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二十七卷 马克思致恩格斯上校 1849年3月3日
致第二卫戍司令恩格斯上校先生阁下: 前天第十六步兵团第八连有两位军士到我家来找我个人谈话。我到杜塞尔多夫去了,因此他们没有被接待。昨天下午这两位先生又到我这里来,要求同我面谈。 我请他们进了房间,随后也跟了进去。我请这两位先生坐下并问他们有什么事。他们说,他们希望知道2月28日《新莱茵报》第233号发表的那篇反对冯·乌滕霍芬上尉先生的文章的作者的名字[403]。我回答这些先生说:(1)所说的这篇文章和我没有关系,因为它登在横线以下,所以也可以说是广告;(2)他们可以免费登反驳意见;(3)他们可以对报纸提出控告。这些先生说,由于这个广告,整个第八连都感到受了侮辱。我回答说,只有第八连的全体成员都签了名才能使我相信这种说法是符合实际的,不过这种说法也是没有意义的。 于是,这两位军士先生就向我声明,如果我不把“这个人”说出来,“交出来”,他们就“再也不能约束他们的人”,事情就可能“严重了”。 我回答这两位先生说,用威胁和恐吓从我这里是根本得不到什么东西的。之后,他们就嘟囔着走了。 如果连队象一帮土匪一样派代表到个别市民那里去,想用威胁手段来迫使他们做这样或那样的供认,那末纪律一定松弛到了严重程度,法制观念大概完全没有了!我特别不明白“我们再也不能约束我们的人”这句话的意思。难道这些“人”有自己的司法权?难道这些“人”除了法律上的起诉手段以外还有其他手段? 上校先生,我请您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并把这种奇特的蛮横要求给我解释清楚。如果迫使我诉诸舆论,那是令人遗憾的。 注释: [403]指刊登在1849年2月28日《新莱茵报》第233号附刊上一篇没有署名的简讯,简讯指责了以反动观点著称的第十六步兵团第八连上尉冯·乌滕霍芬滥用公家燃料和用公家燃料作投机买卖。——第52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