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

N


nation 民族
national bourgeoisie 民族资本主义
nationalism 民族主义
matural science 自然科学
nature 自然
needs 需要
negation 否定
non-capitalist modes of production 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民族(nation)


  引人注意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许多著作中都强烈地意识到民族的结构或性格问题。但是,民族性本身并不是一个使他们非常感兴趣的题目,他们盼望它尽快地消失;当时他们远为关心的则是民族的结构成份和社会阶级。在他们看来,许多民族都已经在消逝,诸如威尔士和较小的斯拉夫民族,对此他们不感到惋惜。他们很早就想到,工业的发展正在加速上述的过程的发生,把所有文明的国家合并为一个单一的经济整体;一个资产阶级可能仍然保持其特殊的利益,而在工人阶级中民族意识则消失了(参看《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甚至宣布“工人没有祖国”。
  实际的政治情况使他们不得不更加认真地去对待民族问题,然而,系统地提出一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则是由他们的后继人来做。这种观点先是在鲍威尔的经典著作(见“参考书目” ②)中提出,然后在斯大林的1913年写的小册子中定型。斯大林(他的作品跟鲍威尔有许多共同之处,尽管还有若干分歧)认为,民族不是一种种族的或部族的现象,它具有5个基本特征:一个稳定的、延续的共同体,一种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以及共同的心理素质。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即资本主义上升和上升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这一特殊历史时期,才出现了民族这种肯定的政治形式。跟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先的见解不同,斯大林把民族的出现归结为一个民族市场(同类居民的共同市场)的产业发展的需要。它最初出现在西欧,而当时比较靠近欧洲东部的则是一种性质不同的多民族国家,然而,工业的到处发展,燃起了人们同样的愿望。所有哈布斯堡和沙皇帝国统治下的人民,都可能具有民族的特征,因而有权要求独立。其中只有俄国犹太人除外,只有他们没有自己的领土。他们的左翼组织,即成立于1897年的崩得,曾要求承认犹太人的民族地位,并要求它本身脱离社会民主党而自主。在经过1903年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激烈争论后(会上对民族问题特别是犹太人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讨论),终于引起了分裂。
  把斯大林的公式用于早期的事例,则还有种种问题。举例来说,苏格兰人在中世纪反抗英国征服的时候,他们是否还不是一个民族,而只是具有单纯的民族性而已,还有,对于罗马人来说,是否也不应当给予民族的称号。同样地,把这个公式用于西欧的人民,也还在若干疑点,例如,一些甚至过去就够不上是真正的民族的西欧人民,如今却举行运动来争取他们的民族地位。恩格斯相信布列塔尼人、科西嘉人以及其他一些人民是相当满意他们被合并入法国的(参看《暴力在历史中的作用》第6部分)。如果当时的情况是如此的话,那么今天的情况就远远不是这样了,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举西班牙的巴斯克人、苏格兰人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注定要消灭的一些民族(特别参看恩格斯的《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一文,载《新莱茵报》1849年2月15—16日)来说明。在亚洲,则进一步出现一些问题,看来,如果不把古老的伊朗、中国、日本或是越南看作民族的话,那就越来越困难了。在非洲,能够满足斯大林的5项要求的政治实体,是微乎其微的;在那里,民族和国家一样,都必须通过人们在深思熟虑下作出的努力来加以锻造,由卡布拉尔的马克思主义领导集团统治下的葡属几内亚,便是一例(参看民族主义;鲍威尔;伦纳等条目)

(VGK)



参考书目

① 阿努阿尔·阿布德尔—马列克:《意识形态和民族的产生》,1969年法文版。
② 奥托·鲍威尔:《民族问题与社会民主党》(1907),1924年德文版。
③ 阿米卡尔·卡布拉尔:《几内亚革命——非洲人民的一次斗争》,1969年英文版。
④ 约瑟夫·契列波夫斯切克:《论欧洲的小民族和年青的民族》,1980年英文版。
⑤ 若尔日·豪普特等:《马克思主义者和民族问题(1848—1914)》,1974年法文版。
⑥ R.A.卡恩:《多民族的帝国》,1950年英文版。
⑦ 约·维·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1913),1936年英文版。




民族资产阶级(national bourgeoisie)


