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切·格瓦拉 -> 《游击战》(1960)

第二章 游击队


一、游击队员——社会改革者
二、游击队员是战斗员
三、游击队的组织
四、战斗
五、游击战的开始、发展和终结



一、游击队员——社会改革者


  我们在上面说过,游击队员是以人民解放事业为己任的战士。他们在为人民的解放使尽了各种和平手段以后,便不得不开始另一种形式的斗争,而成为战斗人民的武装先锋队。他们在一开始进行这种斗争时,就已带着粉碎不合理的旧秩序的意图,因而或多或少隐藏着用某种新秩序来代替旧秩序的意图。
  我们也说过,在整个美洲,至少在美洲的几乎所有经济不发达国家的目前情况下,对开展斗争具有理想条件的地区是农业区。因此,游击队发起的争取社会权利的斗争基础便是改变土地所有制。
  这整个时期中的斗争旗帜,是土地改革。在开始的时候,这面旗帜可能或者不完全可能按照自己的主张和规定的范围树立起来,或者只能涉及农民经年累月所渴望得到的正在耕种或想要耕种的土地问题。
  实现土地改革所需要的条件,取决于游击斗争开始前存在的条件以及游击斗争的社会深度。但是,游击队员作为人民先锋队有觉悟的分子,应有-种使他们获得想个真正立志于改革的教士一样的品德。除战争困难环境造成的艰苦之外,还要加上因严厉的自我克制而产生的那种艰苦,这种自我克制会制止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可能犯的罪过和失足行为,所以,游击队员应是一个禁欲主义者。
  至于社会关系,要随战争的发展而改变。在刚刚开始这方面工作的时候,游击队甚至不能指望在当地的社会结构上发生任何变化。
  不能用现款购买的商品,可以用债券的形式来支付。一有机会就把债券兑现。
  对于农民,必须经常在技术、经济、道德和文化方面给予帮助。在游击战发展初期,游击队就是降临到当地的保护天使,是来永远帮助穷人的;而对于富人,也尽可能少加骚扰。但随着游击战的发展,矛盾就日益尖锐起来,终于有一天,许多原来对革命尚抱好感的人会站到一个截然相反的立场上去,并在反对人民武装力量的战斗中迈出第一步。在这个时刻,游击队应该采取行动,成为人民事业的旗手,要依法惩办任何叛变行为。各战区的私人财产应该发挥它们的社会作用,就是说,凡属维持一个富裕家庭所多余的土地和牲畜,一律收归人民所有,并作出公平合理的分配。
  应该永远尊重财产所有者对其用于社会公益的财产享有收受现款报酬的权利。但这项现款报酬是以债券的形式支付的(这种债券,我们的老师巴约将军在谈到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时,把它叫做“信用券”)。
  凡属臭名昭著、明目张胆的革命敌人所有的土地、财物或工厂,均应立即由革命武装力量接管。并在利用这种战斗热情(这时人们兄弟般的友爱达到空前的高度),把当地居民所能够接受的各项合作社事业推向前进。
  游击队员作为社会的改革者,不仅应在自己的生活上起模范作用,而且应在解决思想问题上经常起指导作用。他们用以指导人们的,是他们所知的、在某个时期所要做的以及在战争岁月里所学到的一切。战争的岁月给游击队员的思想以有利的影响,而随着游击队的武装业已显示出自己的威力,随着当地人民的状况业已体现游击队的精神,成为游击队生活的一部分的时候,游击队员就更加激进了。同时,他们也懂得了一系列变革的正义性和迫切需要性;对这些变革的重要意义,从前他们只是从理论上了解的,而在大多数场合对其实际的迫切意义是不清楚的。
  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因为游击战的倡导者,或者更确切地说,游击战的领导者,并不是每日在田地上弯腰劳动的农民,而是懂得必须改变农民的社会待遇,但大多数却未尝受过这种待遇之苦的人们。于是,就出现一种真正互相作用的情况(我在这里推广古巴的经验并以这个经验为出发点):游击战的领导者用事实向人民表明武装斗争的重要意义,而人民就奋起斗争,向这些领导者表明有必要实现上述变革。游击队员和人民之间的这种互相作用的结果,导致革命的不断激化,增强了运动的革命特色,从而使运动具有全国性的规模。

