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威廉·李卜克内西 -> 《一个革命士兵的回忆》 “请你们称我为革命士兵”[1] 对刚才宣读的那份吉森[2]警察局的材料[3],我不得不做一些批评性的说明。同时面对这种对我形象的丑化,我也至少要为我的生平大致勾画出一副真实的图景。这份证明材料本身就是一个古怪的例子,从中可以看出,事实是如何从警察的头脑中反映出来,并且被歪曲得面目全非的。…… 现在,我简短地叙述一下我的生平,作为对我已经送交的履历表的补充。我出生在一个官吏家庭。由于我早年丧父,我的亲属为我确定了一条仕途。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就读过圣西门的文章。这些文章替我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对一个原想“为谋生而求学”的我来说,本来是没有什么倾向性的。我学习,仅仅是为了造就自己,而我之所以要有所成就,则是为了能够完成国家和社会赋予我的职责。我以优等成绩中学毕业之后,十六岁进入大学。我提到这些,并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让人明白,吉森警察局的拙劣手法是故意要把我丑化成一个堕落的人物。如上所述,我研究过各种各样的材料,像每一个真正想学习而不是被迫为谋生而学的大学生一样,我反复探求摸索。不久,我终于放弃了想担任国家公职的想法,因为担任这种公职是与我的政治、社会观点不一致的。但是我曾一度有过想当大学讲师的计划,并且希望也许能在一所规模较小、独立性较强的大学里获得教授的职位。不过我沉浸在这种幻想中的时间并不长。我终于确信,倘若不牺牲我所信奉的原则,是绝无希望得到任教的资格的,因此我在1847年作出了旅居美国的决定。我毫不迟疑地进行必要的准备。然而,正当我在前往一个海港的旅途中时,我意外地在火车上认识了一位侨居瑞士的教员。他不赞成我的计划。他说,从各种迹象来看,欧洲的现状眼看就会发生变革。他用恳切的言辞再三劝我移居到共和政体的瑞士去,建议我在下一个车站调转方向,驶向苏黎世,而不是奔赴汉堡。 我这位新结识的朋友给我介绍了不少当地的官员,其中还有些是当时身踞高位的人。根据他们的愿望,我要在当地取得公民权,并且献身于律师职业。 我移居瑞士后不久,发生了反对分裂主义同盟的战争[4]。我以极大的同情参与了那次战争。我虽然喜欢到苏黎世的德国工人联合会去,然而仅仅是为了受教育,因为我那时第一次有机会倾听工人们自己叙述他们的状况和追求的理想。说我是Chef de la Section Centrale〔中心组组长〕,完全是吉森警察局的故事编造者的一种臆测;还有那个没有上演的剧本,我也必须让这位故事编造者自己去负责。我从来就没有写过剧本,虽然我惭愧地承认,我年轻的时候也曾写过一些诗。不过,那是谁也免不了的一种幼稚病,幸运的是我的这种幼稚病很快就彻底痊愈了。 1848年2月23日,传来了在巴黎已开始斗争的消息。我梦寐以求的希望算是实现了,因为我那时毫不怀疑人民一定会胜利。我再也没有耐性在瑞士待下去。我向当时与我往来较多的朋友们匆匆告别。两小时以后,我已经在前往巴黎的途中。尽管我是如此急急忙忙,可是当我达到目的地时,斗争已经结束,一部分街垒已经拆除。不过,倒是没有使我失望,七月王朝[5]被推翻了。我在二月革命中的活动时间并不长。可是它当时对德国所起的作用,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我曾毫不怀疑,实现建立一个德意志共和国的想法是可能的。当时,海尔维格正在筹划他著名的进军[6]。我参加了,并尽力为这一事业效劳。 这次是要为建立德意志共和国而斗争。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最有利的时刻,因为在我看来,如果不这样做,我就会是一个胆小鬼,或者是背叛者。法官和陪审员先生们,你们看,我并不否认我的过去,并不否认我所信奉的原则和信念。我不否认什么,也不隐瞒什么。其实,为了说明我是一个君主王朝的反对者,或者说,一个当今社会的反对者,也根本用不着吉森警察局以拙劣手法作愚蠢的捏造。只要我觉得那是自己的职责所在,我就绝不会在斗争面前退缩。我可以在这里直截了当地说:自从我有思考能力以来,我就是一个共和主义者,并将作为一个共和主义者奋斗终身。 不幸的是,我在巴黎由于过度紧张而得了重病,未能与他们一起进军到最后。