  这个词纯粹应用于落后的或不发达的国家的情况,其落后性的主要特征之一,便是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共存,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对后者占有优势。在一个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里,阶级斗争可以根据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进行分析;而在落后的国家中,则至少必须考虑到以下四个阶级之间的相互作用:处于出现过程中的无产阶级,资本家阶级,前资本主义的剥削阶级,以及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直接生产者。在落后的国家中,阶级斗争其所以特别复杂,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从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瓦解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倾向,所以在两个剥削阶级之间便可能产生一种对抗性的作用,而这种对抗则与出现在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冲突同时进行;第二,帝国主义对落后国家的统治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引起对全体人民的压迫,虽然它有时需要得到代表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人物的支持(参看殖民社会和后殖民社会;帝国主义;民族主义诸条目)。落后国家的这些特点,已经在如何采取正确的策略来实行革命转变的问题上引起尖锐的争论,这种争论的中心问题是,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是否能够在革命斗争中起任何作用。
  从这个角度出发,人们通常使用民族资产阶级这个词来指落后国家中反对帝国主义的那个资本家阶级集团。这意味着这个资本家集团在反帝斗争(这个斗争的特点是得到小资产阶级和农民的支持)中可以成为工人阶级的有力同盟者。可见,这个词通常用来断定一部分资产阶级在政治领域中所起的作用。然而,对民族资产阶级所下的这种定义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因为它预定好在当地的一些资产阶级集团和帝国主义之间会有矛盾。至于“买办资产阶级”一词,则是用来说明当地的那部分倾向于跟帝国主义结成同盟的资产阶级。有一些作者区分落后国家的这两部分资产阶级时,试图通过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来说明,并从这种关系中推断出它们的政治作用(见“参考书目” ①)。
  根据这种方法,买办资产阶级被定义为其资本是处在流通之中(如商业、银行等)的那部分当地的资本家阶级。由于完全从事商品流通,这个资产阶级集团便具有跟帝国主义国家的资本特别是商业资本结成同盟的特点。另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则被定义为其资本是处在该落后国家的生产领域之中的当地的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竞争是固有的现象,而在民族资本和帝国主义资本之间的竞争,则提供了民族资产阶级能够起一种反帝的作用的可能性。由于帝国主义国家的生产力有较高的发展水平,不发达国家的民族资本在跟帝国主义资本进行竞争中便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从原则上说,这便使民族资产阶级可以成为争取摆脱帝国主义统治的民族解放斗争中一个同盟者。但是,这也还可能产生一种相反的作用,即在竞争上的不利地位可能迫使当地的资本家阶级集团跟帝国主义资本结成同盟,从而使自己成为多国公司的供应者或附庸。民族资产阶级实际上是否在任何时候都是“民族的”,决定于任何一个特殊社会形态当时的具体情况。
  民族资产阶级参加反帝同盟的可能性,并不单纯地从狭隘的经济利益中产生。帝国主义倾向于压迫落后国家中所有的阶级,这不仅在经济领域中如此,而且在政治、社会和文化上也是如此。正是由于这种压迫,使得民族资产阶级有可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起进步的作用,跟无产阶级结成暂时的同盟,或者是试图发动工人阶级去支持反帝斗争。
  可是,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任何联盟,在本质上是不稳定的。资产阶级是资本的化身,它是靠对工人阶级的剥削来生存的。此外,目前在不发达的国家里,资产阶级往往统治着国家,因此它是工人阶级必须推翻的阶级。尽管存在着这种实质上的对抗,然而大多数革命理论家和领袖们都主张无产阶级在其夺取国家政权和改造社会的革命斗争的特殊历史阶段上,应当跟民族资产阶级结成同盟。列宁在1920年写道,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有义务“利用敌人之间的一切‘裂痕’,哪怕是最小的‘裂痕’……”或是在资产阶级之间,“利用一切机会,哪怕是极小的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尽管这些同盟者可能是暂时的、动摇的、不稳定的、靠不住的、有条件的”(《列宁全集》中文第2 版第39卷,第50页)。大多数主要的革命领袖也都持同样的观点。斯大林在他的论述中国革命(1925—1927)的文章中,建议跟资产阶级结成同盟,虽然他小心翼翼地警告不要让无产阶级和农民的势力在这种同盟中处于附属的地位。毛泽东则具体实现了斯大林的这种建议,他通常被看作是跟资产阶级结成同盟的主要支持者。不过,只要认真读一读毛的著作,就可以明显看到他并不主张把跟资产阶级结成同盟看作是必须在一切不发达国家中加以运用的普遍的革命策略。相反地,他强调指出任何同盟都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势的结果,同时他还警告人们不要采取一成不变的公式来武断地在一切地方加以运用。毛泽东在主张跟民族资产阶级结成同盟时,是很谨慎的。而且得出这样的结论:“当着帝国主义向这种(指半殖民地)国家举行侵略战争的时候,这种国家的内部各阶级,除开一些叛国分子以外,能够暂时地团结起来举行民族战争去反对帝国主义。……然而,……当着帝国主义不是用战争压迫而是用……比较温和的形式进行压迫的时候,半殖民地国家的统治阶级就会向帝国主义投降,二者结成同盟,共同压迫人民大众”(《矛盾论》)。这个问题也是在印度长期不断地进行争论的问题(见“参考书目” ⑤)。

(ED)



参考书目

① 伊利沙白·多尔和约翰·威克斯:《秘鲁的阶级同盟和阶级斗争》,1977年英文版。
② 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
③ 毛泽东:《矛盾论》。
④ 斯大林:《论中国革命》(1925—1927),1975年英文版。
⑤ M.N.罗易:《印度在转变中》,1922年日内瓦英文版。




民族主义(nationalism)


