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四十三卷 两院的联席会议。——联邦委员会 伯尔尼11月26日。在昨天两院的联席会议上不是象预料和原定的那样[注:见本卷第58页。——编者注],有两个联邦委员会委员——德律埃和弗兰西尼——宣誓,而是只有德律埃一人宣誓。弗兰西尼没有出席,因为邮车阻于大雪而无法通过哥达。接着,联邦委员会被授以全权,允许那些只有在两个立法委员会的会议延期召开时才能出席的联邦委员会委员和联邦法院的成员宣誓。[50]——在这以前,联邦院召开了一次会议,讨论了前天由国民院通过的一项关于联邦首都的法案。这个已经被国民院弄得很复杂的问题,在这里就更加复杂了。日内瓦的法济提议,联邦首都在一年内暂时仍设在伯尔尼,在这期间制定出一项较为详细的法律,其中应当规定这个州在保卫联邦政权方面应尽的义务。这个问题处理得太轻率。事先应当给瑞士人民一个机会,让他们表明自己的意愿。联邦院议长瓦得州的布里亚特也同意这个意见。其他议员提出下列修正案:联邦首都应当在联席会议上投票确定;其次,联邦首都所在地应当象过去的首府州[51]那样,实行轮换,但不得少于六年,至少也要等到联邦大学建立,云云。这一辩论由于到了召开联席会议的时间而不得不中断,今天将继续进行辩论。吕蒂曼(苏黎世)建议把法案连同修正案一起退回委员会。——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后,国民院继续开会,讨论联邦委员会提出的从1849年1月1日起由联邦接管瑞士全部邮政部门的法案,这些邮政部门,在邮政制度没有彻底调整以前,暂时仍归各州管理,但联邦当局有绝对权力改变邮政路线等等,等等。法案由德律埃和其他人稍加修改,立即被通过。国民院今天将讨论激进派埃米尔·弗雷(巴塞尔兰)博士提出的瑞士联邦执政官员责任法律,如果时间允许还要讨论奥克辛本提出的关于建立联邦大学的法案。 联邦委员会,即执政当局,已经举行了数次会议。暂时由富勒尔接管外交部门,由奥克辛本接管军事部门,由弗雷-埃罗塞接管财政部门。这样一来,联邦军事会议就在感谢声中停止了工作。联邦委员会还决定向各州、瑞士驻外使节以及外国列强宣布政府成立。它同样还决定就苏黎世州领土被侵犯一事[注:见本卷第56页。——编者注]向帝国政府提出抗议,同时在有关各州就流亡者的行为和帝国当局在《法兰克福总邮报》上发表的事实真相[64]进行调查。
注释: [50]瑞士共和国宪法于1848年9月12日通过。它巩固了进步力量对宗得崩德(见注58)取得的胜利成果,使瑞士由各邦联盟成为统一的联邦国家。成立了由国民院和联邦院两院组成的全瑞士联邦议会。联邦委员会成为最高行政机关,委员会主席执行共和国总统的职务。曾规定,建立统一的关税和统一的邮政机构,实行统一的货币制度。同时各州仍保留着广泛的自治权。 宪法规定,凡年满二十岁并在本州享有选举权的一切瑞士公民均得参加全联邦代表机关的选举。在一些州,其中包括夫赖堡州(弗里布尔),政府把承认新宪法作为参加选举的必要条件。在夫赖堡州,这项措施为的是对付教权派要把自己的代表塞进国民院的企图,但是,国民院只从形式上看问题,认为这样进行选举损害了普选权,并宣布夫赖堡州的选举无效。关于此事的详情,见恩格斯的《联邦法院的选举》一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6卷第40—42页)。后来,联邦议会重新审查并撤销了宣布夫赖堡州选举无效的决定(见本卷第49—50页)。——第44、49、59、228页。 [51]首府州(Vorort)是对瑞士联邦代表会议后来是联邦议会在其首都举行会议的那个州的称呼。这种做法直到宣布伯尔尼为首都才停止。 在通过1848年宪法之前,首府州的领导机关在某种程度上执行国家政府的职责,它的代表是联邦代表会议议长。从1815年开始只限于三个州——苏黎世、伯尔尼、琉森可作为首府州。在写本文时,首府州是伯尔尼。——第44、47、49、59、78页。 [64]指在1848年11月9日《法兰克福总邮报》第301号特别附刊上发表有关在瑞士边界各州德国流亡者活动的各种文件专辑。——第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