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工会住宅生活工作经验》(1954年12月)

青岛国棉六厂是怎样组织工人自建住宅的

中国纺织工会青岛国棉六厂工会委员会



一 自建住宅的发起


  早在一九五零年春天,我厂工人就自动发起要自建住宅。当时参加的有三百零八户,分每户两间(十六平方公尺,合布七疋半)和每户一间(合布四疋)两种。工人修建住宅时,都自己动手,并利用厂内的一些碎石头、洋灰垛子等废料来建筑,成本低,花钱不多,一下就解决了自己的住宅问题。
  一九五二年八月,我们吸取了一九五零年的经验,又有重点地组织了经济条件较好的二十三户,先由他们自己出钱,不足部分由企业奖励基金贷给,共盖了五十一间住宅。住宅的式样与大小是根据每个人的需要与经济条件不同,由自已选择的。为了减低建筑成本,减少工人的经济负担,就用碎洋灰垛子代替基石,高粱杆敷顶棚,用红砖把用碎砖头作四围墙壁,红瓦盖房顶,白灰抹墙壁。这样,平均每平方公尺只花了三十万元。
  一九五四年上半年,又组织四十五户自建了一百一十八间住宅。
  我厂工人发起自建住宅,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厂方宿舍不够,加上台风刮倒很多,宿舍就更感缺乏了。据一九五二年调査,全厂有百分之四十一点七的工人没有宿舍;有的工人虽然已经有了宿舍,但居住条件也不好,有的屋子阴暗、狭小,有的还有倒塌的危险,这都影响工人的生活和生产情绪。如织布工人韩同信,他私租了一间半房子,屋子又小又漏,一刮台风,又怕房子倒塌压死人,只好把床板支起来睡在下面。他说:“每逢下雨刮台风,我的心就不在厂里了。”有两个星期经常是阴雨天,他就出过三疋次布。这样,工人就要求自建住宅,以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住宅问题。同时,解放后工人生活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部分工人已经有了积蓄。据一九五二年调査,全厂工人有百分之七十在银行有存款。如清花车间工人董大雪,一家十七口,有五人工作,到一九五二年底,共积蓄了一千多万元。从这个情况看来,有些工人在经济上是很富裕的,也迫切要求解决住宅问题。在工人的迫切要求下,行政拨给工人地皮,工会又在行政的支持下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地来组织和发动工人用自己的余资来自建住宅,这也是可能的。

