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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北方區委分裂
及上海法南區委反對中央事件


· 一、北方區臨時委員會分裂
· 二、上海法南區委反對中央的政治意見
 



一、北方區臨時委員會分裂


  任曙(晴光)反對臨委書記汪澤楷(赤聲)。任曙自行成立「臨時工作委員會」。

  1932年1月7日,托派中央常務委員會作出決議,批評北方區舊臨委「九一八」後執行「取消主義和等待主義的路線」。指出:目前形勢是「國民黨資產階級的統治已由動搖而走向崩潰,民眾已經開始抬頭的時期」。指示兩派「立即無條件的合併起來」,成立「北方區臨時特別委員會」注意領導北平學生的反日反國民黨運動,把工作集中在鐵路工人,礦工及平津市鎮工人和紡織工人的基礎上,「建立我們的組織」。68

  北方區委接到中央的決議後,成立了「北方區臨時特別委員會」。任曙操縱了特委,汪澤楷拒絕加入特委,兩派合併未能實現。4月24日,中央常務委員會作出決議:《致北方區特委及全體同志書》,批評兩派對中央常務委員會1月7日的決議並未完全接受,未能實行無條件的合併。並批評赤聲不加入特委,以及批評晴光在分裂組織上的錯誤以及操縱特委犯下的新錯誤,指出特委所擬工作計劃上的左傾錯誤,如:「由反日進到反一切帝國主義及其代理人的統治」,「沒收中外資產階級的財產」,「在工農群眾中準備蘇維埃的前途」等。決定指派劉伯莊為特派員,赴北平改組特委,取消原特委成立的北平市委及作出某些人處分的決定。69

  此決議到達北平後(劉伯莊未到之前),赤聲一派擁護,而晴光一派反對,他們自動辭職。特委停止工作,北平市委自動解散,以示抗議。劉伯莊到達北平後,要求他們在新特委成立之前,暫時恢復工作,被晴光派拒絕。他們還拒絕參加新特委,也反對赤聲參加新特委致使劉伯莊不能組織起新特委。劉伯莊無法工作,於六月初返回上海。

  6月27日,中央常務委員會再作出《對北方區問題的第三次決議》。批評晴光等人抵制第二次決議的貫徹和新特委的組織,給晴光以警告處分,給未堅決貫徹第二次決議而離開北平的特派員劉伯莊以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重新提出組織新特委的名單。70

  北方區委兩派對中央的第三次決議拒不接受。7月25日,中央常務委員會致函北方區特委,提出:「誰表示不幹,就讓誰滾出去」,「決不姑息地以紀律制裁之」。並指出北方的政治形勢在最近有劇變可能,就是日人很有攫取熱河,甚至進攻平津之可能,要求特別注意學生和產業工人中的工作。71

  托派對局勢的觀察正確,不久,1933年3月5日,日軍侵入關內,威脅平津,蔣介石政府再次屈膝投降,簽訂賣國的《塘沽協定》。

  北方區組織的糾紛,未能及時的很好地解決,致使工作停頓了一個時期。




二、上海法南區委反對中央的政治意見


  陳獨秀於《火花》第三期上發表《此次抗日救國運動的康莊大道(1931年10月2日)》引起了托派內部的反對及中共的抨擊。該文認為:「在此次反日救國運動中,只有『排貨』和『對日宣戰』,不但是多數民眾的意志,而且比較正當的。」排貨必須站在政治鬥爭的利益上的非常手段與決心行之才有意義,才有效果。排貨者自身必須準備極大的犧牲。如果站在經濟觀點上,計及原料的損失、日用品的短缺、某種工業的破壞……等等,則排貨不能持久,未能使被排貨者讓步。其次,排貨是商人絶對的損失,希望商人自動的排貨和商人自己檢查是不可行的,「所以只有由工人、學生組織大規模的檢查隊,然後,排貨運動才能收實效。」

  希望國民政府對日宣戰,是不可能的,單靠國民黨政府一點脆弱的軍隊,不足以擋日本帝國主義軍隊一擊,國民黨喪失軍隊即喪失政權,他寧肯犧牲民族命運而不肯犧牲政權。「要對日宣戰,要實現民族革命戰爭,要獲得反帝國主義戰爭的勝利,只有中國第三次革命復興,以革命的民眾政權(這一政權將經過全國抗日救國會而實現或經過國民會議或蘇維埃而實現,是由其組織的內容與鬥爭來決定的)代替反革命的國民黨政權,領導全國的革命民眾和士兵」與日本帝國主義作持久戰。加以蘇聯及全世界無產階級被壓迫民族的援助,同時加以長期的排貨,給日本資產階級致命的打擊,使其國內發生經濟的政治的危機,也會迫日本向中國讓步「這便是我們此次抗日救國運動的康莊大道。」

