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资料汇编·毛时代职工工资的变迁:1947-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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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分局劳动工资科 不调查研究随意减低煤台计件标准(1952.01.30)

  齐思远 (1952.01.30)

  哈尔滨铁路分局劳动工资科 不调查研究随意减低煤台计件标准

  编辑同志:中长铁路管理局哈尔滨分局所属某燃料厂原有的煤台计件标准,是在一九五○年秋季查定的。去年九月,中长铁路管理局通知各分局重新审查煤台计件标准。当时,这个燃料厂全体计件工作人员平均提高劳动效率百分之二百十七。但是,哈尔滨铁路分局劳动工资科不但不把过松的原标准提高;反而坐在屋里,不经考查,就把原标准减低百分之十。这样,牡丹江铁路分局的煤台计件标准就较哈尔滨铁路分局的高出一倍多。这个分局劳动工资科的作法完全失掉了计件工作的意义,这是很不合理的。我建议有关机关在修改标准时要作很好的调查研究,以免国家遭到不应有的损失。

  齐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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