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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一九七四年七月十七日讯 布琼布拉消息:米孔贝罗总统七月十四日颁布了布隆迪共和国宪法。
宪法在前言中表示,布隆迪人民决心继续从事自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革命以来所进行的革新事业,以建立一个民主的具有现代化组织机构的共和国,加强民族的政治和精神团结;决心保障基本人权,促进布隆迪及其每个居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进步;布隆迪人民决心为保持世界和平而同世界各国人民合作、捍卫各国人民的自决权并为在各国人民繁荣和友谊之中实现非洲统一开辟道路。
宪法包括十章六十四款,其中规定布隆迪共和国采取单一政党制,由民族进步统一党制定国家政治总方针和指导国家的活动,它监督政府的活动和司法权。
宪法还规定民族进步统一党的总书记和领袖由全国代表大会根据党中央的建议以绝对多数选举产生。被选出的党的总书记就是共和国总统、国家和政府的首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