  中央宣傳部幹事嚴靈峰,上海法南區委書記陳岱青,反對陳獨秀提出的「民眾政權」和國民會議。嚴靈峰認為,國民會議是資產階級的機關,革命高潮一來,就衝破國民會議,「在社會主義口號下奪取政權」,建立無產階級專政,「使第三次革命越過民主革命階段,一開始就是社會主義革命。」「民眾政權」並不是革命的無產階級政權。在抗日運動中提出建立革命的民眾政權和國民會議是無產階級可怕的絞索,比斯大林的「工農民主專政」更反動。認為目前反革命階段,不應該提出政權問題。

  陳岱青為法南區委發表了與陳獨秀為首的中央觀點相對抗的宣言和意見書。

  彭述之也反對陳獨秀提出「民眾政權」,認為「民眾政權」不能表現階級性質,而目前又不宜提出無產階級政權口號,就不該提及政權問題,不應喊出「打倒國民黨政府」的口號,只提「反蔣」就可以了。

  陳獨秀於《校內生活》第一期(1931年11月28日出版)發表了《兩條路線——答民傑(嚴靈峰)及小陳(陳岱青)兩同志》,批評他們在革命性質和國民會議問題上的左的觀點,是違背了托洛茨基不斷革命論的機會主義階段論。國民會議的民主口號,不但在反革命階段用得著,而且經過國民會議「口號直接走到革命階段奪取政權」。「革命民眾政權」口號是無產階級專政的通俗說法。以中國現有的經濟與技術基礎超越民主主義階段,一開始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只有最無知識的反動社會主義者,才能作出如此想法。

  陳獨秀在《一個緊急的政治問題》中再次申述「民眾政權」的問題,他說:「革命的民眾政權」是甚麼?「我們認為應該是領導貧農的無產階級專政的蘇維埃政權;革命發展到一定程度,我們便向群眾解釋:只有無產階級與貧農專政才是真正革命的民眾政權」。在這個問題上,有些同志認為「革命的民眾政權」不能表現政權的階級性,應該逕直稱「無產階級專政」。同時,他們又認為目前還未到提出「無產階級專政」口號的時期,因此,遂認為目前在宣傳鼓動上不應該涉及政權問題;又因為目前沒有代替國民黨政權的適當口號,遂認為不應喊出「打倒國民黨政府」的口號。

  「革命的中心問題是政權問題」在目前政治已開始恐慌和革命開始發展的新時期,如果我們在群眾中對國民會議口號不加以革命的註釋,不以推翻國民黨政府奪取政權的路線指導群眾,就會成為俄國解放派的尾巴了。

  「一種意見認為國民會議口號是資產階級的革命口號、國民黨政權之下召集的國民會議,只是在資產階級政權之下做些自由的憲法運動,至於民主任務還是將來第三次革命全部政權歸蘇維埃時的事。這是對國民會議口號加以非革命的解釋。

  「又有一種意見認為,我們並不是要求實現共和政體,而是要實現無產階級專政,與其創造一個爭取政權的國民會議,不如創造一個爭取政權的蘇維埃,更直率些說無產階級專政,不需要甚麼『國民會議』的口號。這意見表面上是正確的,而實際上並不完全正確,我們認為蘇維埃與國民會議並不是兩個死對頭,只能在鬥爭過程中,看那一個真是我們的,我們才發出全部政權交那一個的口號,實現我們的『十月』」。「可是創造蘇維埃,尚需一個時期,國民會議運動卻迫在眼前了,並且在將來的發展上,國民會議運動更富有全國性的作用之實際可能。」72
  陳獨秀的《此次抗日救國運動的康莊大道》也引起了中共的批評。1931年10月30日,中共刊物《紅旗周報》第22期刊載《滿洲事變中的取消派》和《陳獨秀的「康莊大道」》。指出,陳獨秀在「康莊大道上做著第二個五卅運動的夢」。「工農商學聯合起來」是在幻想第二個五卅的民族統一戰線,「事實上是要和資產階級妥協,要引誘工人去投降資產階級,屈服於反革命的資產階級和豪紳地主」。不要蘇維埃,不要紅軍的遊擊戰爭,而只要「工農商學兵聯合組織抗日救國會以實現民眾政權來領導對日作持久戰,以及只要工人學生檢查隊大規模的檢貨排日,乃是反對革命的幻想和空談。」73