  人们普遍地感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民族主义这个问题上是走了弯路的,这在他们早期的时候最为明显,当时他们大大地低估了这样一种行将爆破性地发展的力量。由于侨居国外并具有理性主义的观点,他们自然而然地对爱国主义的热情很少了解。他们把希望放在阶级斗争上,因而可能不太喜欢一种宣扬超越社会差别和模糊了阶级意识的情感。但是事情迫使他们承认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同时,作为实践的组织者,他们也就不难了解到民族环境和民族传统是工人阶级运动所不容忽视的事情。
  在他们关于民族问题的言论中,没有任何东西要比他们的谴责小斯拉夫民族时所表现的激烈情绪更能惹起人们的批评了。他们激烈地谴责哈布斯堡帝国统治下的小斯拉夫民族在1848——1849年革命期间起来反对比较强大的讲德语的奥地利人和马札尔人,从而帮助保守主义重新取得统治。他们试图把当时涌现出来的形形色色的势力都弄得黑白分明,把它们分成反动的和进步的。依他们之见,奥地利人和马札尔人简直都是自由主义者,尽管事实上从这些人对待少数民族的态度来看,他们最低限度也是强烈的民族主义者或沙文主义者。当然,恩格斯也曾一度宽宏大量地提到世世代代受德国的压迫而愤忿不平的“英勇的捷克人”,但是他认为不管他们的斗争是输是赢,都是没有什么前途的(参看《新莱茵报》,1848年6月18日),而且他在战斗结束以后,还说了一些远为激烈的话。这种激烈的感情可以被看作是出于他们的一种疑虑,即怀疑当时使一些领导人受到影响的泛斯拉夫主义就是对反革命的最有力的同盟者俄国的支持。列宁后来(在1916年)则把这种敌对情绪加以合理化,他断言在1848年所提出的斯拉夫民族的要求,不管它们本身是如何正义,而在当时却是不合时宜的,因而使这些要求服从于更大的进步的需要的做法,乃是正确的(参看《列宁选集》第2卷,第722—723页)
  对于波兰这样一个比较大的国家,是不能用同样的方式来看待的,况且波兰为重新获得其自由所作的努力,不仅具有浪漫主义的魅力,而且具有政治吸引力。波兰的独立会削弱沙皇制度,在俄国和德国之间建立起一道屏障,从而使德国能够不受干预地进行发展。马克思克确实曾经对波兰能够靠自身的力量生存感到担心(论东方问题,第59条)。一个重要依据是波兰的自由曾经由于农奴贵族阶级的不负责任而丧失,然而直到19世纪后期,该阶级却在跟天主教会结成联盟之下领导着民族运动。在《共产党宣言》的最后一部分中,曾宣布支持那个把土地革命当做民族解放的条件的比较进步的党派。后来,恩格斯对这件事情的论述有所不同:波兰应当首先得到民族解放,才有可能取得任何社会进步;没有一个民族能够在摆脱外国统治之前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其他任何目标之上,而且一个国际工人运动只能在自由人民的和睦的基础上繁荣发展(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27—430页)。除了波兰这个事例以外,恩格斯和马克思还认为独立对于爱尔兰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不是出于他们对爱尔兰的民族主义或其领导人有什么特殊的尊重,而是考虑到英伦诸岛整体的进步的利益。
  民族解放战争是名正言顺地得到社会党人的支持的,不过这种支持很容易建立在一种浮移不定的基础之上,因为每一个战争都必不可免地具有各种不同的动机,一些动机要比另一些更成问题。除了勾起对旧日的冲突或压迫的回忆之外,战争还留下了使各国工人阶级的友好联系难以发展的怨恨。一切阶级都受到影响,而且政府也热衷于维持敌视外国的感情以转移国内的不满情绪。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巴枯宁派跟马克思主义派发生分裂,是跟那种自以为是地反对德国或西方优势的亲斯拉夫情感不无联系的。巴枯宁就曾经希望建立一个斯拉夫人民的联盟,以保证使他们享有平等的地位(见“参考书目” ③,第42页)。那些试图把马克思的思想灌入法国工人运动的人,如马克思的女婿拉法格,往往很不舒服地意识到那种由于1870年战争失败所遗留下来的恶感,以及对马克思这种“德国的”学说的不信任感。在1893年,拉法格、盖得等人感到非得发表一个宣言来反驳对他们所进行的所谓反对爱国主义的指控不可,当时在无政府主义者的胡言乱语之下,这种指控是比较容易被利用来对付一切左派的(参看拉法格致恩格斯的信,1893年6月23日)。饶勒斯是一位不那么完全信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者,具有一种认为一切人民都自然地属于他们本国的强烈意识,他把《共产党宣言》中“工人没有祖国”这句话解释为:工人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被不公平地剥夺掉,因而必须加以恢复。
  意大利和德国都曾经是争取统一的分裂的国家。当时这些国家的人民力图挣脱他们所不想要的那种统一,而这种统一却是列宁这一代通常所向往的。列宁本人敏锐地感觉到沙皇帝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复杂性——所有这些民族都在不同程度上对沙皇和大俄罗斯的统治表示不满。列宁的策略是要建立一种在实践中不容易实现的良好的平衡,这种平衡的一方是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中的社会主义者有为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而奋斗的义务,另一方则是被压迫民族的社会主义者必须反对狭隘的、自私的民族主义。斯大林在1913年写的小册子《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提出了布尔什维克的标准观点。这本书很可能是在列宁的指导下写成的,不管怎么说,它是跟这位导师的观点非常吻合的。