二、游击队员是战斗员


  上文已简略地谈到游击队员的生活和特点,要求游击队员在体质上、思想上和道德品质上都具有能适应这种生活并能彻底完成所赋予的任务的一系列条件。
  第一个要提出的问题是:游击队员应该是怎样的人?回答应是:游击队员最好是本地人。因为本地人在当地有可以投靠的亲友,因为他们土生土长,对本地地形熟悉--熟悉地形是游击战的重要因素之一--还因为他们习惯于那里所经历的变化,那就能做出较好的工作,更不用说,他们还会把为保卫自己的家园或为改变危及其所在天地的社会制度而迸发出来的那股热情倾注到整个工作中去了。
  游击队员是夜战的战士。谈到这一点叫也应该谈谈他们所具有的夜间作战的种种特点。他们应当神出鬼没,在通过平原或山地向战斗地点进发时而不被人发觉行踪,在扑向敌人时,要利用出其不意这一游击战中特别要强调的因素。出其不意的袭击造成敌人一片慌乱之后,应毫不留情地投入战斗。这时,决不容许自己队伍中有丝毫懦弱的表现,应该尽量利用敌方任何怯懦之机。旋风般白天而降,摧毁一切,若非策略上的需要,决不让敌人有喘息之机;处决应受处决的人;造成敌军恐怖的心理状态,但同时优待已无自卫能力的战败者,也要尊重死者。
  敌军伤兵应受到格外尊重,应尽可能予以治疗--过去干尽坏事、应按历史罪行处理者例外。决不能带着俘虏走,除非已有敌军难于攻克的巩固的作战基地;否则,这些俘虏就会成为十分危险的祸害,威胁当地居民和游击队本身的安全,因为他们一旦逃跑,就会向原来的敌军提供情报。所以,若非罪大恶极者,一律训话后予以释放。
  游击队员,必要时应冒生命危险。他应随时准备在紧要关头毫不犹豫地献出自己的生命,但同时又要机智谨慎,决不作无谓的牺牲。游击队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戒备,以避免不幸的结局或被消灭。为此,在整个战斗中极端重要的是全面监视增援之敌可能通过的地点,这样做的目的也是预防受围。敌军包围所造成的恶果,往往在肉体上并不那么严重;而在士气方面,则往往造成对斗争胜利的可能性完全丧失信心。
  然而,游击队员应是大无畏的。他应正确分析每一行动中存在的危险性和可能性,对任何环境永远抱乐观主义的态度,并且即使在对有利和不利条件的分析得不出值得重视的肯定结果的时刻,也能作出有利的决策。
  为使游击队员能在战斗的和敌人活动的环境下生存下来,需要有一定程度的适应性,能适应他所生活的环境,同它浑然成为一体,尽可能利用它为自己服务。与此同时,还要有敏锐的思考力和当机立断的创造力,能按其决定性行动的前进步伐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
  人民军队的这种适应性和创造力能粉碎敌人的一切预谋,能制止敌正规军突然的冲击。
  游击队员决不应让一个受伤的战友落到敌军手中,因为如果这样,这个战友的命运几乎可以肯定是白白送死。所以,无论花什么代价,都应把他从战场上撒下来,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去。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应不怕极度的疲劳,甘冒最大的危险。游击队员应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战友。
  同时,游击队员又是守口如瓶的人,对于所见所闻,都应严守机密,只有自己知道;即使对自己的战友,也从不多说一句话。因为敌人随时随地竭力想把他们的人打到游击队组织内部来刺探游击队的计划、地点和生存的手段。
  除上述的道德品质外,游击队员还应有一系列极重要的体质上的特点。他必须是不知疲倦的人,在疲劳似乎已达到不能忍受的时刻,还能具有超人的精力。他必须始终精神焕发,这来自坚定不移的信念,正是这种信念使他再迈出一步,当然不是最后的一步,于是一步又一步地直至到达首长指定的地点为止。
  游击队员应能极度茹苦含辛,不仅能随时忍受缺粮、缺水、缺衣、缺住房的艰苦,而且还要忍受病、伤的痛苦。往往挂了彩,没有外科医生来动大手术,而只是靠大自然的作用来治疗。也只能够这样,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开游击区去治疗病伤,就会被敌人杀害。
  为实现这些条件的要求,游击队员又需要有钢铁般的体质,而这种体质能使他经受这一切艰苦而不致病倒,并把他那种被追捕的野兽般的生活变成增强体质的另一要素,以便在自然适应能力的帮助之下好象自己也变成战斗所在地本身的一部分。
  所有这些看法使我们不禁要问:游击队员理想的年龄是多大?这个界限是很难定的,由于一系列社会的以至个人的特点,这个年龄有很大的伸缩性。例如,农民比城里人耐劳的能力要强得多。城里人,如果是习惯体育锻炼和讲究生活卫生的,就比一辈子坐办公室的人要耐劳得多。但是,一般地说,一个游击队员的年龄,在游击队完全处于流动阶段,最高不应超过四十岁,除了若干例外情况,特别是农民中间的例外情况。我们古巴革命斗争的一位英雄,克雷森西奥·佩雷斯司令员上马埃斯特腊山打游击时,年已六十五岁。当时在我们的队伍中他是最有用的人材之一。
  我们还要问,是否有必要考虑游击队的社会成分问题。有人说,游击队的社会成分应该同作战中心区的社会成分相适应,换言之,游击队的战斗主体应该是农民。很明显,农民是最好的战斗员,但这决不是说排斥居民中的其他成分,不让他们有机会为正义事业而斗争。此外,在成分问题上,允许有个别的例外,也是十分重要的。
  还没有明确规定游击队员最低的年龄。我们认为,除非常特殊的情况外,不能吸收十六岁以下的人参加。一般说来,这些人几乎还是孩子,经历不多,在战斗中经受不住要碰到的艰难、残酷和痛苦的折磨。
  游击队员最恰当的年龄可以说是在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之间。在这个年龄内,大家都已确定了生活道路,凡是抛开自己的家庭子女和一切而参加游击队的人,都已好好考虑过要肩负的责任并为此下决心不后退一步。在孩子中,当然也由达到我们起义军那样高度素养的战士这种特殊情况,但这不是正常的情况。即使其中有一个具备优秀战士的条件,那末其中就会有几十个在长期中给游击队造成危险障碍而需要送回家去的人。
  游击队员,我们已经说过,是象蜗牛一样把全部“家当”背在身上的战士。因此,他必须把背包收拾到这样的地步:使最少的用具发挥最大的作用,只带必不可少的东西。但是,即使经历千难万险,也要把这些东西作为基本物件保留住,只有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方可丢弃。
  正因为这样,游击队员的军火也仅仅是-些能随身携带的。补充军火,特别是补充子弹非常困难。所以,子弹不得弄潮,要经常检查,一颗颗地数清楚,以免丢失,这就成了一项行动的准则。枪枝要经常保持清洁,经常上油,保持枪筒闪光发亮。凡是没有把军火保持在这种状态的人,每个小队的负责人都应给予一定的处分。
  凡具有如此忠诚和坚定的高尚品质因而能在上述那样不利条件下活动的人,都必须具有一种理想。这种理想是简单的、朴素的、没有奢望,一般也并不好高骛远,但这种理想却是那样坚定,那样明确,以致为它献出生命而毫不犹豫。几乎所有出身于农民的人,他们的理想都是要求获得自己的一块耕地和享受公平的社会待遇的权利;出身于工人的人,他们的理想是要求有工作、领取合理工资以及也享受公平的社会待遇的权利:而来自学生和教职员中的人则抱着象争取自由之类的较为抽象的理想。
  讲到这一切,我们不禁要问:游击队员是怎样生活的?它的正常生活便是行军。让我们举森林地带的山区游击队员为例。我们假设他们不断受到敌人的追击。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支游击队白天不断转移阵地,无法吃东西;黑夜来临了,才在一块林中空地上,一个水泉边,按照老习惯扎下营来,集合各个小队共进晚餐。入夜便就地取材,燃起篝火。
  游击队员是什么时候能吃就吃,能吃多少就吃多少的。有时,一大堆口粮一下子就绐战士们吃光了;有时,他们两三天不进食,工作能力却毫不减退。
  他们露天宿营,睡吊床,吊床上空遮一块与床大小相当的尼龙雨布,吊床下面就是背包、枪枝和子弹,即游击队员的宝贝。有的地方,敌人有可能突然发起袭击,睡觉就不好脱鞋子。鞋子也是游击队员的珍宝。谁有一双鞋子,就可以保证在非常紧张的环境中顺利地生存下去。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不靠近任何村镇,不同任何事先没建立关系的人接头,生活在山峦起伏荒无人烟的地带,忍饥挨饿,有时受渴,忍受严寒酷暑,连续行军则汗流浃背,汗水干了又湿,湿了又干,而没有可能搞搞清洁卫生(尽管这也象在所有情况下一样都要靠个人自己妥善安排)。
  在古巴革命战争过程中,有一次,我们在十分不利的情况下度过了好多天,又在烈日下战斗了两小时四十五分钟,然后行军十六公里进入乌维罗村。该村地处海滨,但当时气温很高,骄阳似火,我们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殊的臭味,谁靠近我们都要退避三舍。但我们的嗅觉完全适应于这种生活,连游击队员们的吊床都可以根据每个人特有的气味辨别出来。
  在上述情况下,宿营用物应该是容易拆除的,不应留下会泄露情况的任何痕迹;应采取极端严密的警戒措施;每十个人睡觉,就应有一两个人值班,要不断地换岗,对宿营地的各处进口都应严加警戒。
  野营生活教会他们许多做饭的技巧:怎样很快把饭做好,怎样用山上采摘来的小东西作调味,怎样发明一些小菜来换换花样(其中主要是用根茎类植物、谷物、食盐、一点动植物油,很个别的情况下有块打来的野兽肉),这都是指游击队在热带地区活动的情况。
  在战斗生活的内容中,最有趣的、能引起大家喜悦、使大家精神焕发继续前进的事情便是战斗。战斗,是游击队生活的最高潮,它往往发生在一个防守薄弱、能够一举消灭的敌驻营地被发现并经过侦察以后的某一适当时刻,或者发生在敌军部队直接向解放武装力量占领的区域进犯的时刻。这两种情形是不同的。
  攻打敌驻营地的战斗是总体战,而且重点是打来解围的援敌,因为阵地设防之敌永远不是游击队员所喜爱的猎物,而在运动中的敌人,由于他们异常紧张、不熟悉地形、草木皆兵,又没有可供防御的自然掩蔽物,所以是理想的猎物。凡是筑了工事,又有强大武器可击退进攻的人,无论情况怎么糟,同那一长串的行军队伍的处境相比较,永远是不问的。因为行军中的队伍突然在两三处遭到袭击,就被切成一段一段。进攻者若不能把它围住并全部吃掉的话,不要等到被进攻者进行反击。进攻者就已经溜之大吉了。
  如果通过断粮、断水或直接出击都不能把设有工事防御的敌驻营地拿下来,在粉碎了前来解围之援敌,突破包围,并已取得成果,那么游击队就应该撤退。如果游击队过弱而前来增援之敌过强,游击队应集中力量打其前卫。不管结果怎样,必须特别致力于打前卫,因为打它几次以后,敌军土兵就知道,在前头的人几乎总是要送命的,那么谁也不愿走在前面,而这种违抗命令的行动甚至会引起真正的哗变。为此,应当经常打其前卫,当然,除打其前卫之外,也可以打其他任何的部位。
  游击队员完成任务和适应环境的顺利程度,或多或少取决于游击队员的装备程度。游击队员,虽是组成战斗集体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但有个人行动的特点。因此,每个人在自己的背包里应携带维持单独生活一个时期所必需的食物和日常“家当”。
  在讲到装备时,我们主要讲在游击战刚开始时,一个人处于地势崎岖,经常下雨,天气较冷,后有追兵的情况下所能携带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处于古巴解放战争刚开始阶段所带的东西。
  一个游击队员的装备可分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主要的一类中有吊床。有了吊床,就可以得到适当的休息,再说,拴吊床的两棵树随时都可以找到,如果要睡在地上,吊床还可以作睡垫用。只要是下雨或地方潮湿(在热带山区是常有的现象),吊床对于睡觉就是必不可少的东西。一块尼龙雨布是吊床的附属品,尼龙布的大小以能遮盖住吊床为度。尼龙布的四只角系四根绳子,当中再穿一根绳子,两端系在绑吊床的那两棵树上。尼龙布中间的这根绳子,下雨时,就起到排水的作用。而它四只角的绳矛则系结在附近的灌木上,便形成为一个小小的帐篷。


