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资料汇编·毛时代职工工资的变迁:1947-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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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知各地贯彻执行私方人员病假期间工资支付办法(1957.06.01)

  (1957.06.01)

  国务院通知各地贯彻执行私方人员病假期间工资支付办法

  新华社31日讯 国务院为贯彻私方人员病假期间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今天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发出了函件。

  函件中说:4月17日资云字第五号“关于本人股金在两千元以下的私方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根据生活困难情况或者病假的时间长短,按照本人工资发给50%至70%,不必按工龄和非工会会员的标准计算”的通知,据反映,有一些地方尚未实行,为解决私方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问题,望加以贯彻实行。

  关于本人股金在两千元以上的私方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只要确有困难,也可以参照上述的支付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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