  跟马克思主义原则中的许多论断一样,这本小册子在很多地方都跟当代形势所提出的问题难分难解。斯大林从考察1905年革命失败以来的形势着手,认为随着工业在俄罗斯帝国的进一步发展而引起的动乱,地方民族主义普遍地抬头,从而使工人有受到感染的危险,因此,社会主义者的任务就是去遏制这种影响,而在少数民族地区有些人是缺乏这种义务感的。然而,要遏制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只能靠对民族自决权实行一种充分的社会主义保障。斯大林接着对奥地利的社会党领袖(参看奥地利马克思主义条目)所采纳的纲领进行详细的批判,认为这个纲领是替哈布斯堡帝国(如今转变为奥匈双重王朝)解忧排难,而让其他所有的民族在樊笼中挣扎。尽管这个纲领试图给予这些民族以一种充分的文化自治来满足它们的要求,但是斯大林认为这是很不象样的东西;它没有能够防止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会运动分裂为吵吵闹闹的民族派别。
  对于俄国人来说,波兰是一个大问题。早些时候的那种地主贵族的叛逆活动已经消沉下去,还没有一种新的东西来代替它。一些波兰的社会主义者,其中最雄辩的是卢森堡,认为对民族主义的支持目前已经成为落后倒退的东西,而波兰工人和俄国工人的联合则具有高得多的要求。这种观点遭到列宁的反对,列宁认为如果不承认波兰的自由权利的话,就不可能有健康的联合。在1916年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在改变对民族自决原则的看法,列宁则重申社会主义的目标是联合各民族并使各国人民合并为一个大家庭,但是如果不给每一个民族以选择自己的道路的机会的话,这个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参看《列宁选集》第2卷,第719—720页)
  1917年以后,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一个很大的多民族国家的理论学说的建立,这个国家沿袭了过去的许多争端,甚至芬兰和波罗的海一些省份也跟波兰一样分裂出去。为了给予每一个种族的共同体按照其规模和历史以一定程度的自治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充分自由,制订了一些非常复杂的措施。但是,由于各民族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加上对过去的惨痛的回忆,磨擦仍然难以避免。斯大林在第16次党代表大会上曾谈到两种对立的“蔓延着的偏向”的威胁:一种是地区的分裂主义,另一种是以国际主义面目出现的、主张过早地实行各民族合并的大俄罗斯主义。然而,要在不断受到外国入侵威胁的情况下竭尽全力地建设经济,这意味着必须求助于群众的爱国主义,如今这种作法由于已经涤除阶级社会的罪恶而获得净化,因而可以被认为合理合法的了。这在1941—1945年“伟大的卫国战争”期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由于一支主要由农民组成的军队是不能够以保卫社会主义的名义来进行号召的,所以设置一种苏沃洛夫勋章,并且制作了一部电影来歌颂这位沙俄帝国主义的英雄。所有这一切都远远地背离了马克思的宗教怀疑论的理性主义。
  1916年在都柏林起义中献生的詹姆斯·康诺利,曾致力于把社会主义跟民族主义的起义结合起来。这项实验在爱尔兰所取得的成就甚微。然而,分离主义的运动在西欧如同过去在东欧那样地不断扩散。例如苏格兰民族党人——一种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成分,已经产生使人感受到的力量。各国共产党则倾向于把这些运动视为不受欢迎的分散活动,或者视为开倒车和破坏工人阶级团结的活动。这种情况甚至在欧洲以外的地区也屡见不鲜。许多亚洲国家以及实际上所有非洲的国家都包含着少数民族,这些民族的愿望可能产生各种棘手的问题。无论在伊朗还是巴基斯坦,共产党人的观点都跟俾路支少数民族的观点格格不入,共产党人认为这些少数民族应当跟其他进步的省份进行合作,而不是试图去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
  但是,在那些对帝国主义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的地方,社会主义跟民族主义的融合和联系则取得许多成就,列宁在1914年以前一直欢呼亚洲的起义,认为这种起义对于社会主义在世界各地的成功是非常有利的;同时,第三国际也跟它的对手第二国际很不一样,它对殖民地的解放运动进行全力的支持。在亚洲,可以跟欧洲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现代的民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几乎是同时崭露头角,而后者由于有更好的组织和更明确的理论,往往取得领导地位,如同中国在反对日本的侵略和越南反对法国的统治所表现的那样。印度则是一个例外,在那里,由于跟西方有那么悠久的联系以及政治活动的宽容,使得民族运动沿着解放路线的开展有一个漫长的发动过程。在印度马克思主义者之间,对于是否跟这种民族运动进行合作以及根据什么条件进行合作,长期争论不休;他们其所以没有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在很大程度应归咎于他们所表现的脱离民族斗争的姿态。
  在某些国家里,特别是在中国,最终会占上风的力量究竟是社会主义还是民族主义?现在来断定还为时过早。在欧洲,1943年共产国际的解散,是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全盛时期结束的一个里和碑(见“参考书目” ⑦,第84页)在这以后,苏联和中国之间的争论,则加强了每一个民族政党探索自己的前进道路的倾向(参看民族;革命条目)

