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分配组织


· 第一百一十五节 取消私人商业
· 第一百一十六节 消费公社
· 第一百一十七节 过去的合作社
· 第一百一十八节 现在的合作社
· 第一百一十九节 其他分配机构



第一百一十五节 取消私人商业


  每一种生产方式都有一套相应的专门分配方式。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工具所有制的消灭,苏维埃共和国不可避免地要和资本主义的分配机构,即和它的商业发生冲突,并且要逐步把它消灭掉。首先是没收了大型商业仓库。这一点之所以必要,原因还在于粮食危机尖锐和商品匮乏。我们把投机商藏起来准备卖高价的商品都分配给了劳动群众,这或多或少地缓和了十月革命后最初几周的危机。

  但是商业仓库的国有化仅仅是第一步。随之而来的是实行大商业的国有化。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与投机商作斗争,为了对共和国现有的商品进行统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把商品首先分配给劳动阶级。苏维埃政权不仅对粮食,而且对布匹以及一切生活日用品都实行了阶级定量分配。

  不过,苏维埃政权如果采取另外一种做法也许会更有利:没收私商所储存的全部商品。按阶级定量进行分配,但不破坏商业机构本身,而相反,是对它加以利用,让它为我们服务。

  实际上相当大的程度上也正是这样做的。商品是没收了,遗憾的是没收得太晚,以致大部分商品已换成了现金并被原主藏匿起来。所有的大商店都完全转到苏维埃政权手中,并在商业工会的协助下开始工作。只有企业的上层人物被停止了工作,这些人现在成了地地道道的寄生分子。的确,在过去,商品需要采购,得到处寻找,再进行交易。现在,无产阶级国家本身已成为国营工厂的商品的主要生产者,这样,如果国家再把商品拿来自己同自己交换,同时再养活着一群商人,那就是毫无意义的了。另一方面,既然已经实行了粮食垄断,那么在农民与国家、国家与消费者之间,商业中介人就完全是多余的了。他们既拿不出什么东西来诱使农民将粮食交给国家,又无处寻找粮食的买主,所以他们已毫无用处。

  因此,既然无产阶级政权掌握了大量最重要的食品的生产,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粮食是由自己的机关去采购,所以它就必须要有自己的分配机构。私人商业在这里是不会有什么作为的。

  但是如何对待那些小的私人商业呢?这类商业从事的工作是分配独立小手工业生产的产品,苏维埃政权还没有掌握这部分生产。它还未能成为这些产品的独一无二的买主。有些产品要靠苏维埃的代理机构按照固定的价格来收购是办不到的,这些产品是由小商业在居民中实行分配(当然,价格很高),而对这些小商业又该采取什么态度呢?

  这个问题无疑要比大商业的问题复杂得多,消灭大商业的问题是由剥夺所有的资本的这一事实预先决定了的。如果苏维埃政权不能通过自己的分配机构来代替小商业,那么单纯地禁止小商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曾经有过这样的情况,一些地方苏维埃和革命委员会,特别是在一些清除了白卫军的地区,还未建立起自己的粮食机构,或者更重要的是,还未等这些机构那怕多少能保证居民的正常供应时,就禁止了自由贸易。结果是私商转入地下,价格提高了许多倍。只有在愈来愈多的产品通过国家的手供应给居民时,小商业才能随之逐步消灭。如果现在粮食人民委员会和活跃的苏哈列夫卡并存,那就会仅仅意味着一件事:在分配方面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战争还要继续下去。现在这场战争是在小商业的阵地上进行,只有当国家政权变成小工业产品的主要买主时,或者说只有当国家政权本身变成这些产品的生产者时,这场战争才会结束。这里当然还不包括这类情况,即小私商在倒卖本来是属于粮食机关掌握的食品,也就是关系到同苏维埃分配机构里的盗窃行为和其他缺点作斗争的问题。总而言之,只要城市的大生产尚未恢复起来,只要居民主要消费品的供应工作不是在事实上由国家垄断组织来进行,小商业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因此,尽管消灭分配中的所有各种各样的私人中介人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目的一定会达到,但是从近期来看,要完全消灭小商业机构是不可能的。
 



