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三十卷 马克思致恩格斯
亲爱的恩格斯: 附上维贝尔的信;看来我必须寄给他六塔勒左右,以此结束同普鲁士法院的事[123]。你可以把这件事告诉济贝耳。 我以后要在伦敦这里出版一印张左右的小册子——《论普鲁士司法》,但这要在书[注::卡·马克思《福格特先生》。——编者注]顺利地运入德国以后。 希尔什菲尔德那里的工作头一个月进行得很慢;首先是因为排字工人秦恩溜走了,于是希尔什菲尔德的工作就非常多,此外,我的每一印张比通常的两印张还要多。但是上星期我还是同他订了一个书面合同,规定11月15日以前全部结束。 科拉切克在《时代呼声》最近一期上的一篇文章《欢呼者》中又把这事[注::见本卷第105和109页。——编者注]重新提了出来;顺便说一句,朋友拉萨尔在那里也挨了一顿。 《海军》的事怎样了?[注::见本卷第94和97页。——编者注] 你看今年秋天会不会爆发战争? 看校样和为私事奔走,使我忙得不可开交,暂时很少有工夫写信给你。 祝好。 你的 卡·马· 注释: [123]1860年10月5日,柏林最高法院驳回了马克思的律师法律顾问维贝尔对王国上诉法院关于控诉《国民报》的诽谤案的决定的上诉书(见注9以及马克思的抨击性著作《福格特先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4卷第715页)。——第10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