(VGK)



参考书目

① 伊恩·库明斯:《马克思、恩格斯和民族运动》,1980年英文版。
② 巴塞尔·戴维逊:《非洲走什么道路?一个新社会的探索》,1967年英文修订版。
③ 霍莱士·班克罗夫特·戴维斯:《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1967年英文版。
④ 托马斯·霍格金:《越南——革命的道路》,1981年英文版。
⑤ 列宁:《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1916),1964年英文版。
⑥ 汤姆·奈恩:《英国的分裂——危机和民族主义》,1977年英文版。
⑦ 奥尔加·A·纳尔基维茨:《马克思主义和权力的现实(1919—1980)》,1981年英文版。
⑧ 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1936年英文版。
⑨ 托尔·多纳编:《马克思主义、民族和战争》,1940年英文版。
⑩ R.图兹穆罕麦多夫:《苏联中亚细亚的民族问题是怎样解决的》,1973年英文版。




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有关自然科学的问题往往给人们提供一种唯心主义和空想主义的诱人的选择。好几十年以来,从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中摘录出来并以小册子形式发表的那本《空想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一直是最流行的马克思主义的读物。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个人都深刻地体会到科学是表现出19世纪的思维特点的一种进步,而他们的学说的一些最有影响的解释者——伯恩施坦、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则借重于自然科学的模式和类比来阐发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特别是借重了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引申出来的东西。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对达尔文主义发表了或深或浅的见解,而他们的理论的解释者则把这些见解作为把人类和社会的概念跟科学的方法和设想进行联系的理论依据。马克思曾提到达尔文主义是他们历史观的自然史基础(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31页),而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也把马克思对人类历史的基本规律的发现跟达尔文对有机界的发展规律的发现相提并论。但是,他们对于从达尔文主义引申出来的关于有生命的自然界的形象——马尔萨斯的斗争规律和霍布斯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规律,都同样地感到震惊(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51—252页)。恩格斯甚至在他的对自然科学最为关注的著作中,也要对猿和人之间的劳动概念加以区分(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08—517页)
  马克思,特别是恩格斯,都密切地关注着数学、生物学、物理学和化学中的科学发展。在把辩证法跟自然规律进行结合方面,恩格斯的进展要比马克思大得多(参看自然辩证法条目)。马克思则更多地把科学作为一种生产力和一种对劳动力进行管理的手段来关心。他指出:“自然科学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好准备,尽管它的直接效果是加深人的非人化”。他接着又说:“自然科学将失去它的抽象物质的或者不如说是唯心主义的方向,并且将成为人的科学的基础,正象它现在已经——尽管以异化的形式——成了真正人的生活的基础一样;至于说生活有它的一种基础,科学有它的另一种基础——这根本就是谎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马克思在《大纲》中强调指出工业和科学之间的密切联系,并且预见到这种联系将会继续发展。(参看“资本”一章)。而在《资本论》第1卷,他在冷冰冰地叙述技术发明是如何用来控制工人的段落中引用了尤尔的话:“这一发明证实了我们已经阐述的理论:资本迫使科学为自己服务,从而不断地迫使反叛的工人就范”(《资本论》第1卷,第47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马克思主义中的许多思想派系,都强调认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但是只要我们打开“科学”这个词来看一看,就可以看到它往往是被用来作为树立其正统性的一种手段,而且它所指的也往往不是自然科学(参看科学和技术革命条目)。当谈到自然科学的时候,通常所指的也就是为满足生产需要而进行的科学研究的资料。最能够说明问题的是鲍里斯·黑森的“论牛顿‘定律’的社会和经济根源”一文(见“参考书目” ②),它把科学革命中最著名的文献跟17世纪的经济问题联系在一起。其他一些立意相同的论文则强调认为科学理论是实践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布哈林认为,那种认为科学具有自给自足的性质的想法是一种错误的意识,它把职业科学家的主观热情跟科学的客观社会作用混淆在一起。科学的社会职能保留在生产过程中(见“参考书目” ②,第19—21页)。
  葛兰西则认为一切科学假设都是上层建筑,而一切知识都有历史上的联系(参看《狱中札记》,第446、468页)。他说:“因此,事物本身不是我们的主观,而是怎样地从社会上和历史上为生产而进行组织,所以自然科学从本质上应当相应地被看作是一个历史范畴,一种人的关系……能不能在一定意义上和某种程度上这样说:自然所提供的机会不是预先存在的那些力量的发现和发明,也就是不是事物的预先存在的各种性质,而是跟社会的利益、生产力的发展以及这种发展的进一步需要密切地相联系的‘创造’?”(《狱中札记》,第465—466页)。
  自然科学的作用和作为生产力的科学的发展,导致科学和技术之间的差别的缩小,从而使资本主义得以围绕着诸如微电子学、生物工程学等学科进行调整;同时,由于对进度、监督和管理采取日新月异的手段,使人们更加注意到有必要把政治学运用到科学、技术和医学中去。总的说来,秉承辩证唯物主义传统(参看辩证唯物主义条目)的马克思主义者,把科学实践看成是具有中性价值和居于阶级斗争之上的东西(参看贝纳尔条目),而“批判的理论家”(参看法兰克福学派条目)则把自然科学的范畴、假说及其正统作用视为革命转化问题的核心。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道:“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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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① 安德鲁·阿拉托:《第二国际的再考察》,1973—1974年英文版。
② 尼古拉·布哈林等:《科学在十字路口上》(1931),1971年英文版。
③ 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选编》(1929—1935),1971年英文版。
④ 罗塞尔·雅科比:《对自动化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哲学的政治学。从卢卡奇到法兰克福学派》,1971年英文版。
⑤ 乔治·利希海姆:《马克思主义——历史和批判的研究》,1961年英文版。
⑥ 基本科学杂志社集体创作:《科学、技术、医学和社会主义运动》,载《基本科学杂志》1981年第2期,英文版。