所以,当海尔维格的纵队在多森巴赫被击溃,遭到灾难性结局的时候,我并没有在场。我恢复了健康之后,又重返苏黎世,因为那时在德国,革命的第一个高潮已经过去;在巴登,也是君主派取得优势;而我则只好继续执行我的老计划,进行学术研究。不过,这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九月中旬,司徒卢威举出共和国的旗帜。我响应他的号召,与十几个同志在塞肯根(Säckingen)渡过莱茵河,在三天之内我们就成功地组成了一个相当强的志愿军团。为了联合其他的正在南德高地组成的志愿军团,我动身前往劳芬堡,计划中的联合志愿军团应该在那里集中。但是我没有得到我所期待的援助,而是得到了司徒卢威已误入歧途的消息:他带着他那没有经过训练的部队走出山区进入平原,他本人则被打败并且被俘。 到这时,我还没有丧失一切信心。我原可以渡过莱茵河逃跑,逃到莱茵河那边就安全了。但是我没有这样做,仍然努力要找到我的志愿军团。可是我的这种努力失败了,我被俘了。我和我的难友们一起侥幸地逃脱了军法审判之后,我在待审拘留所度过了九个月。1849年5月,正当打算在弗赖堡审理我们案件的时候,几天之前爆发了五月革命[7]。于是审判一开始,检查官就立刻声明,他撤销对我们的起诉,并建议予以释放。我提出抗议:我们被无理对待了九个月之久,现在我们要在法庭上控诉,我们不同意剥夺我们这种权利。然而法庭却仓促地同意了检查官的提议。我们被释放了。 以后发生的一些事情我就不在这里细述了。我是作为一个记者和士兵参加维护帝国宪法运动的。我们是为自由、统一的德国而斗争,而当今德国皇帝所指挥的普鲁士军队却把那次运动镇压下去,重新恢复了旧的分裂状态和不自由。我又流亡到了瑞士。由于返回苏黎世有障碍,我在日内瓦定居下来。我在那里想尽量使瑞士的德国工人联合会(当时会员人数已相当多)成为一个统一的组织,并能取得一个严密的社会主义纲领。为了处理这些事宜,决定在穆尔腾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可是瑞士官厅却在外国列强的压力下,捏造说这次代表大会的本来目的是要“计划武装入侵巴登”。于是所有代表,其中包括我,全部被捕。那是1850年2月。这以后进行了两个月的侦查。自然找不到任何证据能说明嫁罪于我们的那个“武装入侵”的疯狂计划可以成立。尽管如此,我还是依照瑞士联邦委员会的命令被逐出瑞士,转交给了法国当局;而法国官厅则用一张指定路线的护照,把我遣送到伦敦。在伦敦我成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盟员。吉森警察局的证明材料中说我早已参加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先前认识的唯一的一个共产主义者同盟盟员是恩格斯,是我在日内瓦遇见的。马克思是我在伦敦才认识的。 再说,共产主义者同盟不是一个密谋的团体,而是一个宣传团体。当然它必须是秘密的,因为结社集会的权利在德国受到压制;最初的基督教徒们也是在坟地墓冢里秘密集会的。从被看作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纲领的《共产党宣言》中可以清楚看出,这个遭到多次诽谤中伤的团体完全是一个革命的团体,因为它要为彻底改变社会、政治状况而努力奋斗;同时也使人完全明了,正因为这个团体把革命看作是个有机的过程,所以它与任何一种把革命看作墨守教条的主观行为的观点格格不入,甚至是敌对的,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它固有的规律。我们必须研究这些规律,而只有傻瓜才会想到去超越这些规律。我想在这里指出,正是这些科学的见解遭到少数人的反对,从而导致了如吉森警察局的证明材料中所说的分裂。我并不想在今天去深入地谈论这些内容,否则我就会引用我们多数派当时发表的声明,在那篇声明里,我们针对那种墨守教条的所谓革命,极其明确地强调了我们的立场。可是就是以这样的原则为基础的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却被吉森警察局的证明材料贬低为一个专门从事密谋活动的阴谋家的团体。这完全是以假乱真,混淆视听。我在这里还必须更正吉森警察局材料中两处不真实的地方:第一,我从来不是中央委员会[8]的委员;第二,中央委员会里的多数派并没有由于意见不同而退出中央委员会,而是根据多数派的一致意见,在科伦组成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之后,解散了伦敦的中央委员会[9]。