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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民主政府颁布鼓励农业生产十项政策(1954.07.06)

  新华社 (1954.07.06)

  【新华社北越五日电】越南“人民报”六月三十日登载了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颁布的关于鼓励农业生产的十项政策,这个政策适用于还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

  政策规定:保证耕种者的收获权;鼓励开垦荒地;推进农村中的互助合作,特别是组织烈士家属、军人家属、伤员家属、民工家属的变工互助、保证他们及时耕种和收获,对于成绩良好的互助组织给以奖励。

  政策还规定鼓励发展副业,对副业生产不征税;鼓励农民开展生产竞赛,对生产有成绩的农民和干部给以奖励;严禁破坏生产,保护农民在减租运动中得到的权益。

  政策并规定了保护受雇者的利益:雇主必须合理地付给工资,并且不得随意解雇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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