自然(nature)


  人们可能会这样想,由于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唯物主义,所以“自然”这个范畴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了,然而事情远非如此。在马克思早期的笔记中就包含了对抽象的唯物主义的批判,以维护一种把注意力放在人类工业上的唯物主义。自然是独立地存在的,但是对于人类来说,只有通过人类劳动的一种转换关系,自然才显示出其性质和意义。劳动既非自然,又非文化,而是它们的母体。因此,尽管没有任何马克思主义者会乐意被称为“唯心主义者”(这个绰号通常被用来批判那些强调马克思传统中的黑格尔思想成分的人),但是也很少会有人希望马克思主义的自然主义不具有批判的性质。
  对于人类来说,自然是供其利用的事物,而不是为自然本身服务的力量。人们试图发现自然的本身的规律,其目的在于征服自然,使其服从于人类的需要,即成为一种消费对象或生产手段。“工业是自然界同人之间,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同人之间的现实的、历史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把自然加以历史化的方法,是布哈林、卢林奇(早期的)、葛兰西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论著的特点。这种方法可以用卢卡奇的话来归结如下:“自然是一个社会的范畴。这就是说,在任何社会发展阶段上凡是被认为是自然的东西,这种自然都是跟人发生关系的,同时无论自然在跟人发生关系中所表现的形式即自然的形式是什么,它的内容、范围和客观性都是受社会制约的”(见“参考书目” ⑤,第234页)。
  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中,至少有两种思想成分在自然观方面倾向于缩小人类历史和人类目的的中介作用。第一种——辩证唯物主义——源自于恩格斯,它在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中得到发展并成为苏联哲学的官方正统学说。这种方法主要不是从人类社会的中介作用出发来考察自然,而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和范畴加以本体论化,从而使自然不成其为人类对不可知的实体进行改造的东西,而是成为一种能够直接地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表达出来的东西。如果我们顺乎自然并且对它的真实的范畴不加歪曲的话,社会主义就有了保障。第二种思想成分跟辩证唯物主义有密切的联系,但具有更多的实证主义的因素,把它称为实在论比较合适。它的追随者们会否认他们把辩证法的范畴本体论化,会对那种认为自然范畴和知识范畴会一一相符的说法提出某种不同看法,列宁、巴斯卡尔和蒂姆帕纳多的哲学论著都属于这种倾向之列,他们的作品具有注重自然科学和以自然科学的模式为基础的社会科学的特点。
  对以上所探讨的三种倾向性的特点可以概括如下:第一个集团把他们的哲学奠定在一种对自然的概念进行人本主义的批判的基础上,并从这点出发来对自然科学、生物学和人文科学的概念和假设进行研究分析。辩证唯物主义的集团则把关于自然和科学的概念纳入一套辩证法规律之中。至于实在论者,他们倾向于通过自然科学的方法和设想来考察自然的概念,并且把人文科学奠定在生物学的发现之中。

(RMY)



参考书目

① 罗依·巴斯卡尔:《科学的实在理论》,1978年英文版。
② 尼·布哈林等合著:《科学在十字路口上》(1931),1971年英文版。
③ 马丁·杰伊:《辩证法的想像》,1973年英文版。
④ 大卫·佐拉夫斯基:《苏联马克思主义和自然科学(1917—1932)》,1961年英文版。
⑤ 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1923),1971年英文版。
⑥ 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1964年英文版。
⑦ 阿尔弗莱德·斯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62),1971年英文版。
⑧ S.蒂姆帕纳多:《论唯物主义》,1976年英文版。




需要(needs)


  参看人的本性条目。



否定(negation)