关于共产党人案件[10]以及施梯伯先生[11]在这一案件中所标榜的要拯救社会的“杰出才能”,我以前已经讲过。“同盟”在它完成了历史使命之后解散了。在德国逐渐觉醒的政治生活中,秘密宣传已成为多余。 我在伦敦生活了十三年,从事政治与社会学的研究,而更多的是为生存而斗争。1862年中,我应奥古斯特·布拉斯的邀请,参加他在柏林新创办的《北德意志总汇报》的编辑工作。奥古斯特·布拉斯是1848年的红色共和主义者。他在三年以前曾在我们与布龙布龙主义者[12]卡尔·福格特的斗争中为我们出过力。由于在这期间发布了大赦令,使我有可能重返德国。报纸的纲领是宣传民主与共和思想:对外,反对波拿巴主义;对内,反对错误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布拉斯先生当时还是“日内瓦共和国的公民”,他再三强调自己信奉共和主义)。在这一纲领的基础上,我于1862年8月接受了布拉斯的聘请。开始一切都好,但是好景不长,到了1862年9月末,冯·俾斯麦先生掌了权。我不久就察觉到报纸的态度已有所改变。我深感疑虑,并且把这种疑虑表示出来;而布拉斯则坚决否认他对新内阁承担有什么义务,同时授予我在我的部门(外事部)内Carte Blanche〔享有全权〕。然而可疑的事实愈积愈多,最后我终于得到证据,证明布拉斯是怎样卖身投靠了冯·俾斯麦先生,成为御用文人的。不言而喻,我当时必须解脱我与《北德意志总汇报》的关系,虽然我将因此失去我唯一的生活来源。就在那个时候和以后的日子里,也曾经有人不断企图收买我。我不可能确切地说是冯·俾斯麦先生要收买我,但我可以肯定地说,是冯·俾斯麦先生的代理人要收买我,而且是在一种不仅在我自己面前,而且还在我的党内同志们的面前,保存我的尊严的条件下收买我。 冯·俾斯麦先生(现在是冯·俾斯麦伯爵)不仅要钱,而且也要人,只要他能物色得到。至于这个人是属于何种党派,对他来说无所谓。他甚至要求变节者,因为一个变节者,既然名誉丧尽,因而也就可以成为驯服的工具,或者说一具uti cadavre〔受人摆布的尸体〕。 当时普鲁士政府正处心积虑地要与执意违抗的资产阶级联合。假如资产阶级不愿顺从,那就采用三十年前英国托利党党魁迪斯雷利开的药方(因为从渊源上讲,这也不是冯·俾斯麦先生的政策),把它夹在容克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像用两个磨盘似地折磨它。于是,就有人一再怂恿我和我的朋友们把《北德意志总汇报》办成极端社会主义的、甚至极端共产主义的东西。不消说,我不会让自己去干这种卑鄙的勾当。我以应有的轻蔑拒绝了冯·俾斯麦先生的代理人的贿赂企图。如果我当时不这样做,那末我也早就为了自己的私利牺牲了所信奉的原则,从而声名狼藉;当然,我也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在这里的被告席上,而是早已有了显赫的地位。今天把我送到被告席上来的人,正是当年企图收买我而未能得逞的人。警察一知道我拒绝之后,就立刻开始百般刁难,而在这之前,警察局是一直不来打扰我的。如果把警察局所找的麻烦一桩一桩罗列起来,那我就要扯得很远。那时,他们倒也暂时放弃了对我采取决定性的步骤。他们不愿放弃最终能使我软下来的希望。 1863年,斐迪南·拉萨尔开始了他的开拓新路的宣传鼓动。起初,我对此保持疏远,直到资产阶级报纸对年轻的社会主义运动进行无耻的攻击时,才使我义不容辞地抛开一切顾虑,成了拉萨尔创建的全德工人联合会的会员(这样做的理由,在这次诉讼过程中就会明白)。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容克阶级仍然忠实地执行如上所述的政策,力图收买工人运动。在拉萨尔猝然去世之后,全德工人联合会不幸落入另一些人的手中,这些人部分是由于无能,部分是出于蓄谋,为容克阶级的反动意图效劳。这种情况迫使我放弃到那时为止的保留态度,而公开地向以《十字报》的前编辑瓦盖纳·冯·杜梅维茨为主要代表的政府社会主义作斗争,迫使我力陈:仅仅是单方面地向资产阶级进攻,只会对容克阶级有利;只期待一般的选举权,而没有自由结社集会的权利,没有新闻自由,那末这种选举权无非只是作为反动派的工具而已;而那种由容克政府提供的“国家资助”纯粹是为了笼络工人,为反动派的目的服务。 我知道,我当时敢于做些什么。而警察局为此给我增添的麻烦却要比我所能做的多上一倍。他们要求我从我最后住过的地方的官厅取得一张操行证明。