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王凡西

一个革命者被捕时怎么办?

双山



革命者必然的遭遇


  一个革命的社会主义者与共产主义者如果被捕,他该如何应付,该向以自处?这一理当为每一个严肃的革命者提出与思考的问题(因为以革命为终身事业的人,一次或数次被捕乃是常规,不会被捕过的只能算是例外),据我浅陋所知,却仿佛不曾、或极少、有人写过专书或专文来加以讨论。所以会如此者,主要,我想,因为大家将它当作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似乎革命者只要对事业无限忠诚,只要对迫害抱宁死不屈的牺牲精神,那就什么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了。
  其实这样的想法并不充分符合实际,并非在任何场合都能适用。
  诚然,忠贞不渝与宁死不屈是革命者能以对抗一切迫害的基本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任何应付迫害的具体办法都无从谈起。但光靠这个精神显然还不足以有效地应付残酷奸诈的反动迫害。“一死了之”并不是办法。(人家多半还想尽方法来防止你自杀呢!)何况对革命者来说,死的本身决非目的。只当他的死能够促进革命的机运,他的贪生将有害于革命之时,死才是值得争取的。因此,一个坚强的革命者决不能一落入反动派之手便一味求死,同样重要,甚至可以说更为要的,他得设法“求生”。他不但要取恢复自由来继续革命,而且还要利用被捕后的特殊环境——监狱、法庭等等——来进行特殊方式的斗争。
  如何在敌人的魔掌中争取生存与自由以便继续效力革命,同时却绝不因此而给革命党革命事业带来任何损害(而且要在可能限度内带来好处)——这乃是每一个真正革命者必须郑重研究的课题,也是革命党的领导者必须关心的一个问题。为的让党员们一旦被捕后有所遵循,党的领导必须根据反动统治的实际情形,充分研究和吸收半个世纪来各国革命者的切身经验,归纳出一些必遵必守之道,确定出若干可取与不可取的正反态度——这对于革命者的教育与锻炼来说,其重要性虽不能和思想与品德的培养相提并论,但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在这篇短文里,我只想对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至于全盘研究,因限于精力,只能期望于别的同志。
  这里想约略谈谈三个问题:1、承认不承认自己是革命者;2、可不可以供出党的机关与同志;3、如何对付强迫的思想改造。
  在讨论之前先得说明另一个问题:在目前世界上能够镇压与逮捕革命者的究竟有哪机种反动政权?

