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资料汇编·毛时代职工工资的变迁:1947-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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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劳动局规定 国庆假日临时工工资发放办法(1950.09.28)

  (1950.09.28)

  京市劳动局规定

  国庆假日临时工工资发放办法

  【京市新闻处讯】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顷规定关于一九五○年国庆节假日,临时工的工资发放办法如下:

  一、临时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资照发;

  二、连续工作未满三个月的,工资由劳方与行政或资方协商解决之;

  三、因为工作需要,于假日加班时,其工资按百分之二百发给;

  四、本规定所指之临时工,系包括件工、日工、月工、提成制、小费制等在内;件工、提成制、小费制的假日工资计算办法,按假日前三天的平均工资支付之;

  五、已有合同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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