  毯子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在山上一到夜里就很冷。也必需有件大衣,以防气温剧变。衣服是长裤和粗制衬衣(不管是否制服)。应有尽量结实的鞋子,鞋子是主要的用品之一,应留有后备,因为没有鞋子行军就非常困难。
  因为游击队员把他的全部“家当”都打在背包里背在身上,所以背包就相当重要。最原始的背包可以用个随便什么口袋配上两只把手就成了;把手用麻绳做,但最好用市场上出售的帆布来做或者由皮匠做。除了全队带的或全队在休息的地方吃的食品之外,每个人自己还应随时带有个人的食品。必需的食品中最主要的有:人体的脂肪消耗所需要的动植物油、罐头食品(不到找不着东西煮来吃或罐头过多已影响行军的时候,不得动用),营养丰富的鱼罐头、炼乳(一种很好的营养品,特别是糖分多且美味可口);也可以带奶粉;食糖也是必需品之一,食盐也是必需品,没有盐可就苦了。有些东西可作调味品,最通常的是用洋葱和大蒜,当然也可根据当地特点用其他东西。关于装备的主要种类,我们就讲这些。
  游击队员应该带盘子,勺子和可作多种用途的猎刀。盘子可以是野外用的那种,也可以是一种饭锅或马口铁罐,用来烧肉以至烧芋头、土豆,或泡茶和咖啡。
  保养枪枝要用特种油。油(如果没有特种油,缝纫机油也很好)应妥善使用。应常备有擦枪用的小布或呢绒布和擦枪筒的通条;应当经常地揩擦枪枝。应有标准的子弹带,也可按实际可能自己做,不过要做得相当好,不让一颗子弹丢失。子弹是战斗的基础;没有子弹,其他一切都是空的,所以应该象爱护金子一样爱护子弹。
  每人应该带一只军用水壶或水瓶,因为需要大量喝水,而且水不一定能够随时找到。在药物方面,应该带常用药,如青霉素或其他种类的抗菌素;特别是口服的、密封得很好的镇痛解热药(如阿司匹林)以及适于治疗当地常见病的药品:抗疟片、治痢疾的磺胺、抗寄生虫药等,总之是符合当地特点的药物。有猛兽出没的地方,宜带适当的血浆,其余的医药配备应是外科方面的。此外,个人还应带治疗小毛病的小药包。
  游击队员日常生活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补充,便是抽烟。既然歇下来的时候抽抽烟最能解除游击队员的寂寞,那就不管抽的是烟叶、雪茄烟或用烟斗吸的烟丝了。烟斗很有用处,烟斗可以在缺烟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整支香烟或雪茄烟头。火柴最重要,不仅用来点烟,而且也用来点火。火是森林雨季的一个严重问题。最好带火柴和打火机,如果打火机没有油了,那火柴就可以代替。
  游击队员应带肥皂。肥皂不仅可供个人卫生用,也可洗涤碗盘,因为碗盘肮脏,把发霉的东西连同新鲜的食物一起吃进而引起肠道感染或剧痛是经常发生的。有了上述的一切装备,游击队员就可以在森林中,在任何不利的条件下,安全地度过为避免任何险恶情况所必需的日子。
  有些附带品,有时用得着,有时就成了累赘,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有很大用处的。指南针就是其中之一,尽管在某一地区,开始时常常用作确定方向的辅助物,但随着对地形的熟悉,也就逐渐用不上了,另外,在山区使用这个工具就很根难,因为它所指示的走向。对于从一地到另一地来说,虽然是直线,但往往被无法排除的障碍所隔断,所以并非总是很理想的。另一个有用的东西,就是雨天用来遮盖所有装备的一块优质尼龙布。应该记住,在热带地区,有几个月份经常下雨,而雨水则是游击队员装备(不论食品、军火、药品、纸张或衣服)的冤家对头。
  可以带更换的衣服,不过一般说来,这会给新队员增加负担。通常最多就是带一条长裤,而不带内衣和毛巾之类的其他东西。因为游击生活表明,背着背包走来走去,就需要体力,而且逐渐会把作用不大的东西甩掉。
  一块既可用来洗涤碗盘又可作个人卫生用的肥皂一把牙刷、一支牙膏,这都是整洁用的附带东西。最好还带些书籍让队员们相互传阅:过去的英雄传记、历史或经济地理(最好是关于本国的)以及某些一般性的书籍,目的在于提高战士的文化水平,并使他们少去打牌、下棋或用其他方式来消磨时间。在游击队员的生活中,有时时间太多了。
  只要背包里有空隙的地方,就要装上吃的东西,除非当地的条件极有利于找到食品。可以带些好吃的东西或次要的食品作为主要食物的补充。饼干便是其中的一种,尽管占地方多些而且容易压碎。在茂密的森林中,带把砍刀是有用处的。在十分潮湿的地区,带瓶汽油或弄些松树之类有树脂的木柴,这样,在需要时,即使柴火湿也能靠这些东西把火点着。
  笔记簿应是游击队员日常的附带品,作记录资料、对外发信以及与其他游击队通讯联络之用;还要有铅笔或钢笔。手头应经常有几段细绳或粗绳,其用处很广,还要带缝补衣服用的针线和纽扣。带这种装备的游击队员把结结实实的全部“家当”背在自己身上,是相当重的,但足以保证在野营的艰苦活动中过得比较舒适。