  11月20日,《紅旗周報》第23期,刊登張聞天的《滿洲事變中各個反動派別怎樣擁護國民黨統治》。批判「左傾反革命的托陳取消派」,批判陳獨秀的「康莊大道」是要在「上海建立民族資產階級的全國抗日救國會來實現革命的民眾政權」,以致他們所提出的「直接平等不記名的國民會議也不要了。可見,陳獨秀的『革命的民眾政權』是完全依照民族資產階級的利益而決定的!」74

  可是,中共中央12月11日發表的《為目前時局告同志書》,提出「民眾自動武裝起來的口號,立刻轉變為領導武裝與奪取武裝的鬥爭」,「應該毫不遲疑地使廣大民眾團體的代表會議(如『上海民眾反日救國會』)逐步成為民眾政權的雛形」。75

  這樣也就否定了對陳獨秀《康莊大道》的批評,中共也提出了「民眾政權」口號;不過,中共的「民眾政權」是「工農民主專政」,不同於陳獨秀「無產階級專政」。

  上海法南區委員會陳岱青(書記)、趙濟、陳其昌、王平一、李特於1932年3月14日,寫信給中央常務委員會,批評陳獨秀起草的《為日軍佔領淞滬告全國民眾書》。認為該《民眾書》是脫離了階級鬥爭觀點及現實各階級在民主民族鬥爭中真實的關係。十九路軍的抵抗是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表現,它對工人階級的影響只是一種欺騙的作用,沒有絲毫抵抗主義或半抵抗主義的氣息。《告民眾書》對十九路軍的歌頌,「必然增加工人階級對十九路軍乃至其他左派資產階級的幻想,充分表現為尾巴主義的精神,必須嚴厲加以糾正」。拒絕散發《告全國民眾書》。76

  日軍侵佔中國領土,早已繳發起中國人民反對日本的侵略,反對蔣介石在日軍侵略面前步步向後退讓的喪權辱國,反日愛國的熱潮激動著國民黨的軍隊,駐紮在上海的十九路軍,在日軍發動滬淞戰爭,企圖一舉佔領中國這個政治經濟中心的上海,便可威脅國民黨政府所在地的南京。十九路軍拒不接受蔣的「退出淞滬」命令,在沒有國民黨政府支援之下孤軍奮戰,使日本佔領上海的企圖不能得逞。十九路軍反抗日軍的侵略是應該歌頌的,是應該支持的,而法南區委卻把十九路軍的抗日行動說成是「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表現」,完全是機械的階級分析,完全不明白國民黨軍隊內部也有將領和士兵有反日愛國心。

  中央常務委員會於3月19日覆函法南區委,說明《為日軍佔領淞滬告全國民眾書》是為了引導群眾的悲憤集中到當權的政府這個中心。斥責法南區委「把一切敵人都看做一樣,這樣簡單的籠統的戰術往往在客觀上幫助了目前最凶惡的敵人」。為此「予以警告」。同時對法南區委拒絕散發《告全國民眾書》是無政府主義錯誤,給以「書面警告」。77

  法南區委不接受中央的批評。法南區委於4月間召開擴大會議,一致意見認為,2月10日的中央常委決議案《目前的局勢與我們的任務》,對形勢作出幼稚的過分估計,不能說群眾運動已經上升,開始了革命高潮時期。與小資產階級及向左盤旋的自由資產階級在反蔣鬥爭中「共同行動」的戰略是「徹頭徹尾的機會主義」,是「引導無產階級和廣大群眾服眾自由資產階級當苦力」的「尾巴主義機會主義的道路」,「匯合蘇維埃區域的紅軍佔領城市」是「一半投降了斯大林派的主張」。

  接著,中央常委於5月5日發表《對法南區委擴大會議意見書的批評》。批判其「充滿了各種錯誤觀點,而且在有些問題上可以看出根本是取消主義的觀點」。認為他們對常委決議案的曲解和反對,是為了「辯護他們認為小資產階級民主派已經是我們主要敵人這一錯誤觀點」。最後,中央警告法南區委擴大會議及一切同志:「我們萬分不應該因反對斯大林派全然不顧客觀環境的盲動主義,遂走到客觀主義取消主義之另一極端;我們萬分不應該因為反對斯大林依靠農民來代替無產階級執行革命任務的錯誤,遂走到對農民在革命中的作用估量過輕之另一極端。」

  那時,除法南區委對中央2月10日的決議有意見之外,劉仁靜於3月10日也批評「決議」。認為在共同行動上首先推翻國民黨政府,是要中國無產階級「再作資產階級的苦力」。今日中國無產階級力量還很弱,提出蘇維埃是空談。「先國民會議後蘇維埃政權」的觀點是違背「不斷革命論」的「機會主義」。「我們應當與這些意見作堅決無情的鬥爭」。

