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四十二卷 保护关税派[202] (1)他们从来没有保护过小工业,只是保护机器工业。例子,德国的李斯特学派。居利希。 (2)如果相信保护关税派说的话,他们最多是维持现状。保护关税制度任何时候也不能使受到保护的产品在国外市场上出售。因此它是反动的。 (3)保护关税派的最后的安慰就是:国家不是受外国资本家剥削,而是受本国资本家剥削。 (4)而且他们说,在设想自由贸易以前,必须先实行国内的改革。保护关税制度本身没有被授予改革各阶级状况的权力。但是,他们说,在改革国内关系以前去改革国际关系,是愚蠢的。但是,什么是保护制度呢?证明:实行这一制度的阶级手中有统治权力。因此,只要保护制度有效,资本家就不会作任何让步。此外,先生们,重大的社会改革和历史改革绝不是通过让步、通过统治阶级的乐善好施来实行,而只能是由于客观必要性。必须强迫实行这些改革。因此,认为在实行保护关税制度的国家,甚至通过对进口商品课税的形式,就能在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关系方面作一些改革,那是无知。我将不再谈论保护关税派。
注释: [202]这个文件显然是马克思打算于1847年9月18日在布鲁塞尔的经济学家会议上发表的演说的部分草稿。马克思在会上没有得到发言的机会,会议闭幕以后,他就把演说整理一下准备发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卷第282—284页)。草稿是马克思以摘记的形式写在第10本笔记本的最后一页上的,基本上完成于1845年下半年和1846年初。手稿中有几处由于墨渍而无法辨认。在文件的下边以及页边有恩格斯画的几幅像,显然画的是经济学家会议的参加者。——第38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