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三十三卷 恩格斯致马克思[89]
亲爱的摩尔: 今天早晨躺在床上,我脑子里出现了下面这些关于自然科学的辩证思想。 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运动着的物质,物体。物体和运动是不可分的,各种物体的形式和种类只有在运动中才能认识,离开运动,离开同其他物体的一切关系,就谈不到物体。物体只有在运动中才显示出它是什么。因此,自然科学只有在物体的相互关系中,在运动中观察物体,才能认识物体。对运动的各种形式的认识,就是对物体的认识。所以,对这些不同的运动形式的探讨,就是自然科学的主要对象。[注:卡·肖莱马在这段的页边上写着:“很好,这也是我个人的意见。——卡·肖·”。——编者注] 1.最简单的运动形式是位置移动(是在时间之中的——为了使老黑格尔高兴)——机械运动。 (a)单个物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但是相对地说,可以把下落看做这样的运动。向着许多物体所共有的一个中心点运动。但是,只要单个物体不是向着中心而是向着另外的一个方向运动,那末虽然它还是受落体定律的支配,但是这些定律已经变化成为[注:卡·肖莱马在这段的页边上写着:“完全正确!”——编者注] (b)抛物线定律并直接导致几个物体的相互运动——行星等等的运动,天文学,平衡——在运动本身中的暂时的或外表上的平衡。但是,这种运动的真正结果最终总是运动着的诸物体的接触,一些物体落到另一些物体上面。 (c)接触的力学——相互接触的物体。普通力学,杠杆、斜面等等。但是接触的作用并不仅限于此。接触直接表现为两种形式:摩擦和碰撞。二者都具有这样一种特性:在一定的强度和一定的条件下产生新的、不再仅仅是力学的作用,即产生热、光、电、磁。 2.本义上的物理学——研究这些运动形式的科学,它逐一研究了每种运动形式之后确认,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些运动形式互相转化;并且最后发现,所有这些运动形式在一定的强度(因运动着的物体而异)下就产生超出物理学范围的作用,即物体内部构造的变化——化学作用。 3.化学。对于研究上述运动形式来说,无论它研究的是有生命的物体或无生命的物体,都没有多大关系。无生命的物体所表现出来的现象甚至是最纯粹的。与此相反,化学只有通过那些在生命过程中产生的物质才能认识最重要的物体的化学性质;人工制造这些物质愈来愈成为化学的主要任务。它构成了向关于有机体的科学的过渡,但是,这种辩证的过渡只是在化学已经完成或者接近于完成这种实际的过渡的时候才能实现。[注:卡·肖莱马在面边上写着:“这是最根本的!”。——编者注] 4.有机体——在这里,我暂时不谈任何辩证法。[注:卡·肖莱马在页边上写着:“我也不谈。——卡·肖·”。——编者注] 由于你那里是自然科学的中心,所以你最有条件判断这里面哪些东西是正确的。 你的 弗·恩· 如果你们认为这些东西还有点意义,请不要对别人谈论,以免被某个卑鄙的英国人剽窃,对这些东西进行加工总还需要很多时间。 注释: [89]恩格斯在这封信里谈了他从1873年开始写的一部卓越著作《自然辩证法》的构思。这封信寄到曼彻斯特,因为当时马克思正在那里。恩格斯还请马克思把这封信转给卡·肖莱马和赛·穆尔看。在信稿上保留有肖莱马作的边注。——第8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