三、游击队的组织


  游击队不能按照死板的模式来进行组织。由于要适应所处的环境,所以就有许多不同的形式。为了阐述方便起见,假设我们的经验具有普遍的意义,但要时刻注意,在推广这一经验时要随时留有余地,可能还有另一种更适合于各武装组织特点的推广经验方式。
  游击队的人数是个最难确定的问题。人数有不同,部队的组成有不同,这些我们已经说过了。让我们假设一支游击队,处在有利地形,在山区,条件不象经常要转移那样坏,但也不象有了作战基地那样好。一支处在这样情况下的武装组织,作为一个战斗单位,不得超过一百五十人,这个数字已经是相当大的了,理想的是一百人左右。这是一个纵队,由一个少校(仍按古巴军衔)指挥。应该强调一下,在我们古巴革命战争中取消了下士和中士的军衔,因为这些东西被认为是暴政的象征。
  从上述前提出发,一个少校指挥一百到一百五十人的整个纵队,可以由三十或四十人组成几个小队,有几个小队就设几个上尉。上尉的职责就是带领和团结他的小队,使它几乎永远团结一致地战斗,并负责小队的给养分配和一般的组织工作。在游击战中,班是个实战单位。每个班约八至十二人,有一个中尉;中尉对本班履行类似上尉的职能,但必须经常听从上尉的指挥。
  由于要分成小单位进行活动,游击队作战的趋势就是以一个班为一个真正的作战单位。要在上述条件下作战而不失散,一个班最多只能有八至十人;因而,这班人在自己班长的指挥下活动,即使在一条战线上往往也脱离上尉的指挥(特殊情况除外)。永远不该做的事情,就是把一个作战单位拆散,而且在没有战斗的时候仍旧保持拆散状态。每个班、每个小队都应指定各自的领导接班人,如果班长、小队长倒下,就可以接替上去,接班人应是受过充分锻炼的能立即胜任新职务的人。
  这支队伍的一个基本问题,是给养问题。这支队伍的官兵应享受同等待遇。给养之所以极端重要,不仅是因为长期缺乏营养,而且也是由于每天只能分一次。部队对公平十分敏感,对每日的给养总是斤斤计较的,所以,决不应对任何人有所偏袒。若有机会在整个纵队分配食品,那就应订出一条分配规则,并严格按照这条规则办事,同时还要重视分配给每人的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在分配衣服问题上,情形就不同了。衣服是属于个人使用的东西,在这方面应首先考虑两个情况;第一,申请人的需要(需要量几乎总是超过衣服分配量的);第二,他们每人参加斗争的时间和功绩。全队人员参军时间和功绩很难记得清楚,应有专人负责填表记录,并经纵队负责人直接审核。偶然得到的、非集体使用的用品分配情况与此完全相同。烟叶和雪茄烟也应按人人平等这条普通准则来分配。
  这项分配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办理。这些人最好是直属司令部的。司令部负责很重要的行政、联络任务以及其他一切必须完成的特殊任务等。应让较有才智的军官参加司令部工作,而到司令部工作的士兵应是那种机灵的、最富有牺牲精神的战士,因为在大多数场合对他们的要求比对全队其他官兵的要求要严格得多;然而,他们在食品分配问题上却又不得享有任何特权。
  除每个游击队员自己要带的整套装备外,还有许多全队性的集体装备需要平均分担。为此,可以采取两个解决办法(但都取决于部队非武装人员的数量)。一个办法是:把一切物品,如医药、外科或牙科医疗器械、多余的食品、衣服、一般器具、重型军事装备等,平均分配给各小队,由各小队负责保护。每个上尉把东西分到各班,每个班长再把东西分到个人。另一个解决办法是:如果不是全队人员都有武器,那就组成专门负责运输的班或小队。这种做法颇有好处,非武装人员不需要背枪和看管枪枝,就可以多背点东西,这就大大减轻携带武器的战士的负担;这样做法不大会有丢失东西的危险,因为东西比较集中。同时,可以答应将来发枪给背东西的战士作为一种奖励,便能激励他们背得多些,背得好些,表现出更大的热情。这些负责运输的班或小队行军时走在队伍的最后,并与全队其他的班、小队承担同样的义务和享受同等的待遇。
  纵队执行的任务随纵队活动的变化而有所不同。若在营地驻扎下来,就应有专门的警卫小组。警卫小组应由受过战斗考验、经过专门训练的人组成,对其警卫任务应予以一定的奖励:一般是给他们某种独立性或把全队分配后某些多余的点心或烟草分发给他们。譬如,若一百人有一百十五包香烟,那么,多余的十五包就应分配给他们。前卫队和后卫队与部队其他部分完全不同,站岗放哨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但其余的每个小队也应有自己的警卫任务。放哨放得离营地愈远(特别是在自由区),各队的安全性就愈大。
  宿营地点应选择高地,白天能控制广阔地带,夜里敌人也难于接近。如果要驻扎几天,则宜构筑防御工事万一受到袭击,可以很好作战。这种工事在游击队撤离时可以拆除,或者,如果形势已不需要完全掩盖纵队的行踪的话,则无须拆除。
  常驻营地的防御工事应不断加以完善。应当记住,在山区,在经我适当选择的地形上,敌人所能使用的唯一有效的重型武器,便是迫击炮。利用当地的材料如木材、石头等搭起适当的防护顶,这就成了完善的掩蔽所,能够阻挡敌军的逼近而保护自己免受炮弹的轰击。
  在驻营地维持纪律是十分重要的。纪律应具有教育的性质,让游击队员们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制止没有公益的、涣散部队精神的娱乐,禁止酗酒等等。这些任务由内部秩序委员会执行,这个委员会是经过选择由最有革命功劳的战士组成的;它还有另一个任务,就是制止在那些从远处望得见的地方生火或尚未入夜便升起烟柱等行为,在纵队撤离时,如果要对行踪绝对保密,还要监督营地的清理工作。
  要特别留心篝火。篝火的痕迹存留的时间长,所以要用土盖上,还要把废纸、空罐头和残羹剩饭统统埋起来。行军时,全队应保持肃静。命令是甩手势或耳语一个个地传到最后一人的。如果游击队是在陌生地区由自己开辟道路或由向导带路前进的,那么,前卫队应当按地形的特点走在前头一百米或二百米,或更远一点。在可能走错路的地方,在叉路口上留下一人等后面一个人来,如此一个一个接替,直到后卫队的最后一个人到达为止。后卫队也稍微落在部队后面一点,监视后面的道路,尽量消除部队走过的足迹。如果有可能引起危险的支路,则每条支路必须有小组进行监视,直到最后一个人走过去为止。专门由一个小队派出这样的小组,较为实际,虽然也可以由每个小队负责把监视哨移交给后续的小队,已交班的小组重新归队,这样一直等到全队走过为止。
  行军不仅要步调一致,秩序井然,而且要始终保持下去。很清楚,第一小队是前卫队,其后接第二小队,中间是第三小队(可能是指挥部),然后第四小队,以及后卫队或叫第五小队,或按构成全队的小队数而定,但次序始终不变。夜行军要保持高度肃静,每人之间的距离要缩短,以免掉队迷路以致被迫放声讲话或点火的危险。火光是游击队员夜间的最大危险。
  然而,如果上述行军是以袭击为目的的,那么,在到达某一指定地点(任务完成后统统要撤到那里)时,就把多余的负荷,如背包、饭锅等物卸下来,每个小队只带武器和军事装备继续前进。袭击点应事先有可靠的人调查过;他们事先接通关系,带来有关敌人警卫队、敌兵营的方位及守营人数等情报。于是制定明确的袭击计划,部署兵力,始终要考虑把全队精干部分用于牵制援敌。如果袭击敌兵营是牵制敌人,目的在于吸引援敌,以便在其必经的而易于埋伏的地方伏击之,那末,袭击敌兵营之后,应迅速派人向指挥部报告战果,看是否需要撤除伏击圈以防敌军从背后攻击。但不管怎样,在进行包围或直接出击时,在通往战斗地点的各条道路上始终都应有人站岗放哨。
  黑夜里最宜用直接出击方式。如果游击队有足够的精力和胆量又不冒很大危险,就可以直接攻打敌军的营房。
  包围敌人以后,就只有等待时机,逐步构筑战壕向敌收缩包围圈,用各种办法扰乱他们,特别是用火力迫使他们出来。在相当接近敌人时,“莫洛托夫鸡尾酒”[注:即汽油燃烧瓶。——译者]是非常有效的武器。如果“莫洛托夫大鸡尾酒”还投掷不到,可以用加特殊装置的猎枪发射。在古巴革命战争中,我们把这种武器叫做M-16。M-16的构成是:口径十六毫米可折猎枪装上两只撑脚,连同枪托构成三脚架,角度大约是四十五度;把前面两只撑脚向前或向后移动就可改变角度;给猎枪装上一只开口弹筒,在装弹筒之前把筒内全部霰弹取净,给它安上一支圆的木棍,越圆越好,与弹筒内壁紧紧吻合;这支木棍伸出在枪筒外面起投掷器的作用,棍的顶端加上一个合金装置,装置的底部有个橡皮垫起缓冲作用;然后在这个装置上放上汽油燃烧瓶。这种装置能把点燃的燃烧瓶投射到一百米或一百米以外的地方,而且命中率相当高。对于被包围的有许多木头建筑物或有易燃物质之敌,这是一种理想的武器,对在坷坎地带反击坦克,也是一种理想的武器。



