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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波兰再次实行大赦(1986.07.25)

 

  新华社 (1986.07.25)

  新华社华沙7月23日电 波兰当局今天释放了三百六十九名犯人。他们是根据波兰议会本月17日通过的并在今天开始生效的《关于犯有某些罪行的罪犯特别审理法》被释放的。

  该法令规定,对1986年7月17日前犯有反对国家和破坏公共秩序罪行的罪犯可以根据本法予以特别审理。该法令号召犯有上述罪行的人在1986年12月31日前自首,这样可免于起诉。其案情由军方调查的政治犯不在大赦之列,这些人中包括前团结工会的某些领导人。

  《特别审理法》还对某些犯人的免刑和释放作了具体规定,但某些流氓犯罪和社会寄生分子的犯罪、酒后犯罪等也不在赦免之列。该法规定依法释放的犯人应在今年9月15日前释放完毕。

  据波兰官方人士透露,目前在波兰全国共监禁十一万四千名犯人,而《关于犯有某些罪行的罪犯特别审理法》将涉及到约二万名犯人,其中近一万五千名将根据此法被释放。这是1980年危机以来波兰继1983、1984、1985年之后实行的第四次大赦。******

1949-1990:波兰工人运动·《人民日报》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