  5月11日,中央常委發表《批評列爾士〔劉仁靜〕同志對政治決議案的意見》。說明常委決議案中所謂的「共同行動」,是指「特定事件之一時的協作,而不是長期的政治聯盟;所共同行動者,主要是小資產階級的黨派,其次,才是資產階級的自由派,而不是整個資產階級」。「所謂無產階級的獨立,在取得政權之前,是組織和政策的獨立。在奪取政權的鬥爭中,除貧農外,不與別的階級聯盟。」馬克思、列寧、托洛茨基主張的無產階級政黨的獨立,是反對與資產階級政黨混合,「並不反對兩黨利害一時一致的聯合」。「我們是否做資產階級的苦力,要看我們是否獨立的組織與政策,不在乎拒絕任何共同行動。」批評劉仁靜反對「共同行動」,反對與「農民蘇維埃」(紅軍)匯合,是「走到等待主義的道路」。「把國民會議和蘇維埃政權看成一個東西」是違背不斷革命論的。

  5月20日,中央常委又發表《對劉仁靜同志論「中國前途」的批評》。劉仁靜《中國的前途》等三篇論文所表述的意見:中國現在還沒有人數眾多的無產階級,必須經過經濟復興才能談得上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中央常委認為這種意見「在理論上是根本反對不斷革命論的機會主義;在現時局勢的估量上,是徹頭徹尾的取消主義。」中國現在的政治局勢不是「往下落」,而是「往上漲」,「逐漸走上革命局勢」。

  之所以發生各種不同的政治意見,說明瞭在托派統一大會上,托派各個組織各種政治見解未能完全取得一致意見,只是在總的政綱上求得一致,而對國民會議、國民會議與蘇維埃、無產階級專政以及無產階級鬥爭的策略運用等等問題沒有認真的透徹的討論過,因而當遇到了實際問題時,就發生了各種不同意見,甚至有些是「幼稚病」的意見。

  5月21日中央常委發出《通告第六號──為小陳及法南區委破壞組織原則》。「自滿洲事變發生以來,特別是自上海事件發生以來,在我們反對派內部曾發生了一些不同的政治意見和不正確的政治傾向。」指責法南區委書記陳岱青的取消主義傾向和小資產階級無政府主義傾向。中央常委決定,取消陳岱青法南區委書記職務是完全正確的。

  5月25日,中央委派彭述之代表中央常委召集法南區委會議,解釋中央常委10月1日的決議案。彭述之說:「政治問題保留討論,待中央常委與區委書記擴大會議來解決,但在政治問題未得到結果之前,法南區委必須執行中央常委、區委書記聯席會議上通過的政治決議案及一切日常的決議」;否則,區委必須停止工作。彭述之的意見,遭到法南區委反對。彭述之立即宣佈「解散法南區委」。

  5月29日法南區委陳岱青、趙濟、王平一、李特、陳其昌聯名致函中央常委,譴責彭述之在5月25日會議上宣佈解散法南區委的行為,請求恢復區委。

  6月4日,中央常委復函法南區委陳岱青等五人,批駁5月29日的法南區委給中央常委的信,重申只有接受中央常委政治決議案,並承認錯誤,「常委才有再度考慮的可能」。

  6月22日,法南區委陳岱青等五人復函中央常委,重申反對政治決議案,宣稱「現在沒有高過常委及我們間之最高機關(如全國臨時代表大會)是無力解決我們間之一切政治紛爭的」,「自今天起,我們離開了一切區委的職責」,「一切問題得留到代表大會和國際方面去解決」。

  法南區委宣稱「離開了一切區委的職責」也就是區委解散了。不久,托派中央機關被破壞,陳獨秀等人被捕,托派組織再次遭到了沉重的打擊。法南區委的政治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1932年5月間,獄中發生流行病,在獄中服刑的濮德治和宋逢春因病保外就醫,陳獨秀把他們二人拉在一起,組成五人的「中央常務委員會」。陳獨秀為書記,彭述之(宣傳)、羅世璠(組織)、濮德治、宋逢春,上海滬西區委書記高衡、滬東區委書記寒君、法南區委書記屠仰之。秘書吳季嚴(吳季嚴被捕後為謝少珊〔謝德盤〕)。6月15日,陳獨秀去函托洛茨基,匯報中國托派於5月間重新建立中央領導機關,以及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之後,托派中央採取與左傾的小資產階級、自由資產階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蘇維埃、紅軍、義勇軍建立聯合行動的政策,並請示國民會議……等等問題。托洛茨基收到中國托派的信是1932年9月間,托洛茨基於9月22日、26日寫了《再給中國左派反對派的信—論無產階級與農民戰爭》,信到達中國時,陳獨秀等中央委員已被捕入獄,未能看到托洛茨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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