二 自建住宅是怎样进行的


  起初我们对运用工人群众自己的力量来解决工人的住宅问题认识不足,存在着单纯依靠政府来解决住宅问题的思想。后来在党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工会首先检査了在工作中关心群众生活不够的缺点,并着重批判了忽视群众力量的缺点,批判了单纯依靠政府解决宿舍问题的“供给制”思想。经过工会和行政的详细研究,确定了以“自建公助”的方针来解决工人往宅问题,由行政上无偿地划出自建住宅的空地,做好下水道、电灯、厕所等公共设施。
  自建住宅的工作开始时,没有很好地对工人进行教育,因此,工人对自建住宅的重大意义不很了解,存在着不同的思想情况。一种是自己的宿舍已得到解决,对自建住宅漠不关心。一种是自己的宿舍没有得到解决,也有些储蓄,但认为自己够住公家宿舍的条件,等待住公家宿舍,对自建住宅摇摆不定。工会根据这种思想情况,向工人讲明,在目前,国家尚不能解决全部宿舍问题,就应该考虑以自己的积蓄来自建住宅,不应单纯依靠政府来解决,使工人明确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这样就消除了部分工人的等待、犹疑的思想,增强了自建住宅的信心。
  为了消除参加自建住宅的工人的思想顾虑,又制订了“自建公助”建筑住宅的六项办法。在办法中明确地规定了:
  (一)以“自建公助”的方针,逐步解决职工家属的宿舍问题,以利生产。
  (二)自建住宅的全部财产(不包括地皮和其他公共设施)概由建筑本人永久所有,本人并有转让和出卖之权;但对方必须是本厂职工,或由本厂按市价收买之。
  (三)建筑地皮由企业行政拨给使用。
  (四)建筑费用全部由本人负担,如本人储蓄不多,尚缺部分者,本厂行政和工会贷款帮助(或与人民银行联系给予贷款)。贷款偿还期间的长短,以不影响日常生活为原则,由工会和行政具体商定之。
  (五)在建筑过程中,企业行政和工会在设计与购料等方面应尽量的给予帮助。
  (六)在工会领导下,帮助工人组成“自建住宅委员会”具体领导进行工作。
  为了保证自建住宅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具体确定了对建筑的要求:
  (一)以经济、适用、坚固、美观为原则。如房屋构造是人字形,红瓦顶,内外砌砖墙,秫秸笆屋顶,墙壁用白灰和洋灰抹光等。并注意使环境绿化美丽。
  (二)尽量设法就地取材,力求降低建筑成本。我们尽量利用废物,如用木材,除做门窗用的一部分材料外,其余都是旧屋木料;如筑地基、砌墙,多用地下埋的混凝土块、半截旧砖、乱石等废料,不足的才购买新料,做得好并不影响质量,而且大大减少了工程费用。
  (三)掌握工程进度,按计划表进行工作。除了主要建筑技术工人由劳动调配所调来外,其他建筑工人全由家属委员会在职工家属中选拔。并成立小组,选出组长,建立会议制度,以便检査工作,推动工作前进。
  为了加强对工人自建住宅工作的领导,党、行政、工会、青年团的干部及机物科基本建设组、福利科、自建户代表等共九人,在党的领导下组成了自建住宅筹备委员会,负责领导自建住宅的筹备工作,并实行分工负责制。如:设计方面由基本建设组负责,工程方面由修理部负责,物料供应由机物科负责,财务及一切建筑事务工作由福利科负责,组织工人自建和政治思想领导由工会负责。
  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这一工作,首先工会干部深入群众,了解工人对自建住宅的要求及其经济情况,并征求参加自建住宅的工人的意见,以便进行图样设计。其次,工会将多方面的意见集中起来,由基建组制出草图,估出建筑价格,交给参加自建住宅的工人进行讨论。最后工会又召集车间主席及生活居住委员会讨论研究,并初步确定建筑图样和自建户交款办法,拟出自建住宅的自建申请书发到各车间,以便办理申请手续。
  筹备工作完成以后,就召开一次工会和行政有关负责人及全体自建户的会议,以民主方式产生自建住宅委员会,同时推选出正副主任委员,以便具体领导和监督各项工作按时进行。并且通过这次会议讲明建筑图样,再一次征求意见,以便最后确定图样。另外,又根据各人自愿结合为邻居的原则,分配房屋建筑的位置。经过初步估计建筑价格约为三十五万元一平方公尺。

三 工作中的几点体会与经验教训


  (一)采取“自建公助”的方针来解决工人住宅问题是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的。目前我们不能单纯依靠国家来解决工人的住宅问题,个人生活资料由个人自己出钱来解决是合理的。在工人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工人节约、储蓄,使之用在建筑个人住宅方面,是当前工会生活居住工作中一个重要工作,是解决工人住宅问题的积极办法之一。
  (二)党、行政和工会的经常领导支持和帮助,是搞好工人自建住宅的主要环节。因为工人自己虽然积蓄了一点钱,要盖房子是有很多困难的。因此,领导方面除有组织有计划地领导这一工作外,还必须在人力上、物力上、经济上给予各种帮助。如拨给地皮、贷款、购料、设计工具以及行政派专人负责帮助、指导等等。如由工人自己搞,或孤立的由工会去搞,都是搞不好的。
  (三)做好宣传登记工作,组织工人和家属进行劳动。在登记之前,必须先将“自建住宅”的重要意义向群众作广泛的宣传,使他们有明确的认识。在建筑工程中,还应组织工人及其家属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动手进行修建。这样不但可以协助建筑工人争取早日完成修建工程,而且也可以减低建筑成本。
  (四)在修建过程中,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所盖的房子要符合既经济又坚固的原则。关于房屋设计的式样以及如何修盖用料等问题,都要交给群众自己讨论决定。如在第二批组织工人自建住宅时,最初,由于我们事先没有和群众研究,两次设计估价,都过高了,群众就泄了气。第三次根据群众的意见绘出五种图样和□用废料估价后,群众才表示满意。这说明了领导工人自建住宅不能单凭主观来设计或过分强调房屋式样的一致,而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商量,以满足群众的要求。
  (五)组织“自建住宅委员会”及经过民主讨论,制订自建住宅的办法,这是搞好自建住宅必要条件之一。“自建住宅委员会”必须要由参加自建的工人中民主选出,并进行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具体和监督工作的进行。制订了自建住宅的办法之后,还要解决自建工人可能产生的思想顾虑,才能顺利地贯彻和执行。

一九五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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