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资料汇编·中共建国前后劳资两利政策演变:1946-1952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津市私营光明植物油厂 实行劳资两利 生产欣欣向荣(1949.05.08)

  (1949.05.08)

  津市私营光明植物油厂 实行劳资两利 生产欣欣向荣

  【天津七日电】津市四区私营光明植物油厂,解放前因不堪国民党的横征暴敛及原料缺乏,停工已达三年。解放后,经人民政府大力扶助,供给原料(月供棉籽九十万斤),得于上月七日正式复工。同时由于劳资双方均能切实执行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方针,劳资关系融洽,产量日益提高。在人民政府教育下,该厂职工在复工前,便努力协助厂方恢复生产;复工后,又照顾厂方目前经济能力薄弱,在工资待遇上向厂方多作让步,使厂方有利润可图。同时厂方也进行了一些合理的民主措施,例如月终公布工厂帐目;工人每周集会一次,讨论生产、福利等事项,随时与厂方商讨解决问题;及时表扬工人成绩等。该厂技师也经常照顾工人在工作中之安全。因此职工团结一致,生产情绪极高,产量大增。克棉籽部分上月七日复工之初,一昼夜内仅克棉籽一万七千九百斤;而二十五日一昼夜即达三万五千余斤,较日伪统治时期则提高百分之二十。榨油房在日伪统治时期平均日产量二千七百五十斤,现在为四千一百四十斤。此外工人对于机器也极为爱护,对于材料也尽力节省。厂方为进一步奖励工人积极生产,曾规定按工四月份生产成绩分别以八人千元、五千元、四千元三级普遍发给工人奖金。工人为照顾扩大生产,减少开支,自动核减为五千元、三千元、二千五百元、二百元四级。目前厂方准备增添职工,扩大生产,除生产棉籽油,油饼外,并开始利用油泥制造肥皂,并已定购制造甘油的机器,准备利用肥皂泥制造甘油。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