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三十卷 马克思致恩格斯
亲爱的弗雷德里克: 十英镑已经收到,非常感谢。 你为了我在钱的问题上作难,使我非常不安,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能够抵抗得了象美国这样的危机?况且,我又特别倒霉,同维也纳《新闻报》这类卑鄙的报纸有了联系。否则,对我来说它至少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代替《论坛报》。你是否认为,现在已经到了同比如《晚邮报》(纽约一家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报纸)接洽通讯工作的时候了? 我还能这样推进我的理论工作,简直是奇迹。我还是打算把地租理论放在这一卷作为增补,即作为对前面提出的原理的“说明”。[261]我想把这个详细叙述起来非常浩繁的问题用几句话告诉你,希望你能把你的意见告诉我。 你知道,我把资本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不变资本(原料、辅助材料、机器等),它的价值只是在产品价值中再现出来,另一部分是可变资本,即用来支付工资的资本,它所包含的物化劳动比工人为换取它而付还的劳动要少。例如,如果日工资=10小时,而工人劳动12小时,那末,他所补偿的就是可变资本+它的1/5(2小时)。我把这种余额称为剩余价值(surplus value)。 假定剩余价值率(即工作日的长度和超出工人为了再生产工资的必要劳动以外的剩余劳动余额)为50%。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在一个12小时的工作日中,8小时为自己劳动,4小时(8/2)为雇主劳动。还假定一切工业部门中的比例都是这样,那末对平均劳动时间的各种偏离,不过是对劳动难易程度等等的补偿而已。 在不同工业部门对工人的剥削程度相同的情况下,等量的不同资本在不同的生产领域会提供极不相同的剩余价值量,从而提供极不相同的利润率,因为利润率正是剩余价值和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这将取决于资本的有机构成,即取决于资本怎样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假定剩余劳动和上面一样为50%。就是说,如果1英镑=1个工作日(把它设想为一个劳动周等等也是一样),1个工作日=12小时,而必要劳动(再生产工资的劳动)=8小时,那末30个工人(或工作日)的工资=20英镑,而他们的劳动价值=30英镑;付给每个工人的可变资本(每日的或每周的)=2/3英镑,而他创造的价值=1英镑。100英镑资本在不同工业部门中所产生的剩余价值量,全按100英镑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例而有极大的不同。用c代表不变资本,v代表可变资本。例如,假使棉纺织业的资本构成是c80,v20,那末,产品价值就=110(在剩余价值或剩余劳动为50%的情况下)。剩余价值量=10,利润率=10%,因为利润率=10(剩余价值)∶100(所耗费的资本的总价值)。假设在大规模的缝纫业中资本构成是c50,v50,那末,产品=125,剩余价值(在剩余价值率和上面一样为50%的情况下)=25,而利润率=25%。假定另一工业部门的比例是c70,v30,那末产品=115,利润率=15%。最后,还有一个工业部门的资本构成是c90,v10,那末产品=105,而利润率=5%。 这里,在对劳动的剥削程度相同的情况下,等量的资本在不同的工业部门中产生的剩余价值量极不相同,从而利润率也极不相同。 但是,我们把上述四种资本列在一起,就得出:
依此计算,每100英镑的利润率是〔13+(3/4)〕%。 如果从这个[资本家]阶级的总资本(400)来考察,那末,利润率=〔13+(3/4)〕%,而资本家们是兄弟。竞争(资本的转移,或者说,资本从一个工业部门流入另一部门)使等量的资本在不同的工业部门中提供同一的平均利润率,而不管它们的有机构成如何。换句话说,投入某个工业部门的譬如说100英镑资本所提供的平均利润,并不是这笔资本作为这种特定情况下使用的资本,因而不是按这笔资本本身产生的剩余价值的比例提供出来的,而是这笔资本作为资本家阶级总资本的相应部分提供出来的。这笔资本是一个股份,它的股息依据它的数量按比例从这个[资本家]阶级的全部可变资本(支付工资的资本)所产生的剩余价值(或者说无酬劳动)的总数中支付。 在上例中,要使1、2、3、4类[资本拥有者]得到同样的平均利润,其中每一类都必须按113+(3/4)英镑出售自己的商品,1和4出售商品高于它的价值,2和3低于它的价值。 这种经过上述调整的价格=已耗费的资本+平均利润(例如10%),这就是斯密所说的自然价格、费用价格[262]等等。