第一百一十六节 消费公社


  既然居民需要的大部分食品是通过或者将通过国家的粮食机构来供应,那就应该有一套相应的社会主义分配机构。这些机构应该满足以下的要求:这些机构应该是集中的。这样可以保证最合理的和平均的分配。这样可以减少机构维持费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些机构所需要的人力和财力总是比私人商业机构要少得多。社会主义分配机构的工作效率应该是最高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必须使这些机构做到不仅它们本身向国家要求的人力和物力是最少的,而且它们能不额外多占用消费者一分钟的时间。否则就会造成整个社会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在私人商业存在的条件下,消费者在资本主义经济的正常情况下,只要有了钱,任何时候都可以买到所需要的东西。社会主义机构在这方面不应该比私人商业更坏。然而,正因为这些机构非常集中,所以就很容易变成一架官僚主义十分严重和工作效率极其缓慢的机器,可能使许多商品在未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就已腐烂掉。应该怎样来建立这些机构呢?

  苏维埃政权面临着两种出路:或者是重新建立一套分配机构,或者是把资本主义建立的全部分配机构利用起来,使它们为社会主义的分配目的服务。

  苏维埃政权走的是第二条道路。苏维埃政权在一些必须建立自己的机构的地方,特别是在破坏了资本主义关系的最初时期,建立了自己的机构,与此同时,它也注意到了合作社,提出利用合作社的机构来进行产品分配。
 



第一百一十七节 过去的合作社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合作组织的主要任务在于,使消费者摆脱商业中介人——投机商的剥削,把商业利润留在联合起来的消费者手中,保证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合作社组织或多或少地成功达到了这一目的,但这仅仅为的是自己的社员,即为的是社会的一部分人。至于说合作社的创办人关于借助于合作社来对资本主义进行和平改革的幼稚幻想,那么在这方面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要说合作社有成就,这一点仅仅是在排挤小商业上表现得比较明显,但对于大商业则几乎不有触及到,它们本身反而享用了大商业为自己提供的便利。至于合作社的生产企业,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总的体系中所处的地位是根本微不足道的,对于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进程不起任何影响。总之,庞大的资本组织从不把合作社看成什么了不起的竞争者。只要有必要,它随时都完全有可能象掐死一只小猫似的在经济上把合作社干掉,因而它可以容许合作社的思想家们去安静地做自己的排挤资本主义的美梦,听任合作社的会计员为他们从小店主那里夺得的一点好外而狂喜不已。合作社本身完全适应了资本主义,并在其分配体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它甚至对资本主义是有利的,因为它可以减少分配机构的费用,从而挤出一部分多余的商业资本投入工业。另一方面,由于合作社减少了小商品中介人的数量,并使消费者与资本主义大生产更加接近,所以就加速了商业中的商品流转,使货款能按照保证条件及时如数地得到偿还,最后使产业后备军处于更加绝望的境地,因为通常有相当一部分失业者都从工业转到小商业。除此以外,我们还要指出的是农民的合作社,许多调查材料都说明,这种合作社到处都在为殷实富裕的农民带来极大的利益,而对贫农却几乎没有什么帮助。就其阶级组成来说,消费合作社可分为工人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和城市普通公民合作社,即实质上是小资产阶级和官吏的合作社。工人合作社在总的合作组织网中往往是最左的,而在无产者的阶级组织网中又往往是最右的。在农民合作社中殷实的大农户说了算。在城市合作社里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占领导地位,他们扮演着整个合作组织的思想家的角色,他们宣称,在用合作社的面包和土豆来打击资本主义方面,合作社有着远大的前途。

  俄国的十月无产阶级革命揭露了合作社的真正实质。除了部分工人合作社之外,所有其他合作社,特别是其中的知识分子和富农领导者,都对社会主义革命采取极其敌对的立场。西伯利亚的购销合作社和其他联合组织的合作社都明确地站在白卫军反革命一边,拥护让世界帝国主义势力来镇压苏维埃共和国的主张。

