例(只要如实地指出其改变经过),却具有更大的教育价值呢。人不能从神的奇迹中获取经验,却能从人的事迹中学习教训。可惜一切中了个人崇拜毒的政治家,一切为个人崇拜所支配了的制度,总是不明白这个最浅近的道理。

  一个作家,当他将自己的作品汇编出版时,是否可以选择?是否可以补充和修改?这,首先得看是什么性质的作家,得看是什么性质的作品。如果是文学或科学的作家,如果那些作品与人与事无关,也不带有争论性质,那末,作者自然有充分选择、修订与补充的自由。甚至还应该这样做,以便精益求精,力图以最完美,最正确的形式和内容跟读者们相见。可是,政治家的政论文章,有关乎历史事变,具有了历史的文献意义,更或牵涉到与别人的论争,已构成了关于是非曲直的相当定案的,那就不应该作任何事后修正。即使是技术性的修改,也应该以注解方式出之,或修改后附以未修改的原文。作者们这样做,并非为了什么道德教条之故,而是对历史的忠实,对思想的负责。这个态度,每一个认真的政治思想家(甚至是科学思想家)都必须具备的。否则便谈不上什么“科学的良心”,谈不上光明磊落的责任心。斯大林对于社会主义的革命事业犯了无数罪恶,其中最重大者之一便是伪造历史,伪造文献,窜改和虚构他本人和他论敌们的文字。我们在这里绝无意说毛泽东在这方面已犯了与斯大林同样大的罪恶,我们只是指出这种“选”和“改”的办法不是承袭自马克思列宁,而是仿效斯大林的。毛泽东在这条岔路上走得还不很远,是否尚有可能“回过头来”呢?(其实他尽可不学斯大林,因为他对中国革命无论实践与理论上都确有成就,有贡献,不像斯大林必须靠十足的伪造才能有自己的一份革命史的。)

  在这方面古有两个典型例子应该举出来,让我们──正确些说,让毛泽东──学习:

  1.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党宣言》的态度。大家知道,这个宣言写成于一八四七年,二十五年以后,即在一八七二年,马、恩二人给德文新版合写了一篇序文,说道:宣言中某些次要段落已经过时了,“但因宣言是一个历史文件,所以我们认为自己已无权加以更改。”(这一声明,后来恩格斯又写入一八八八年的英文版序言上。)

  2.恩格斯对于《反杜林论》的态度。《反杜林论》一书的写成,直接动机虽然为了反驳杜林,但主要却是发挥恩格斯他自己的和马克思的见解,这样的书,作者当再版时原本有修改补充的完全权利与自由。但当第二版付印时,恩格斯在其序文上还是这样说:“现在的新版,除一章以外都是照样翻印第一版的。一方面,虽然我自己很想修改好些地方的叙述,可是我没有时间来做彻底的修订。此外,我的良心也不许我对本文作任何变动。这书是部论战性的著作,我以为论敌既然已不能修改什么,那我对论敌也负有责任不作任何修改。”

  毛泽东的著作,除了极少数像诗词之类以外,今天当然都已经是政治性的历史文件,其中大多又都带有论战性质。然则,他对原文是否有“权”修改?他的“良心”与“责任”应该要他如何处理自己作品的出版?观乎上述的两个例子,答案是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