图1 “莫洛托夫鸡尾酒”和猎枪装配图

  一旦胜利完成包围任务或达到既定目的而解除包围之后,各小队按次序撤到原来放背包的地方,恢复正常的生活。
  游击队员在这个阶段过的流动生活,使他们之间产生了亲密的友谊,但有时也使他们班与班,小队与小队之间发生危险的争功现象。如果不是引导得法,把这种现象变为有益的竞赛,那就会有破坏纵队团结的危险。最好从战斗初期就对游击队员进行教育,向他们阐明斗争的社会意义和他们的责任,旨在澄清他们的思想;并且对他们进行道德方面的教育,以便锻炼他们的性格,使得所获得的每一项经验成为新的取胜的武器,而不是成为争取生存的一种最普通的辅助物。
  榜样是巨大的教育因素之一。因此,游击队指挥员应经常在战斗生活中作出光明磊落,富于牺牲精神的榜样。战士的提升应以勇敢、才能和牺牲精神这三者为依据,没有完全具备这三个必要条件的,就不能担任负责工作,否则,说不定什么时候会闹出乱子来。
  一个游击队员的品行如何,从他走到老百姓家里要东西的时候就可以看得出来。当地居民根据游击队要求派公差,要求粮食和某项必需品的方式以及为达到目的所使用的方法,就可以得出游击队是好还是坏的结论。对于这些问题,指挥员应当非常慎重,要对战士详细说明,给以应有的重要地位,也应以身作则进行教育。如果是进入城镇,应禁止喝酒,要事先通告部队,为部队作出遵守纪律的卓越榜样,并对城镇的进出口始终进行警戒。
  游击队的组织性、战斗力、英勇气概以及精神面貌都应受到被敌包围的战火考验。被围是游击战最危险的形势。在我们游击队员过去革命战争的行话中,把吓得要死的人那种惊惶的面孔叫做“被围攻者的面孔”。旧政权的头目们嚣张地把他们的进犯叫做“围剿”。然而,对于思想感情上同自己的指挥员一致又非常熟悉地形的游击队来说,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问题。只要步步为营,避开敌人的锋芒,避开敌人重型武器的袭击,等到黑夜--这个游击队员的天然盟友--来临,就可去进行侦察,选择一条稳妥的道路,使用最恰当的突围办法,保持绝对的肃静,悄悄地溜之大吉。在上述的情况下,敌人要在黑夜里阻止一小队人突围,那是很难办到的。