三种国家中不同的遭遇


  从对付革命共产主义者的态度着眼,目前世界上的国家大致可以分成三类:第一、充分实行资产阶级民主的国家,有如英、美、法等。第二、公开实行法西斯式或半法西斯式统治的国家,有如南美、亚洲与其它地方,以不同程度实施军事独裁的资产阶级性或半封建性的国家。第三、堕落的工人国家,有如苏联与中国等等。在第一类国家中,一般说,至少在表面上是没有政治犯的。反对现有统治的人,只要他的行动不超过政府制定的法律(例如武装斗争),他不会被捕(虽然有时也可能在莫名其妙的罪名下遭到迫害)。思想不入罪。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确有相当大的自由。在第二类国家中,一切反对派与反对党事实上都不容许存在,任何“持不同意见者”都会受到严厉与残酷的迫害,虽然严厉与残酷的程度会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在第三类国家中,政治犯是公开存在的。统治者以革命之名,以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之名,用秘密的警察特务手段,一方面镇压真正的反革命者,另一方面则摧残持有不同政见的革命者。
  在不同政制下面,针对着反动统治者用以镇压革命者的不同手段,受迫害的革命者自应采取不同的对付办法。
  现在来谈第一个问题:革命者被捕后可不可以否认自己的身份?这也就是说,如要获得释放,他是否可以对敌人不承认自己是革命者,隐藏自己的立场,说人家捉错了人。这个问题在第一类国家中根本不存在。因为在那里,你可以堂而皇之地做一个革命的社会主义者或革命的共产主义者。这里的否认与承认,只能表示一个革命者立场的取舍与变更,它与反迫害斗争的策略绝无关系。这个问题主要是发生于第二类国家中的。特别曾经发生于当年中国的国民党统治之下。在二十年代末期与三十年代初期,国民党摧残革命者的手段是既残忍而又无能的。他们盲冲瞎撞,乱捉乱杀。在这中间,非共党的普通人亦有被捕与被杀的,而少数真正的共党,却有因证据不足或其它原因(如赎买之类)而幸获保全生命或得到释放者。因之,革命者于被捕时,大抵报一个假名,否认自己为共产党员。结果,曾经有一个时期,被捕者以不承认自己为共党作为坚贞的表示,而以承认为软弱的。这与革命前的俄国情形恰好相反。在沙俄时代,一个革命者被捕后如果否认自己,那就等于背弃所信了。为什么有这个不同呢?主要因为当时的俄国虽然是一个警察和宪兵横行的国家,亦即更接近于我们今天第二类的国家,但它多少已经采取一些西方式的法制。处理被捕的革命者,至少在形式上是要通过法院的。革命者经常有机会为自己辩护,因而必须为自己与革命辩护。在这种情形下,谁若否认自己的身份与立场,当然不能算是欺骗敌人的一种策略,而是背弃所信的一个原则问题。其实,即使在当时的中国,乃至在一般的秘密特务盛行的国家中,革命者以否认自己身份来欺骗敌人的这个办法,也只适用与可用于极为狭隘的限度内,只适用与可用于极为短暂的时期内。具体说,只当你是个并不知名的党员,只当敌人未曾或未能证明你是某人之前,你才不妨来这一手。等到敌人终于从人证(党的叛徒)、物证(被搜出的文件等)证明你是一个共产主义的革命者,这时你就该置生死于度外,抛弃一切侥幸心理,勇敢承认自己身份,理直气壮地为你的立场辩护,准备接受任何牺牲的代价。此时你若仍旧一味抵赖,或抵赖不能而声明你反对或放弃革命立场,那么,不管你这样做是出乎真心或者假意,你总已玷辱了革命者的品格,总已给革命党与革命事业带来了严重损害。
  然则,承认自己是革命者是否可以对敌人说出组织秘密与同志们的姓名和地址呢?这就是我们上述的第二个问题想要谈的。毋需说,这个问题同前一个问题一样,基本上也不存在于第一类国家中。只有在一切反对政党均被宣布为非法,一切革命党员均被当作罪犯的地方,才会发生这个问题。那么革命者对于这个问题是否也和对于第一个问题一样:在某些情况下坚决不说,在另一些情形下却应该直说呢?绝对不是!在这个问题上革命者的态度应该是清楚明白、直截了当的,那就是:绝不许可说出革命组织的机关,绝不许可说出同志们的地址,免使组织遭到破坏,同志们遭到逮捕。不然的话,他便已背叛了党,背叛了革命,他已成了叛徒。
  革命的立场和主张可以坦白承认,而且遇到机会,譬如在法庭上,还应该充分发挥竭力宣扬。这样做,不但无损于革命,而且大有助于革命。革命党的主张是唯恐人不知的。而革命的敌人,不论在那一类国家中(连第一类国家在内),总是要千方百计来压抑、禁绝,或者歪曲革命者的立场。至于有关革命党组织的具体情况与成员们的姓名地址,只要党是被迫处于非法状态中的,那就必须保守高度秘密。每一党员的起码责任就是要在任何形式的迫害之下,都不对敌人泄露这些秘密。
  现在来谈谈第三个问题:如何对付迫的思想改造。本来,不论依照资产阶级民主或社会主义的原则,每个人的思想与信仰都该享有自由的。思想不能入罪;信仰应有自由,同时无论是谁,都无权强迫他人改变他的思想或信仰。思想与信仰可以入罪,而且当权者竟能用苏维埃、特务手段,强迫那些落在他们手中的异己者改变其思想与信仰,不但违反人权与民主,而且是极端的野蛮。在西方,这是中世纪宗教法庭的复活。在中国,这是君主绝对专制的遗孽。自从本世纪二十年代末期以来,由于资本主义的临终挣扎与世界革命屡屡遭挫折这两个基本原因,使我们不但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而且在业已推翻了资本制度的堕落的或畸形的工人国家中,都见到了思想迫害的野蛮现象。对于这些现象,不但社会主义者与共产主义者必须坚持反对,便是真诚的民主主义者也必须竭力反对。如何反对呢?我们在这里不是一般地来讨论这个问题,而只能讨论它的一个特殊方面,那就是:一个革命者在敌人的监禁下,当敌人强迫他放弃或改变自己的思想(这里主要是政治立场)时,革命者应如何对付,才不致危害革命?