  到1917年10月1日为止,俄国共计有六百一十二个合作社联合组织,这个数字看来比实际上要少一些,因为根据1918年1月1日以前的某些材料,估计可能有一千个这样的联合组织。到1918年1月1日为止,共有二百八十一个联合组织加入了中央合作总社。在二百六十九个联合组织中共计有三万八千六百零一个合作社,社员人数为一千三百六十九万四千一百九十六人。但是由于有的合作社同时加入两个至三个联合组织,因此俄国合作社的数目比实际上所说的数目要少些,社员的人数也同样如此。至于俄国合作社在工业方面的活动,那么在1918年所有的合作社和合作社联合组织共有四百六十九个企业,其中大部分为小企业。




第一百一十八节 现在的合作社


  在资本主义统治下,合作社在其总的体系中起了一定的作用。在苏维埃政权时期,合作社的机构注定会或者逐渐与所有其他资本主义分配机构同时消亡,或者加入到社会主义分配体系中来,起国家分配机构的作用。合作社原先的主人——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人和各种高尔察克式的“社会党人”,都希望使合作社不依赖于无产阶级国家,即保证它以消亡的自由。相反,苏维埃政权从广大劳动群众,特别是从合作社劳动群众的实际利益出发,采取了另一种办法。苏维埃政权不会为知识分子合作社上层人物的情绪所左右,也不会因为这些上层人物的反革命意图而抛弃整个合作社机构,它力图不断地把合作社的分配机构纳入到自己的分配机构的总体系中来。它力图不是缩小,而是扩大合作社的活动范围。苏维埃政权和共产党在这里所面临的实际任务,总的来说可以归结如下:

  一般资产阶级类型的合作社是投入一定股份的公民自愿组成的联合组织。通常合作社只为自己的社员服务,只有在无损于自己的社员的利益时,才可以向所有的居民出售产品。我们认为必须使所有的居民都合作化,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加入某个合作社。只有在那时,通过合作社进行的分配才意味着是对全体居民的分配。

  在消费合作社里,工作是在合作社的全体社员自治的基础上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如果在实际上只是由几个理事在掌权,那只能是社员们自己的过失。合作社的章程规定,全体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主事人。)如果共和国的全体公民都参加到合作社中来,他们就有充分的可能对无产阶级国家的全部分配机构实行自下而上的监督。如果群众有了足够的主动性,他们就能对分配工作中形形色色的舞弊行为和官僚主义进行最坚决有效的斗争,从而使国家合作社组织的工作做得迅速和井然有序。由于这一点,由于消费者本身参加到分配工作中来,分配机关就从原来高居于群众之上的机关变成了群众自己的机关,这无疑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共产主义觉悟和遵守同志式纪律的自觉性,并帮助群众了解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部生产-分配机构的工作。其次,在全体居民都实行了合作化以后,必须使居民中的无产者阶层在合作社中起领导作用。在城市中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让城市工人更积极地参加合作社的活动,在选举中让共产主义的无产者在理事会里占多数,而更主要的是要把工人的合作社,而不是把普通公民的合作社变成城市消费公社。为了同一目的,还必须力求在合作社与工会之间,即在生产机构和分配机构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具有巨大的前途。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作用会缩小到一个中央统计局的作用,到那时,生产组织和分配组织之间的灵活多样的联系将具有特别得重要的意义。最后,共产党员必须作为团结一致的集体参加合作社的建设,并争取在其中起领导作用。

  在农村必须把富农排挤出合作社的理事会,取消农村富裕阶层在分配上的各种特权,使农村合作社的机构掌握在贫农和有觉悟的中农手中。
 



第一百一十九节 其他分配机构


  从十月革命的时候起,在俄国就出现了许多各种各样的由革命建立的分配机构。这些机构的中心就是粮食人民委员部及其在各省、县的所有分支机构。粮食机关过去和现在都有大量粮店和粮站作为自己的分配机构。在农村,有一个时期为了同合作社的分配相抗衡,贫农委员会曾起着分配者的作用,因为大部分合作社在分配所获得的食品多半都是照顾到富裕农民的利益,而贫农委员会则力求把从国家那里得到的食品拿出较多的部分交给贫农。大城市的住宅委员会和公社之家在分配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除此之外,工会,特别是工厂委员会也从事过分配工作。

  苏维埃政权的任务是要用一个统一的分配机构来代替这种多头绪的分配机构,或者把这些机构纳入到统一的总分配机构的环节中去。例如,住宅委员会和公社之家就起了良好的作用,它们使消费者能及时得到食品,而不必再成天地排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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