四、战斗


  战斗是游击队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它在整个斗争发展过程中只占短暂的时间,然而这种关键性的短暂时间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每次小的接触,对于游击队员来说,都是一次带有根本性质的战斗。
  前面我们说过,进攻一定要有胜利的把握。除了运用游击战在进攻时的战术这些一般特点外,还应指出每次战斗行动可能产生的不同特点。为了叙述方便,我们首先举有利地形上的战斗为例,因为这种形式的战斗实际上是游击战起源的标准形式,同时又是游击战取得实战经验来解决实战问题以前必须掌握的原则的一个方面。至于平原游击战,则永远是游击战发展壮大及其所处的环境巩固发展的结果,而伴随这种结果而来的,便是进行平原游击战的人们经验的积累,从而是这种经验的应用。
  在游击战的最初阶段,敌军部队会深入起义区。这时,针对敌军的兵力情况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袭击方式。一种是,用几个月的时间,有步骤地削弱敌人的进攻力量,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采用第二种形式:打击进犯敌军的前卫邵队。对敌军不利的地形起到阻碍他们前进的作用,因为他们要用相当的力量来防卫其侧翼,因此,敌军前卫队又必须有尖刀班,在向我纵深推进的时候,让尖刀班冒生命危险以保卫其后续部队的安全。游击队在没有足够的兵力,没有后备兵员而且敌人又很强的情况下,无论如何要歼灭敌人的尖刀班。方法是很简单的,只要配合得好。当敌前卫队尖刀班出现在我预先确定的地段(尽可能险陡)时,让他们进来,然后给予毁灭性的打击。这时,应另派一个小组去阻击敌军的后续部队,好让我们的人去收拾敌尖刀班留下的武器、弹药和装备。每个游击队员必须时刻牢记:游击队的武器来源于敌人;除特殊情况外,决不打无军火补充之仗。
  如果游击队的实力足以全部包围敌军整个部队,那就包围之,或至少给这支敌军造成被围的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军前卫队要有强大的实力和构筑坚固的战壕,能够抵御敌军正面的猛扑(当然要把敌之进攻力量和士气估计在内)。当敌军被阻于某一特定地带时,我后卫部队便在敌军背后出现,发起进攻。由于所选择的地形使敌人难于侧翼运动,所以就易于布置狙击手,使也许八倍或十倍于我的敌军陷于火力圈之中。这时,只要还有足够的力量,便应控制各条来路,进行伏击,以牵制增援之敌。包围圈要逐渐(尤其是到黑夜)收缩;游击队员熟悉战地,而进犯的敌军则不熟悉,游击队员在黑夜越战越强,而敌人在黑暗中则越打越害怕。
  用这种方法较易于全歼敌军或予以重创,以致使这支敌军不能重返战场,或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元气。
  如果游击队的力量还很小而又想阻止或击退敌军前进,那就应分成两至十人为一组的射手小组,从四面包围敌军。这种形式的战斗,比如说,是从右翼开始的,那么敌人必然倾全力于右翼并向它猛扑,正在这时,左翼又开火了,敌人又转向左翼;然后后卫或前卫又开火了,就这样轮番地打下去。这样做,游击队弹药消耗极少,却能使一支进犯的敌军不断受到威胁。
  袭击敌军车队或敌军阵地的技术要适应作战地点的条件。但一般应保证,对一个被我包围的地方的第一次攻击是夜间突击某一个前哨。派有经验的人去袭击敌人阵地,很容易就打下来,其原因就是依靠攻其无备这个条件。对一次正常的包围来说,在敌人可能突围逃窜的地方只派少数人控制,而敌人可能来增援的通路则埋下伏兵来保卫。伏兵应这样配置:当第一道埋伏被突破以后。就散开或索性后搬,留下第二道伏兵,就这样一道道地伏击下去。但如果没有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这个因素存在,拿下敌营房这个意图是否能胜利实现,取决于游击队的包围力量是否能制止敌之增援。在这种情况下,敌人方面往往有大炮、迫击炮、飞机以及坦克的支援。但在有利于游击队的地形上,坦克这种武器是无足轻重的;它需要越过狭隘的道路,并容易被地雷炸毁。一般说来,这种列队前进的车辆,在这里就丧失进攻能力,因为它们要一辆跟着一辆走,充其量两辆、两辆并排前进。反坦克最好的、最可靠的武器,是地雷。但是在白刃战中,易于在崎岖地带使用的“莫洛托夫鸡尾酒”,是一种特别有效的武器,姑且不说火箭筒了。火箭筒对于游击队来说,是一种有决定性意义的武器,但很难搞到,至少在游击战初期难于搞到。对付迫击炮,可以采用战壕加护顶的办法。迫击炮用来轰击被围点威力巨大,但反过来,对付游动的围攻,如果不用大量排炮,那么它的威力就会降低。炮兵在游击战中作用不很大,因为它要安置在便于通行的地方,而且看不到游动的目标。飞机是敌军的主要武器,但攻击力也很有限,因为飞机的唯一目标是小小的战壕,而这些战壕一般又都构筑在看不见的地方。飞机可以投掷爆炸力很强的炸弹或凝固汽油弹,然而这些东西与其说是真正的危险,不如说是真正的缺陷。而且当我们尽量逼近敌军防线的时候,飞机就很难有效地袭击我们前卫的这些尖兵。
  当包围用木料建筑的或易燃物建筑的敌营房时,如能到达近距离的地方,那么上述的“莫洛托夫鸡尾酒”就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武器。如果是较远的距离,那么也可以用十六毫米猎枪(如上文所述)来发射已点燃导火线的燃烧瓶。
  在使用的各种地雷中,效能最高的(但其技术要求并不是经常能够达到),便是遥控雷。但是,触发雷、延期雷,尤其是拉线电发雷都非常有效,而且在山路上对人民武装来说几乎是不可攻克的防御力量。
  一种很好的防装甲车的方法,就是在路上挖掘有一定倾斜度的深沟,使坦克陷进容易,爬出来困难,就象下面这幅图那样,而且容易伪装,使敌人不易发现,尤其是在敌人夜间进犯或因游击队的抵抗不能指挥步兵走在坦克前面时。


