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三十九卷19.致尼古拉·弗兰策维奇·丹尼尔逊
阁下: 很久没有写信,请原谅。这也是不得已。我不得不做一番努力——最后的努力,争取在这个冬春把第三卷[注:指《资本论》。——编者注]完成。为此我只好放弃所有其他工作,甚至停止了一切书信往来(除绝对必要的以外)。不然,我不会中止我和您对那个十分有意思而且重要的问题的讨论。[54] 现在,除一些形式方面的工作以外,我已经结束了第五篇(银行和信用)的校订工作,这一篇无论从内容本身或就手稿的状况来说,都是最困难的。现在只剩下两篇,约占全卷三分之一,其中的一篇——关于地租——内容也很困难,但这一篇的手稿,据我所记得的,要比第五篇的手稿完善得多。因此,我还没有失掉在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希望。原先一个很大的困难,是保证在三个月到五个月的时间里工作绝对不要间断,把全部时间都用在第五篇上,现在这个困难幸而已经克服。在校订这卷书的时候,我时常想到它出版之后会带给您的巨大的喜悦。我将把清样寄给您,就象过去第二卷那样。 现在来谈我们原来的题目。 我们似乎在所有各点上都已取得一致意见,只有一个问题除外;您在10月3日和1月27日的两封信里都试图解决这个问题,虽然两封信是从不同角度谈的。 在头一封信里您问道:1854年以后不可避免发生的那些经济变化,不但不能促进在俄国历史地形成的那些制度的发展,反而必然从根本上破坏它们吗?换句话说,农村公社不能作办新的经济发展的基础吗? 在1月27日,您用下面的方式表达了上述的思想:大工业对俄国来说已经成为必然,但是它的资本主义式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吗? 好吧,我们来看看。在1854年或1854年前后,对俄国来说它的起点是:一方面存在着公社,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大工业。如果您考察一下你们国家当时的整个情况,难道您看到有任何可能以这样一种方式把大工业嫁接在农民的公社上面:一方面使大工业的发展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又把这种原始的公社提高到世界上空前优越的一种社会制度的水平?而且是当整个西方都继续生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时候?我认为,这样一种超过历史上一切先例的演变,它所要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同当时俄国所具有的条件完全是两样的。 毫无疑问,公社,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劳动组合,都包含了某些萌芽,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展起来,拯救俄国不必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我完全同意我们的作者有关茹柯夫斯基的那封信[55]。但无论根据他的意见,还是根据我的意见,实现这一点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是外部的推动,即西欧经济体制的变革,资本主义体制在它最先产生的那些国家中的消灭。我们的作者在他1882年1月给某一个老的《宣言》写的某一篇序言中,对于俄国的公社能否成为更高级的社会发展的起点这个问题,是这样回答的:假如俄国经济体制的变革与西方经济体制的变革同时发生,“从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占有制便能成为新的社会发展的起点”。[56] 如果在西方,我们在自己的经济发展方面走得更快些,如果我们在大约十年或二十年以前就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那末,俄国也许还来得及切断它自己向资本主义演变的趋势。不幸的是,我们的进展太慢,那些会使资本主义体制达到临界点的经济后果,目前在我们周围的各个国家只是刚刚开始发展;当英国在迅速丧失它在工业上的垄断地位的时候,法国和德国正在接近英国的工业水平,而美国却大有可能不单在工业品方面,而且在农产品方面把它们统统赶出世界市场。美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即使是相对的自由贸易,无疑会彻底摧毁英国的工业垄断地位,同时破坏德国和法国的工业品输出;然后危机——这就是世纪末还剩下的一切——就会到来。而在这同时你们那里的公社却在消失,我们只希望我们这里向更好的制度的转变能够尽快地发生,以挽救——至少是在你们国家一些较边远的地区——那些在这种新情况下负有使命实现一个伟大前途的制度。但事实终究是事实,我们不应当忘记,这种机会正在逐年减少。 其余的我都同意您的意见:俄国是资本主义大工业发展最后波及的国家,同时又是农民人口最多的国家,这种情况必然会使这种经济变革引起的动荡比任何其他地方强烈得多。由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土地占有者阶级代替大约五十万地主和大约八千万农民的过程,只能通过可怕的痛苦和动荡来实现。但历史可以说是所有女神中最残酷的一个,她不仅在战争中,而且在“和平的”经济发展时期中,都是在堆积如山的尸体上驰驱她的凯旋车。而不幸的是,我们人类却如此愚蠢,如果不是在几乎无法忍受的痛苦逼迫之下,怎么也不能鼓起勇气去实现真正的进步。 永远是您的 派·怀·罗· 来信请寄给考茨基夫人,而不要寄罗舍夫人。 注释: [54]见恩格斯1891年10月29—31日、1892年3月15日、6月18日和9月22日给丹尼尔逊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38卷第193—196、304—308、362—367、464—468页)。——第37页。 [55]指马克思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126—131页)。这封信是马克思于1877年底读到该杂志第10期发表的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卡尔·马克思在尤·茹柯夫斯基先生的法庭上》一文后写的,这篇文章对《资本论》作了曲解。——第39页。 [56]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326页;恩格斯在这里引用的是普列汉诺夫翻译的版本,俄文译文与德文原文有一些差别。——第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