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四十四卷 *委托书[656] 我,即下面签名的人,现在委托我的妻子燕妮·马克思,父姓冯·威斯特华伦,在处理她的母亲、已故政府枢密官夫人卡罗琳·冯·威斯特华伦太太的遗产问题时,代表我的利益和以我的名义行事。 Ne varietur〔不得更改〕[注:这是外交和法律文件上的公式。——编者注]签名:卡尔·马克思博士[657] 1856年8月2日于伦敦 一千八百五十六年八月六日于特利尔
注释: [656]燕妮·马克思的母亲——卡罗琳·冯·威斯特华伦1856年7月23日在特利尔逝世。按照当时的惯例,卡·马克思作为其女儿的丈夫应当亲自参加财产的分配。马克思由于不可能亲赴德国,写了这份在特利尔生效的委托书。——第654页。 [657]下面的字迹看来是特利尔公证人的手笔;燕妮·马克思的签字是本人写的。——第6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