  在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上,否定不是象形式主义分析哲学在传播中所说的那样,仅仅是一种“表示不同意”的精神行为。它首先指的是这种否定的思想过程的客观依据,没有这种依据的话,那么“表示不同意”就成为人的好恶的随心所欲的表现,而不成其为认识过程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可见,否定的基本含意是由它作为一种客观发展的内在辩证要素的性质所限定的,这种要素包括:“形成”、中介以及转化。
  作为客观过程及其发展和转化的内在规律的一个完整要素,否定是跟肯定不可分割的,由于可体会到斯宾诺莎的如下格言仍未失去时效:‘omnis determinato est negatio’——一切规定都是否定,而一切“更替”出自于“保留”。黑格尔则说:“直接的东西依照这个否定的方面,便在他物中没落了,但这个他物在本质上不是空洞的否定的,不是那被当做辩证法的通常结果的无,而是第一个的他物、直接东西的否定;因而,它被规定为中介物,一般说来在其内部包含着第一个东西的规定。所以,第一个东西本质上也潜藏和保存在他物之中”(见“参考书目” ②,下卷,第476页)。列宁完全同意这种观点,他在评论上述段落后写道:
  “这对于理解辩证法是非常重要的”。“辩证法的特征的和本质的东西不是单纯的否定,不是徒然的否定,不是怀疑的否定、动摇、疑惑,——当然,辩证法自身包含着否定的因素,并且这是它的最重要的要素——不是这些,而是作为联系环节、作为发展环节的否定,它保持着肯定,即没有任何动摇,没有任何折衷。”(《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95页)。
  费尔巴哈倾向于以一种片面的方式来过分地强调肯定性,同时又想入非非地把直接性注入被他严加拒绝的黑格尔的中介和“否定的否定”之中。与此相对照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则赋予否定以一种非常重要的作用。恩格斯认为“否定的否定”是一种普遍的“自然、历史和思维的发展规律;这一规律,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动物界和植物界中,在地质学、数学、历史和哲学中起着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他还在他的《自然辩证法》中很详尽地探讨了这一疑难问题的各个方面。同样地,马克思也坚持认为这一规律在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说:“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1卷,第83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因而,通过否定的否定,先前的“肯定”要素并不是单纯地重新出现。它是跟一些否定的要素一道,在一个性质不同的更高的社会历史发展水平上得到保存和更替。按照马克思的看法,肯定性从来就不可能是一种一往直前、不存疑难、没有中介的混合物;也没有具有某种否定性的单纯的否定能够产生一种自立的肯定。这是因为任何特殊的否定都必然依赖于它所否定的对象,而随后出现的结构则仍然依赖于先前的结构(参看《经济学哲学手稿》)。同样地,社会主义事业的肯定的结果,一定要通过发展和转化的若干连续的阶段来取得(参看《哥达纲领批判》)
  萨特对否定的强调则截然不同,这不仅表现在他的作为自由结构的“自为”处于“虚无化”之中(见“参考书目” ④),而且表现在他后来的反思之中。根据这种反思,“局部的总体化的漩涡构成其本身对整个运动的否定”(见“参考书目” ⑤),这就预兆着肯定性的自立结构的最终瓦解。与此类似的是,在批判理论(参看法兰克福学派条目)中,否定和否定性也占着统治地位。这无论从本杰明到霍克海默来看,还是从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人》和《否定》到阿多尔诺的“使辩证法摆脱肯定的特征”这一纲领性意图(见“参考书目” ①,第19页)来看,都是如此。(参看辩证法条目)

(IM)



参考书目

① 西奥多·阿道尔诺:《否定的辩证法》(1966),1973年英文版。
② 黑格尔:《逻辑学》(1812),1929年英文版。
③ 列宁:《黑格尔逻辑学摘要》(1916),1961年英文版
④ 让—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1943),1969年英文版。
⑤ 同上作者:《辩证理性批判》(1960),1976年英文版。