国民党统治下的遭遇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想谈一点中国革命者在这方面的经验。
  中国国民党镇压革命者的办法,自从它于一九二七年夏秋之际公开反共时候起,直到一九三○年代初期,中间有过极大的改变和“改良”。简单说,在初期,他们用的是暴风骤雨式的穷追猛打,目的在于肉体上消灭革命者。在后一时期,着重点却移转到文火烹煎式的长期迫害,目的是要在精神和思想上摧毁革命者(这个转变多少也反映着国民党统治的趋于相当稳定,表示它有了若干自信。——注)。在前一时期中,被捕的革命者在严刑逼供后,多半就其案情的大小,被判处枪杀或者监禁。他们并不要求革命者放弃思想,他们对“思想改造”毫无兴趣。到了后一时期,由于特务组织愈来愈严密,侦缉技术愈来愈高明,每次破获革命组织,大抵是“一网打尽”,故于破获后较少需要刑讯,在多数情形中,都是一上手便注重“思想改造”了。
  改造的第一步是要你“自首”,要你“自动”说出与写出你的组织关系以及你的“思想悔悟”。如果你供出的组织情况确实让他们续有所获,由此证明出你已与敌人合作,那你多半会很快得到自由,而且得到“工作”——参加他们的特务。在此情形下,你的思想当然已“改造成功”,不再有任何问题。
  假使你拒绝“自首”(绝大多数的革命者都能拒绝的)。假使人家的软硬办法都无法使你立刻倒下,那么,他们便改走第二步了。他们并不把你杀害(除了极少数他们认为特级要犯之外),也不判你固定年数的刑期。他们将你送进一些为“洗脑”而特设的机构(最著名的当是所谓“反省院”),让你接受无期的精致的、由虐待狂专家们研究出来的一连串的精神迫害。他们要你“学习、研究”、“思索、反省”。要你不断将学习的心得写出来,不断提出“报告”,不断和那些“教师”们谈心。最后,他们要你发表一份“悔过声明”,或者签署一份公式化的“悔过书”,然后加以释放。如果你不肯照办,那就无限期“反省”下去,直到你“自然”死亡,或让人家将你人工消灭。
  陷进了这样一个炼狱,你应该怎样办?
  原则性的答复是简单的:革命者应该忠贞不渝,绝不能在思想上与政治上对敌投降。要想做到这一步,根本没有什么具体方法。这儿全靠你自己的思想坚定,全靠你对革命抱有献身精神。至于如何才能有这样的思想基础与牺牲精神,那不是被捕以后才发生的问题,而是在此之前,从你一开始参加革命就发生的自我教育与品德培养问题,这个问题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这里我想约略谈谈的是当年不幸被送国民党反省院的革命者所采取的一般态度。据我所知,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不合作阶段后,他们中间大多数与敌人虚与委蛇,写些不痛不痒,不着边际的所谓“心得”和“报告”,最后签署一张千篇一律的“悔过书”,获得自由。这种情形是否算作叛变?
  对于这个问题,当时的革命党(中共与托派)是具体对待,个别决定的。中共对于从反省院出来的党员,不曾表示过一律歧视(至少我不曾听说过有这种歧视)。有时候还设法帮助在狱党员克服困难,例如抗战爆发时从北京监狱里放出来的几个干部:刘澜涛,安子文,李井泉等人,当时还是由中共中央决定,要他们办理例行手续而出狱的。
  托派也有不少同志给送进了反省院。大多数表现甚好。他们虽然也跟别人一样,采取种种方法来回避正面冲突,但对“思想改造”的压力始终能够抗拒(拿尹宽来说吧,他发表在南京反省院刊物上的文章竟是讨论“煤气灯的改良”)。这些同志出狱时当然也被迫做了“具结”手续,组织对他们却无丝毫歧视,并且出狱不久便让他们重新参加工作(寒君同志还被选入领导机构)。后来,这些同志几无一例外地为革命献出了他们的生命。可是也有表现很坏的,有如刘仁静。他在院内与敌人积极合作,担任“学生会”会长,写了洋洋大文来发挥民生主义。托派中央因此便把他开除了。后来他也就索性去给国民党工作。
  这样具体与分别地看待革命者抗拒反动统治者的思想迫害。由此判断某些情形无亏于革命者的德操,而某些情形则应视作变节——这,我觉得是合乎情理,也符合于斗争的实际。有些坐享革命成果的人,有如江青之流,认为革命者一落入反革命之手,只应扮演“样板戏”中的“正面人物”,一味指着敌人的鼻子叫骂,高呼万岁口号,直到壮烈牺牲!谁若不曾严格依照这种剧本演出,谁便革命叛徒。其实,这种“指示”根本与真实的牢狱斗争脱节,它只是十足的官僚想象与“二世祖”的胡说八道。文革时把中共中央批准的、让刘澜涛等签字出狱的事当作叛徒的证据,那更是毛泽东式的背信弃义了。
  要知道,慷慨从容地走向刑场固然不易;但要长年累月、日日夜夜和“科学”的特务们去打交道,而且要在精研细磨的压榨机下坚持不倒,实在也非常非常之难。革命的领导者对于这些不幸的同志,其责任决不在于颁发一些陷阱式的“指示”,而在于设法帮助他们渡过与克服难关。如果,像文革当时一个流行的“极”左见解那样,认为一切被捕过的党员都不可靠,一切从反省院出来的人都是叛徒,这种说法非但绝顶荒唐,而且事实上恰好帮了反动派的大忙!因为他们费尽心机而未能完成的工作——即未能使最大多数的受难者变成“不可靠”与“叛徒”,却由革命党自己的领导机关代为完成了。