我申辩说,在英国没有一个对未犯罪的人进行警察监视的机构,因而也就开不出这样的操行证明。但这也无济于事。我随身带着一张我出生的城市——吉森警察局的证明。证明书上写着未发现我的“不轨活动”(看来吉森警察局当时还没有研究过那本“黑书”[13] [14]),但这也无用,1865年夏天,一个晴朗的上午,我被一个警察“拘留”到警察局。我在那里被告悉:我务必在二十四小时内离开柏林,离开普鲁士国家。我向内政部上诉,结果是:在进一步裁决之前,驱逐令暂缓执行。大约一个月之后,裁决下来了,驱逐令得到“确认”,因为我继续留在普鲁士将危及国家安全。 官方建议我与内政大臣亲自谈话。以我所信奉的政治原则而论,与内政大臣亲自谈话,也无话可说。这样,我就不得不离开柏林,离开我经过长期努力之后总算有了足够的生活来源的地方。我迁居到莱比锡。第二年的夏天,普鲁士所执行的政策给我们带来了1866年的普奥战争。在缔结普奥和约之后,我主持了在莱比锡出版的当时还是民族自由党的《中德意志人民报》。 我到这家报纸还不到四周,报纸就被普鲁士军事当局禁止。此后不久,九月中旬,我为安排家庭事务旅行到了柏林。自从我被逐出柏林以来,政治状况已完全改变,一次自上而下的革命已把旧的德意志同盟摧毁。在新成立的北德意志同盟国会业已公布的选举法大纲中,规定了共同的公民权[15]。此外,在普鲁士又对一切政治犯实行了大赦。在这种形势下,我怎么能让年头判决的驱逐令继续生效呢?我怎么能在普鲁士老是作为一个“外国人”呢?于是我就在柏林进行完全公开的活动。在我不受干扰地住了几天之后,我毫无顾忌地在印刷工人联合会作报告。然而这个联合会如同所有在普鲁士其他的联合会一样都处在警察的监视之下。当天深夜十一点钟我从联合会所在地回家的途中,我被捕了。我被送到了市监狱,指控我违抗驱逐令。在经过三个星期的待审拘留之后,我被柏林市法院判处三个月的监禁。我不屑于对这种判决向上申诉,因为这样做,即便在最好的情况下,我还必须在拘留所再等上三个月;况且,纵然我对这种不公正的判决在上诉中能取得胜诉而被释放,也还要受到其他一些事实上的惩罚。我向市法院的先生们声明,我将不去向“柏林的法官们”上诉,而是向更高的裁判——公众舆论去申诉。在我获释之后,我也确实在报刊上、在北德意志同盟国会的讲坛上这样做了。 关于我自1867年以来的全部政治活动,我都毫无遗漏地讲了。这些活动既构成了控告我的理由,因此我才在这里作进一步的申明。 我现在就要讲完了。法官和陪审员先生们,我只是迫不得已才作了这样长的陈述,完全是这份莫名其妙带到这里来宣读的吉森警察局的证明材料迫使我有道义上的责任这样做。这一点,大厅里在座的诸位都不得不承认吧。可以有充分的理由说,这份证明材料不足以使我服罪,却使我无法尊重这样的法庭。我有责任对这种无耻诽谤进行答辩,而这不仅仅是为了我个人的荣誉。不,这也是为了那些与我一起作为被告的人的利益。他们与我有一定的牵连,而且将可能由于对我提出的不利证词而不得不受害(如果只关系到我个人的事情,我倒可以缄口不言)。我已经坦率地向你们谈了我的生平和我的活动。我过去怎样,我现在仍然怎样,但在许多方面我是前进了。而最重要的是我今天仍然站在我二十二年前的同一立场上。有时候,我在方法上,在对个别的人和事的判断上,也犯过错误。但是在我的目标上、在总的观点上,我却是越来越坚定。我不像我的诽谤者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堕落的冒险家。早在我的青年时代,我就下定决心,并且从那时以来,就一直不懈地为我所信奉的原则努力奋斗。我从不谋求个人的私利。每当我必须在利害与原则之间作出选择的时候,我向来是毫不犹豫地牺牲我的个人利益。 当我经历了前所未闻的迫害而十分贫困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感到什么羞耻。不,我感到的是骄傲,因为这是对我的政治声誉最有力的证明。我再说一遍:我不是一个职业的阴谋家,不是一个阴谋集团的到处流浪的丘八。就我个人而言,请你们称我为革命士兵吧,这我不反对。 从我青年时代起,我就怀着这样一个双重的理想:一个自由、统一的德国和劳动人民的解放。这就是说,要消灭统治阶级,并且也同样意味着要解放全人类。为了这双重的目的,我正竭尽全力为之奋斗,并且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必将继续奋斗。这是我的天职!