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non-capitalist modes of production)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只不过是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结合起来从事生活的物质条件再生产的一种具有历史特点的形态。在资本主义时代以前,生活的物质条件的再生产,如同目前世界上许多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那样,是通过非资本主义关系来进行的。从严格意义上说,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应包括后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然而我们在这里只涉及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这些制度指的是某种在历史上先于资本主义发展而存在的社会形态,尽管它们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可能跟资本主义同时存在。
  在马克思的理论框架中,生产方式指的是生产组织的方式,这特别是从直接生产者和剥削阶级之间的关系上来理解。马克思有时把这种关系称为“剥削方式”(或剥夺),它指的是剥削阶级从生产者阶级那里榨取剩余产品的方式。在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这种关系是社会的基础,它在不同的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决定着政治统治制度、思想意识和文化。直到近年,马克思主义者仍普遍地把社会发展归纳为经历过如下五种生产方式:原始共产主义、奴隶制、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以及共产主义。至于社会主义,有人认为是一种生产方式;有人则认为它只不过是后面两种生产方式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没有它自己的独特而明确的生产关系,因而不能算作是一种生产方式。近年来,这种阶段论产生了问题(参看发展阶段条目),特别是奴隶制生产方式遭到人们的批判,因为在历史上充满了各种性质不同的奴隶制(例如在古代和在新大陆)。
  确定一种生产方式的核心要素,是把生产者和剥削者联系起来的社会生产关系(没有剥削的生产方式即原始共产主义和共产主义显然不在此例)。马克思的著作首先关心的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封建主义生产关系进行论证,而对前者的论证最为突出。相对来说,对欧洲封建主义(参看封建社会条目)的定义的认识还比较一致;它的特征被概括为在自给自足的生产单位(封建领地)中农民或农奴作为一个阶级被人用超经济的强制手段束缚在一块块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上从事耕作,并且被迫把剩余产品缴纳给地主。但是,我们今天在使用地主这个术语时应当慎重,因为从现代的法律的意义上说,把剥削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定为封建所有制是没有必要的,而且在社会上也是不通用的。
  在确定其他几种生产方式(包括过去的和现存的)的特点方面,则存在着不那么一致的意见。把从古希腊到罗马灭亡这段时期地中海盆地所具有的那些特征的生产方式定为古代生产方式(见“参考书目” ③,同时参看古代社会条目),这种概念会被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然而,再进一步就很难达到一致的意见了。特别是在有关落后的国家方面,许多假定的生产方式都没有在马克思主义者当中得到普遍的接受,诸如血缘生产方式(见“参考书目” ⑧),殖民地生产方式(见“参考书目” ①和⑦,尽管这两位作者的用词有所不同),以及最负盛名的安第斯山生产方式。比这种试图说明具体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看法更为基本的,是关于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能否以其内部矛盾来说明的争论。这个问题就是说,这些生产方式在其内部再生产的过程中是否已经继承了倾向于破坏同一再生产过程的不稳定的力量。
  当然,这就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所作的论断。马克思通过图解说明,资本的集中和无产阶级的发展,在逐渐地瓦解着资本主义,从而创造了资本主义被工人阶级所推翻的条件。至于是否所有的生产方式都具有同样的矛盾,这是一件有相当大的争论的事情。正如人们可以从任何革命和思想发展中所看到的那样,马克思的思想在一段时间里也会发生变化,因此,人们无论在这个问题或其他问题上,都可以从他的著作中找到不同的观点。在人们经常引证的一段话中(参看《〈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明确地说明一切生产方式(除共产主义外)都会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而必不可免地瓦解。恩格斯大体上接受这种观点。他认为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实质上是一种自主的发展,造成了一切社会的变更(参看《资本论》第3卷中恩格斯对“价值规律和利润率”所作的增补)
  马克思在他的关于印度和中国的论著中,制造了“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术语。这种生产方式的特点,除了其他以外,就是对任何变革的抗拒并且缺乏破坏其自身的内部矛盾。这个论断遭到安德森的广泛的批判(见“参考书目” ②),今天还有少数人支持它(参看亚细亚社会条目)。至于认为马克思关于矛盾的分析符合资本主义特点的看法,则流传得比较广,这种看法已由科莱蒂令人信服地加以论证(见“参考书目” ⑥)。根据他对马克思的解释,资本主义的矛盾源自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这种对立表现为商品拜物教,在这里剥削的社会关系是作为形式上平等的关系被投影在上层建筑上。其结果是使得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阶级斗争不仅具有对抗性,而且从其天生不稳定的意义上看,还具有矛盾性。如果科莱蒂的这种论断是正确的话,那么就不可能从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中引申出有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冲突的一般理论来。
  尽管如此,科莱蒂的论断仍然认为,阶级对抗至少可以有力地说明一切阶级社会的特征。在这种常理的基础上,人们断言在直接生产者和剥削阶级之间的冲突乃是一切生产方式的基本活力所在(见“参考书目” ④、⑤)。布伦纳认为,正是这种冲突而不是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再生产过程,并且使它们解体并转变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
  现阶段的理论和实践对于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封建主义,也许还有什么是“古代”生产方式,一般的见解比较一致。如果说有不太一致的意见的话,那就是在关于还可能有什么其他的生产方式,特别是关于如何说明不发达国家的社会形态方面。后一个方面表现为人们在关于落后国家实行资本主义转化的可能性及其实质的问题上展开广泛的争论(参看帝国主义;依附理论;不发达和发达等条目)

(JW)



参考书目

① H.阿拉维:《印度和殖民地生产方式》,载米里班德和沙维尔合编《社会主义记录》,1975年英文版。
② P.安德森:《专制国家的世系》,1974年英文版。
③ 同上作者:《从古代到封建制的历程》,1974年英文版。
④ 沙尔·贝特尔海姆:《苏联的阶级斗争》第1卷,1974年法文版。
⑤ R.布伦纳:《资本主义的起源——对新斯密派的马克思主义的批判》,1977年英文版。
⑥ L.科莱蒂:《从卢梭到列宁》(1968),1972年英文版。
⑦ P.P.雷依:《阶级同盟》,1973年法文版。
⑧ 同上作者:《血缘生产方式》,1975年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