中共统治下的遭遇


  取得了政权的中国共产党(经过斯大林主义毒化了的其它共产党亦然),对于它的反对者,特别对于它左边的反对派,即后来团结成第四国际的托洛茨基主义者,进行着比国民党更为严密与更为有效的思想迫害。
  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者一旦落入这一批“思想改造家”之手应该怎么办?他们是否可以像从前对付国民党特务一样,在某一限度内跟人家玩弄“手段”,藉以骗取自由呢?我认为根本不可以,也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唯一可恃的是自己的思想:只有以自己坚信的正确思想来抗拒人家的错误思想。本来,对付国民党的思想迫害,我说过,主要也在于坚持自己的思想。其间如果容得有多少“技术”或“策略”的讲求,只因第一、国民党本无思想可言;第二、国民党那个腐败统治终于无法建立起一个不腐败的与真正有效的特务制度。一个真诚的共产党员,即使没有深厚的共产主义认识,也不会(至少不会轻易地)让国民党的“理论家”说服过去。但是对斯大林主义与毛泽东主义来说,情形却大不相同。首先,这二者和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之间不但在名义上,而且在部份的实质上都同属于共产主义的范畴。其次,斯毛主义的背后都有空前强大的物质支持;再则,它们又都仿佛曾有助于革命的继续或者完成的。在这样一种思想的压力下,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者想坚持自己的立场就困难得多了。要想做到这一步,除非他真正把握到马克思主义的实质,除非他真正懂得俄国革命的历史,真正了解苏联国家与共产党转变与堕落的原因及其经过,真正懂得马、列主义关于落后国家中不断革命的理论与实践。换句话说,一个革命者必须于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学说之外,还要清楚坚决地领会到现时代各国革命的国际主义性质,要深刻理解到“一国社会主义”的反动与虚幻,要清醒地认识到“一国社会主义”特别在落后国家中必然要发生可怕的官僚堕落,以及此一堕落的官僚统治必然要危害到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只当有了这样的思想武装、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者才能在斯毛主义者的思想压力下站住脚,才能继续为要求实行国际主义纲领、反对民族社会主义,反对官僚专制而斗争。否则,别说在被捕之后,在敌对者的威吓利诱之下,便是自由自在,平安无事,你也会为那些由“胜利和成功”作证的“马克思主义”所征服——甚至,在更坏的情形下,你会让更反动的、帝国主义的思想所征服的(那意思是说因为见到斯毛派实行出来的“社会主义”而失望因而去接受资本主义)。
  对付共产党的思想迫害绝无“技术性”的办法可言,又因为共产党特务的组织与效率,与国民党特务根本不能同年而语,前者的周密与厉害使你根本不能与他们虚与委蛇。他们放不放你,并没有一定“手续”。他们关着你固然要逼你“检讨”,便是放了你也仍然要迫你“交代”。因此,这里是容不得虚假的:投降就是投降,不投降便是不投降。此地只有公开与坦白的思想争辩,只有堂堂皇皇的理论斗争,绝对谈不上什么口是心非,也无所用其诡计花招。
  中国革命马克思主义者(中国托派)在过去三十年的实际经验告诉了我们这一点。在中共辉煌的胜利影响下,我们的某些过去同志,不待人家来拘捕与镇压,便在思想上缴了械。但是有更多的人却未因中共的一时成功而怀疑不断革命论的正确;相反,在胜利后中共的实践印证之下,他们是更加坚信了。一九五一年尾他们全体被中共的特务捕去,受着残酷的思想迫害。这中间虽然有不少经不起,假意地乃至真心地改变了思想,但是毕竟还有不少最坚强的同志,表现出无比的刚毅,竟能熬过二十七个年头的长期折磨,终于洁白无瑕地重获了自由。我们这些艰苦卓绝的同志们给了我们榜样,告诉我们革命者一旦被捕后应如何自处。同时这些同志们的榜样又告诉了我们:唯有对于革命马克思主义的深厚理解与信奉,才能保证革命者去渡过难关,克服难关。
  中国托派同志战胜斯、毛主义者思想迫害是令人尊敬的例子。在这个意义上,正是不断革命论经得起考验的证明,也正是它具有光辉前途的一个最佳保证。


一九八一年八月十六日写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