[1] 〔中译者注〕1871年3月11日至26日,莱比锡刑事陪审法庭对李卜克内西、倍倍尔、赫普纳进行所谓叛国案审判。本文是威廉·李卜克内西在法庭上发言的节录。 [2] 〔中译者注〕吉森(Gießen)是兰河(Lahn)边上的城市,位于法兰克福之北,当时是黑森的首邑。 [3] 〖原出版者注〗系指吉森警察局应检查机关的要求所写的关于威廉·李卜克内西的证明材料。参阅《1872年3月11日至26日莱比锡刑事陪审法庭对李卜克内西、倍倍尔、赫普纳叛国案的审判》(附有威廉·李卜克内西的前言和附件)一书,1911年柏林重印第二版,第64-65页。 [4] 〖原出版者注〗1845年,瑞士七个由基督教保守党统治的城邦结成违反宪法的分裂主义同盟,并建立了自己的军队。1847年分裂主义同盟的军队被瑞士联邦政府部队击溃,分裂主义同盟随之瓦解。 [5] 〔中译者注〕1848年2月24日发生在巴黎的二月革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了路易·菲力蒲国王。他是1830年七月革命之后,被自由金融大资产阶级捧上台当国王的,因此长称他为“资产阶级国王”。这个在1830年至1848年统治法国的资产阶级王朝,当时人们称为“七月王朝”。 [6] 〖原出版者注〗1848年法国巴黎的二月革命风暴吸引了欧洲各国的革命流亡者以及一些外国工人。他们组成了革命志愿军。而后,这些志愿军又幻想解放自己的祖国。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中的大多数资产者为了摆脱外国工人,暗中助长这种狂热。当时,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海尔维格(Georg Friedrich Herwegh)受骗当了德国志愿军的领导,打算渡过莱茵河向前推进,使德国革命化。可是马克思在公共集会上不怕激动地群众的不满,指出整个冒险行动毫无成功希望。事后海尔维格遭到失败,本人被俘。 [7] 〖原出版者注〗1849年5月11日,(巴登的)拉施塔特(Rastatt)要塞的驻军起义,要求保卫和实行帝国宪法。以后几天中,几乎所有的巴登军队都站在革命的人民群众一边。 [8] 〔中译者注〕此处原文是Zentralbehörde,似应译为“中央执行局”,但已通译为“中央委员会”。 [9] 〔中译者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内的不同意见,参阅弗·梅林著《德国社会民主党史》,三联书店1964年版,第1卷,第187-188页。 [10] 〔中译者注〕参阅弗·梅林著《德国社会民主党史》,三联书店1964年版,第2卷,第193-205——第五章:《科伦共产党人案件》。 [11] 〔中译者注〕威廉·施梯伯(Wilhelm Stieber,1818-1882),曾投机1848年革命,革命过去以后,曾一度充当德国警察的顾问,后又被派作密探,监视德国流亡者,破坏共产主义者同盟。参阅上书第196-201页。 [12] 〖原出版者注〗布龙布龙(Plon-Plon)是法国国王拿破仑第三(路易·波拿巴)的一个堂兄弟日尔姆—拿破仑—约瑟夫—查尔斯—保尔·波拿巴(Jérôme-Napoléon-Joseph-Charles-Paul Bonaparte)的绰号。 [13] 〖原出版者注〗这是指维尔穆特和施梯伯合编的书《十九世纪共产主义者的阴谋》,上下两册,1853-1854年柏林版(Die Communisten-Ver-sch wörungen des neunzehnten Jahrhunderts.Berlin, Erster Theil,1853; Zweiter Theil,1854)。该书是受官方委托,利用德国所有各邦警察局掌握的材料汇编而成的。该书对进步人士,尤其是对无产阶级革命人士大肆进行诽谤诬蔑。因此,人称它为“黑书”。 [14] 〔中译者注〕该书上册叙述了工人运动的“历史”(它是警察的指南),在它的附录中转载了若干落到警察手里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文件。下册的内容是一份同工人运动和民主运动有联系的人的“黑名单”以及他们的履历表。维尔穆特(Wermuth)——汉诺威警察厅长,科伦共产党人案件(1853年)的证人之一。恩格斯把他和施梯柏称为两个最卑鄙的警棍。 [15] 〔中译者注〕1866年普奥战争后,成立了以普鲁士为首的北德意志同盟来代替德意志神圣同盟。北德意志同盟的基本纲领中规定。所有参加同盟的各公国的公民都具有共同的国籍,享有同样的公民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