  在不全是崎岖不平的地区内,敌人进犯的另一种普通方式,就是使用大体上是敞篷的卡车。敌军总是让一些装甲车开路,然后再开来运载步兵的卡车。这时,游击队可以根据自己的力量,将全队包围或把车队一段段切开,袭击其中的某一辆卡车,同时用地雷爆炸。在这种场合,行动要迅速,夺取敌军死者的武器后就撤退。若条件允许,可以进行全面包围,则如前面所述,遵循全面包围的一般规则包围之。
  对于袭击敞篷卡车,有一种很重要的、可以发挥全部效能的武器,这便是猎枪。一支口径十六毫米的、装满霰弹的猎枪,其杀伤范围达十米,几乎是卡车的全部面积,可以同时把车上的人打死一些,打伤一些,给敌人造成莫大的慌乱。在这种场合,如果有手榴弹,那也是极好的武器。
  对上述所有的袭击来说,最基本的是攻其无备。因为游击战术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在于攻其无备,至少在打响第一枪的时刻是这样。如果当地农民知道有游击队出现,那就不可能做攻其无备。正因为这样,所以有关袭击的各项活动都应在黑夜进行。只有那些经过考验证明善守机密,忠诚可靠的人,才可以知道这些活动,从事联络工作。游击队员出发时背包应装满粮食,以便能在伏击的地方度过两天、三天或四天。
  决不可过分相信农民能慎重保密,这首先是因为农民有一种爱说话、爱同家属或知己说长道短的习惯。其次是因为敌军士兵在战败后自然要对当地居民采取野蛮手段,在居民中制造恐怖;而在这种气氛下,一些要保命的人就会被迫说出不应该说的话,泄漏有关游击队的重要消息。
  一般说来,游击队选择的伏击地点,应当距离它的常驻营地至少有一天的路程。这是因为敌人对游击队的常驻营地总是多少知道一点的。
  前面我们说过,在战斗中只要根据射击的方式便能分辨作战的双方:一方枪声猛烈而密集,是敌军散兵线的火力(他们弹药充足,惯于滥放枪炮);另一方的枪声是有秩序的、单响的,这是游击队的火力。游击队员懂得每颗子弹的价值,使用起来非常节约,决不虚发一枪。同时,也决不为了节约弹药而放掉一个敌人或使我之伏击不能充分发挥效力。但他要预先把弹药计算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什么情况下应当控制使用。
  弹药是游击队员的一个大问题。游击队经常可以搞到武器,而且一旦弄到就不会丢失,但是弹药却要逐渐打光,而且一般都是武器连同其弹药一起缴获的,从来没有或很少有单独缴获弹药的。每支缴来的武器只有供它本身使用的弹药,而没有多余的弹药供其他枪枝使用。所以,节约弹药是游击战的基本战术原则。
  一个以当领导而自豪的游击队指挥员,决不能忽视部队的撤退。撤退应当及时,利落,要能抢救出游击队的全部辎重,不管是伤员、背包、弹药等都要统统撤出来,而决不能让队伍在撤退途中遭到意外袭击,更不容许荒唐到让队伍受到包围。
  为此,在选作撤退的道路上,对敌人可能派遣部队向我包围的一切地方,都应当严密警戒,并必须有一个传递消息的系统;若遇敌人妄图向我包围,便可迅速地通知全体战友。
  在战斗中一定要有非武装人员,让他们负责收拾伤员或牺牲同志的枪枝和原属敌俘的枪枝,照管战俘,运送伤员,传递信件。此外,还要有一个组织良好的通讯队,铁腿、认真、受过考验、能在最短时间内把必要的通知送到。
  武装人员身边所需的非武装人员的数量,是个十分相对的数字,但可以考虑给每十个武装人员配备两三个非武装人员。他们参加战斗,在后卫队从事各项必要的工作,保卫后撤阵地或传递信件(如上文所说)。
  当游击队进行防御性战争的时候,也就是说当游击队坚守阵地,阻止敌军通过某一特定地区的时候,这就成为阵地战。但这种阵地战一开始的时候,也应始终带着出其不意的色彩。在这种场合,构筑战壕和其他一系列防御体系,是很容易被当地农民看到的,所以,一定要使农民留在友邻区内。一般说来,在这种阵地战中,反动政府会对该地区进行封锁,而没有走的农民必须到非游击活动区的商店去购买必要的食品。这些农民在关键时刻(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他们走出这个地区,便会有意无意地向敌军走漏消息,这是十分危险的。在这情况下,焦土政策应成为游击队的战略基础。
  然而,应该构筑成这样的防御工事和整个防御系统:只要敌军前卫队一到,就使它陷入我埋伏圈之中。在每次战斗中给敌前卫队的人造成总不免要送死这样一种心理状态,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如果敌军内部这种心理作用日益强烈,那么到了一定的时候,谁也不愿意充当前卫了。显然,一支部队没有前卫便不能动弹,所以又不得不有人充当前卫。
  此外,如果认为适宜,还可以对敌进行包围战,侧翼袭击,牵制敌军或索性正面阻击。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凡易于被敌军用作侧翼进攻的地方,都应当加强防御工事。
  显然,这说明要有比在前面说过的战斗更多的人员和武器,因为很清楚,敌人从四面八方封锁,可能突然进犯的道路又是那么多,所以游击队需要的人员就多了。这里,应当增加使用陷阱以及反装甲车的所有办法,并对永久性的因而也就容易被发现的战壕尽可能予以加强。一般说来,在这种防御战中,只要命令一下,就是死守防御阵地,并且必须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个守卫阵地的战士的生命安全。
  作远距离观察的战壕愈隐蔽愈好,特别是最好给它造个保护顶,以防迫击炮的轰击。六十·一或八十六毫米野战迫击炮打不穿一个好的、就地取材搭起来的简易护顶。这种护顶可用一层木头、泥土和石头筑成,再用一层东西伪装起来,使敌人看不见。一定要设一个出口,以便防守的人在情况危急时能出来而不至有很大的生命危险。
  下图便是我们在马埃斯特腊山区的防御工事形式,它们有效地保护了我们兔受迫击炮的轰击。