这就是平均价格,不同工业部门之间的竞争(通过资本的转移或流出)使不同工业部门的价格转化为这种价格。所以,竞争不是使商品转化为它们的价值,而是转化为费用价格,这种价格按资本的有机构成或高于或低于或等于它们的价值。 李嘉图把价值同费用价格混为一谈。所以他认为,如果存在绝对地租(即与各类土地的肥沃程度无关的地租),那末农产品等等的出售价格就会由于高于费用价格(预付资本+平均利润)而经常高于价值。这就会推翻基本规律。所以,他否认绝对地租,只承认级差地租。 但是,他把商品的价值和商品的费用价格等同起来是根本错误的;这是同亚·斯密一脉相承的。 实际情况是这样: 假定一切非农业资本的平均构成是c80,v20,那末,产品(在剩余价值率为50%的情况下)=110,而利润率=10%。 再假定农业资本的平均构成=c60,v40(从统计材料看来,这个数字在英国是相当接近实际情况的;畜牧地租等等在考察这个问题上并没有意义,因为它不是由本身决定,而是由谷物地租决定的)。于是,在对劳动的剥削程度和上面相同的情况下,产品=120,而利润率=20%。因此,如果租地农场主按农产品的价值出售农产品,那末他就将按120,而不是按它的费用价格110出售。但是土地私有制阻碍租地农场主象他们的资本家兄弟那样使产品的价值和费用价格相等。资本的竞争不能做到这一点。土地所有者出来干预,并攫取了价值和费用价格之间的差额。不变资本同可变资本相比超过不多,总是表明该生产领域的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低(或者是相对地低)。因此,如果农业资本的平均构成等于c60,v40,而非农业资本的构成等于c80,v20,那就证明农业还没有达到和工业相同的发展阶段。(这是很易理解的,因为撇开其他各方面不谈,工业的前提是比较老的科学——力学,而农业的前提是崭新的科学——化学、地质学、生理学。)如果农业中的比例等于c80,v20(在上述前提下),那末绝对地租就会消失。剩下的只有级差地租,而我对级差地租理论的发挥,使李嘉图关于农业不断退化的假设显得极其可笑和武断了。 关于和价值不同的费用价格的上述规定,还应当指出,除了从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还有从资本的流通过程产生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但是如果再把这一点考虑进去,这个公式就太复杂了。 这里你可以看到对李嘉图的理论的批判(粗略的,因为这个问题相当复杂)。无论如何你会承认,由于考虑到了资本的有机构成,许多一向似乎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都消失了。 顺便附一笔。为了某种目的(我在下一封信中告诉你),非常希望你能为我详细地从军事上(政治方面由我来做)批判拉萨尔—吕斯托夫关于解放的谬论[注::见本卷第260—261、264、275和282页。——编者注]。 你的 卡·马· 问候女士们。 伊曼特已经通知说他要来。伊戚希[注::拉萨尔。——编者注]将在星期一动身。 你看到,按照我对“绝对地租”的见解,土地私有制的确(在某种历史情况下)提高了原料的价格。从共产主义的观点来看这是很可以利用的。 如果上述观点是正确的,那末,根本不必在一切情况下或者对任何一种土地都支付绝对地租(即使农业资本的构成象上面所假定的那样)。凡是土地私有制(事实上或法律上)不存在的地方,就不支付绝对地租。在这种情况下,在农业中使用资本就不会遇到特殊的阻碍。资本在这个领域中就会象在其他一切领域中一样毫无拘束地运动。于是农产品就象许多工业品常常有的那样按照低于自己价值的费用价格出售。在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是同一个人的场合,土地私有制实际上也会失去意义,等等。 但是这里没有必要研究这些细节。 单纯的级差地租——它的产生不是由于资本仅仅投入土地而不投入其他任何部门——在理论上没有什么困难。这种地租不过是任何工业生产领域中经营条件优于平均水平的资本所具有的超额利润而已。不过它在农业中是固定的,因为它建立在不同种类的土地具有不同程度的自然肥力这样一个坚实而(相对地)牢固的基础上。 注释: [261]指《资本论》第一卷最初的写作方案(见注25)。后来,马克思放弃了这个意图,而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部分中阐述了他的地租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第265页。 [262]“费用价格”(《Kostpreis》,《Kostenpreis》和《cost price》)这一术语在这封信中马克思是在生产价格(c+v+平均利润)的意义上使用的。——第2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