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三十四卷 恩格斯致约翰·菲力浦·贝克尔
老朋友: 我从李卜克内西那里了解到,你仍然需要钱,但是目前他们不能帮助你。事情很凑巧,我现在恰好为你存了一张五英镑钞票,我当即就把它寄出,折合一百二十六法郎。希望你尽快地顺利收到;但愿这能帮助你摆脱眼前的困难,直到莱比锡人能够为你做些什么事情的时候。那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你的确和德国那些被剥夺了生活资料的鼓动员一样,都是非常法[139]的受害者。 李卜克内西来过这里,并且答应说,苏黎世报纸[注:《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者注]的路线将会改变,将符合党原来的路线。如果这能实现,那就是我们所要求的一切。 祝你健康,精神振奋。 你的 老弗·恩格斯 注释: [139]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俾斯麦政府在帝国国会多数的支持下于1878年10月21日实施的,旨在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这个法律把德国社会民主党置于非法地位;党的一切组织、群众性的工人组织、社会主义的和工人的刊物都被禁止,社会主义文献被没收,社会民主党人遭到迫害。但是,社会民主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积极帮助下战胜了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和“极左”分子,得以在非常法生效期间把地下工作同利用合法机会正确地结合起来,这样,大大巩固和扩大了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在群众性的工人运动的压力下,非常法于1890年10月1日被废除。恩格斯对这个法律的评价,见《俾斯麦和德国工人党》一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308—310页)。——第76、102、340、374、390、395、409、421、445、447、4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