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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南部中区代表机构 嘉奖起义的西贡伪军单位 (1972.07.04)

  新华社 (1972.07.04)

  新华社河内电 据越南南方解放通讯社报道,根据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的十项政策,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南部中区代表机构六月十八日决定嘉奖和表扬采取了爱国行动,坚决起义、消灭恶棍、携带武器投向革命一边的西贡伪军十五个“民事防卫”队单位。

  这些“民事防卫”队单位中包括建丰省高岭市市郊和安乡的两个“民事防卫”队,建祥省周城县平协乡的三十四名“民事防卫”队员和“民卫”队员。

  另据报道,广治省人民革命委员会根据许多被俘的西贡伪军士兵要求返回原籍、返回家庭的愿望,多次释放被俘的西贡伪军士兵。东河镇人民革命委员会五月四日释放了近两百名携带武器投向人民的西贡伪军士兵。兆丰县、海陵县和甘霸县人民革命委员会在五月份和六月份也先后释放了一批被俘的西贡伪军士兵,让他们返回原籍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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