  上面的概述清楚地表明,固定的火线是不存在的。火线是个多少带点理论性的东西,因为它是在某一高潮时刻发生的,而又是非常灵活的、双方都可以渗透的东西。真正存在的是广大的“无人地带”,然而,游击战“无人地带”的特点,却是有老百姓的,而且老百姓是以某种方式同作战双方的某一方合作,当然大多数是同起义队伍这一方合作的。不能把老百姓从整个地区大批地赶走,因为要是这样做了,向大批居民提供食粮,这对作战的任何一方都会产生粮食供应问题。这种“无人地带”是敌军(一般在白天)和游击队(在黑夜)经常来的地方。游击队在这里找到了自己部队给养的十分重要的基地。为此,游击队在政治上必须加强整顿,并经常建立同农民和商人的良好关系。
  在游击战中,非直接参战的人员(即不携带武器的人员)的工作,是极为重要的。我们指出过关于作战地区通讯联络的某些特点,但通讯是游击队组织内部的一个机构。对最远的指挥部(如果有指挥部的话),或最远的游击小组的通讯联络应做到这样的地步:利用当地最简捷的方法,随时把信息从一地区送到另一地区;这个通讯系统不但应当在易防守地带(即有利地形区)有效,而且应当在不利地形区也同样起作用。有些情况是不能做到的,比如说,就不允许游击队在不利地形区域活动时,拥有现代化通讯联络系统,如电报机、公路等等;除非使用无线电报,因为无线电报是不可能被破坏的。但这种无线电报机只是使用无线电系统的防守严密的敌警备队才有,所以,如果这种无线电报机落到游击队手中,就必须改变密码和频率,这有时是相当麻烦的。
  所有这些情况,都是我们追述古巴解放战争时发生的情形。有关敌人活动的每天的可靠情报,靠情报人员的报告而得到充实。所以,情报系统应该好好研究,细细琢磨,对情报人员要极其慎重挑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反间谍”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但损失还不是最大;一个不确切的情报,突然造成的损失才是最大的,不管它是夸大了危险或缩小了危险,但危险是很难缩小的。农村的人对危险有扩大和夸张的普遍倾向,他们的幻觉产生各种妖魔鬼怪,一旦看到敌人一个排、一支巡逻队,就看成是千军万马,草木皆兵了。此外,情报人员应尽可能在表面上持中立的态度,使敌人察觉不到他们同游击队的种种联系。这项任务并不象想象的那么困难,通过战争可以找到许多人:商人、教职员,以至宗教界人士,都可以给这项任务以帮助,及时提供情报。
  游击队获得情报和敌人掌握情报这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不同,这是游击战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敌人需要穿越完全敌对的区域,遭到农民的冷遇;而游击队是农民的保卫者,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朋友甚至亲人,他们通过通讯联络系统把情报不断送进到游击队中央总部或本区的游击组织。
  当敌军窜犯已暴露的游击地区时候,那里的全体农民响应人民的事业,便发生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大多数农民愿意抛开自己的儿女,自己的事务,同人民军队一起撤退。一些农民要带着全家走;另一些农民则要留下来等待事态的发展。敌人向游击区进犯所引起的最严重的困难,就是有大量人家处于饥寒交迫以至危险绝望的境地。游击队应当尽量给他们支援,但必须防止他们由于远离自己的家乡逃到生疏的地区去可能遭到意外的不幸,防止他们在这种场合往往会遭遇到的灾祸。
  要进行什么“式样的镇压”这一点人民的敌人是不会讲的。在每个地区,根据社会、历史和经济的不同状况,人民的敌人进行犯罪活动的残酷程度也是不一样的(虽然他们用来镇压的一般方法始终一样)。有的地方,人们逃难到游击区而把家眷留在家里,但这没有引起敌人很大的反应;有的地方,这样做的人,其个人财产就会被烧毁或充公;还有的地方,人外逃,而家中老小全部惨遭杀害。当然,游击队应该按照当地(或某一国家)同敌人作战所掌握的规律,对将要受到敌军蹂躏的农民事先进行妥善的安排和组织。
  显然,必须作好准备把敌军从为害地区内赶走,这时,就要着重地搞敌人的给养方面,完全切断其交通线,出动小股力量粉碎他们取得补给的意图或迫使他们在这方面付出巨大的人力。
  在上述战斗的各种情况下,无论在什么地方,战斗一方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便是正确使用后备兵员。游击队,就其特点说来,能够拥有后备兵员的情况是很少的,因为它经常进行战斗,而在战斗中没有一个人不是有所安排和使用的。但是,根据游击队的特点,无论在这个或那个地方游击队都必须拥有后备力量,以应付意外事件,钳制敌人的反扑或在某一关头起决定战局的作用。为此,游击队可以根据它的组织情况和某个时期的特点和可能,建立一个“王牌”小队,哪里最危险,就让它到哪里去;这个小队可以命名为“敢死队”或其他什么名称均可,只要它实际上能完成这个名称所赋予的使命。“敢死队”应出没在一切有决定性战斗的地方:对敌人前卫队进行突然袭击,保卫最薄弱、最危险的地点,总之,出现在敌军威胁到突破火线的任何地段。加入这个小队,应当是完全志愿的,而且对加入这个小队的人来说,应几乎象得到一次奖赏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敢死队”终将成为任何一支游击队的宝贝,而荣获‘敢死队员”称号的游击队员会深受全体战友的敬佩和爱戴。

五、游击战的开始、发展和终结


  关于游击战,我们已经说得太多了。那末,现在我们来说说关于游击战合乎理想的发展。假设它诞生时只有一个组织,处在地形有利的地区。我们的叙述就从这里开始。
  换言之,我们把古巴的经验再次进行抽象的概括。开始时,只有一小队人,多少有些武器,人员成分也比较单纯,差不多只隐蔽在山峦起伏、有稠密森林的地区,同农民很少接触。它进行了几次成功的奇袭,名声就传开了,于是千些被剥夺了土地或为保卫自己的土地而斗争的农民以及其它阶级的有理想的青年来参加游击队。这支小小的游击队胆量大了,便出没在没有局面点的区域,同当地群众接触也多了。它又进行几次袭击,总是打了就跑;它还突然地同敌军某部队展开一次战斗并歼灭其前卫队,人们又陆续加入游击队。游击队人数增加了,但仍然完全保留原来那样一个组织形式,只是无须那样小心翼翼,而且也敢于在居民点更多的区域活动了。
  不久,这支游击队可以扎下历时几天的临时营地:只要听到敌军迫近或受敌机轰炸或仅仅是怀疑有那样的危险,就立即拔营离去。随着群众工作的开展,游击队人数继续增加;群众工作逐步使每个农民都成为解放战争的积极参加者。终于有一天,选到了一块敌人难于到达的地方,安营扎寨,建立起头一批小型的工厂:制鞋厂、卷烟厂、缝纫工场、兵工厂、面包房、医院、电台(如果可能有的话)、印刷所等等。
  于是,游击队就有了新的组织、新的机构。它是伟大运动的首脑、具有政府一切特征的小型政府。建立法院审判案件,颁布法律(如果可能),并继续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也对工人群众(如果附近有的话)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吸引他们参加革命事业。敌军发动一些进攻,但被打垮了,游击队拥有的枪枝数量增加了,因而人数也增加了。但到了一定时候,它的活动范围如果没有按人数增加的比例而相应扩大,那么在这个时候,它就把适当的力量(一个纵队、一个小队等等)分出来,派到另一个地区去战斗。
  这支新的游击队伍到那里去工作,尽管其工作特点有所书同,然而是按照自己带去的经验,按照各支游击部队渗透到各战区所得的普遍经验而开始工作的。与此同时,中央总部不断壮大,它得到来自远方各处的粮食、有时是枪枝这种物质支援;人员也不断增加。总部以颁布法令来继续进行政府的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各种学校,对新兵进行教育和训练。各级指挥员则随着战争的发展逐渐掌握战争的知识,而他们的指挥能力也伴随其所负责的部队数量和质量的增长和提高而不断地得到增长和提高。
  到了一定的时候,如果还有远的地区,那么又要派出新的纵队把已获得的先进经验带到那里去,如此继续循环不已。
  但这时候还会有敌占区,即对开展游击战不利的地区。可以派小分队到那里去袭击公路,炸毁桥梁,埋置地雷,制造不安气氛。随着战争本身的变迁,运动也继续发展;大量的群众工作使得这些游击力量在这个不利地形区的活动较为自如了。于是,就进入游击战的最后阶段--城郊地区的游击战。
  破坏活动在这个地区大大地扩展。整个区的生活陷于瘫痪,这个区就被我占领了。于是又向另外几个区发展,与敌军展开固定战线的战斗,可以向他们夺取重型武器(甚至坦克),战斗双方的力量均衡了。当游击队从局部胜利转变到最终胜利时,敌人就垮台了,就是说,迫使敌人在游击队所安排的条件下接受战斗,于是他们就被歼灭或举手投降。
  这就是过去古巴革命战争各个阶段的简要情况,但其内容大体上具有普遍意义。只不过在别的国家里并不一定具备象我们解放战争中人民、形势和领袖这三者那样密切的配合。更不用说,菲德尔·卡斯特罗集中表现了一个军事家和政治家的卓越才能。我们的登陆、我们的斗争和我们的胜利都归功于他的远见卓识。当然,我们不能说,没有他,人民就不能胜利;但我们可以说,没有他,人民的这次胜利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而且效果也不会这样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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