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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克思

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合众国联合会的分裂的决议

1872年3月5日和12日[69]




关于两个联合会委员会


  第一条——鉴于各中央委员会的成立只是为了保证每个国家的“工人运动的团结和联合的力量”(共同章程第七条);因而,在同一个联合会中存在两个互相竞争的中央委员会是明显违反共同章程的行为;
  总委员会号召纽约的两个临时联合会委员会重新团结起来,并在不久将要举行的美国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作为合众国的统一的临时联合会委员会进行活动。
  第二条——鉴于这个临时联合会委员会的委员中如果包括过多的不久前才加入国际工人协会的会员,它的工作能力将被削弱,总委员会建议新近成立的和人数较少的支部联合起来委派几个共同的代表。


合众国联合会全国代表大会


  第一条——总委员会建议于1872年7月1日召开美国各支部和所属团体的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条——这个代表大会应当选举合众国联合会委员会。它可以——如果认为这是合适的话——授予由此选出的联合会委员会以加聘少数委员的权利。
  第三条——只有这个代表大会才具有制订合众国国际工人协会组织的地方章程和条例的权利,但是,此种地方章程和条例的内容,不得与协会的共同章程和条例有任何抵触(组织条例第五节第一条)。


支部

[注:在“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周刊”上这一节的标题是“第十二支部”。——编者注]

  第一条——鉴于纽约第十二支部不仅正式决定:“每个支部”有“独立地”任意解释“各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共同章程和条例”的“权利”;并且它已把这一原则彻底付诸实施,而如果这一原则被所有的人接受,国际工人协会就会只剩下一个空名称;
  鉴于这一支部经常利用国际工人协会来实现同国际的任务和宗旨格格不入或者直接对立的目的;
  因此,总委员会认为自己有责任履行巴塞尔代表大会第四项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70]并暂时开除第十二支部,听候应于1872年9月召开的国际工人协会下次全协会代表大会裁决。
  第二条——鉴于:根据共同章程,国际工人协会只应由“工人团体”所组成(见共同章程第一、七和十一条);
  共同章程第九条(这一条规定:“每一个承认并维护国际工人协会原则的人,都可成为国际工人协会的会员”)虽然也给予不是工人[注:在“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周刊”上“不是工人”这几个字被删掉了。——编者注]但是积极拥护国际的人个别地直接加入国际或被接受参加由工人组成的国际支部的权利,然而它绝不认为成立纯粹是或主要是由非工人阶级的成员组成的支部是合法的;
  因此,总委员会几个月前不得不拒绝承认纯粹由大学生组成的斯拉夫人支部[71];
  根据组织条例第五节第一条的规定,可以使共同章程和条例适合于“每个国家的当地条件”;
  合众国的社会条件尽管在其他许多方面对工人运动的胜利极其有利,但是也特别容易使伪改革家、资产阶级骗子手和卖身投靠的政客钻进国际
  因此,总委员会建议今后仍不接受新的[注:在“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周刊”上“新的”两字被删掉了。——编者注]美国支部加入协会,除非它的会员至少有三分之二是雇佣工人。
  第三条——总委员会提请美国联合会注意伦敦代表会议第二项关于“宗派主义”[注:在“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周刊”上“宗派主义”这几个字被删掉了。——编者注]支部或关于“妄想执行”与协会的共同目标不同的“特殊任务”的“分立主义组织”的决议第三条;协会的共同目标是使劳动者从“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垄断者支配”的状况下解放出来,因为这种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见共同章程导言)。


卡·马克思写于1872年3月5日左右
载于1872年4月6日“解放报”第43号,1872年5月4日“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周刊”第103期和1872年5月8日“人民国家报”第37号
原文是英文
俄文是按手稿译的,并根据报纸上刊载的原文校对过



  注释:
  [69]关于国际美国联合会的分裂的这几项决议是由马克思起草,并根据他的建议在1872年3月5日和12日的总委员会会议上通过的。
  1870年12月,几个支部的代表在纽约成立了一个中央委员会,作为国际在美国的领导机关。以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者维·伍德赫尔和田·克拉夫林为首的第九支部和第十二支部,于1871年7月加入了这些支部,它们以国际的名义展开了争取资产阶级改良的宣传。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的拥护者们把自己和“外国人支部”(德国人支部,法国人支部,爱尔兰人支部),特别是和弗·阿·左尔格所领导的纽约德国人第一支部对立起来,企图利用国际的组织来为自己的目的服务。1871年9月27日,第十二支部背着纽约中央委员会向总委员会提出承认它是国际在美国的领导支部的要求;同时在报纸上掀起一个运动,反对协会中的那些坚持该组织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支部。总委员会在1871年11月5日的决议(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7卷第716页)中,拒绝了第十二支部的要求,并确认了纽约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但是在这以后,第十二支部仍继续进行自己的活动,这就加强了国际在美国的各组织中的小资产阶级成分,并在1871年12月引起了无产阶级支部和小资产阶级支部的分裂。在纽约成立了一个有左尔格和波尔特等人参加的临时联合会委员会和以伍德赫尔以及第十二支部的其他资产阶级改革派为首的第二委员会。总委员会坚决支持了北美联合会的无产阶级派;第十二支部被暂时开除出国际,直到应届代表大会为止。1872年5月28日,总委员会承认临时联合会委员会是国际在美国的唯一领导机关。1872年7月,在北美联合会代表大会上选出了常设性的联合会委员会,临时联合会委员会的委员差不多全都加入了这个机构。关于美国联合会分裂的原因,弗·恩格斯在“国际在美国”(见本卷第106—113页)一文中作了详细的阐述。
  总委员会的决议发表在各国国际的刊物上,包括“人民国家报”在内。
  “人民国家报”(《Der Volksstaat》)是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中央机关报,1869年10月2日至1876年9月29日在莱比锡出版(每周两次,1873年7月起改为每周三次)。该报代表德国工人运动中的革命派的观点。这家报纸因为发表大胆的革命言论而经常受到政府和警察的迫害。由于编辑被逮捕,该报编辑部成员不断变动,但报纸的总的领导仍然掌握在威·李卜克内西手里。主持“人民国家报”出版工作的奥·倍倍尔在该报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同该报编辑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该报经常刊载他们的文章。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民国家报”的活动有很大意义,他们密切注视它的工作,批评它的个别缺点和错误,纠正报纸的路线,因此这家报纸成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优秀的工人报刊之一。——第56页。
  [70]指巴塞尔代表大会第六项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即“关于将支部开除出协会的程序”。决议授权总委员会可以暂时开除国际的个别支部,听候应届代表大会裁决。——第58页。
  [71]大概是指一小群在苏黎世学习的塞尔维亚和保加利亚的大学生,他们在无政府主义者的直接影响下组织了一个同盟小组,名称叫做“斯拉夫人之幕”。这个小组在1872年春几度企图正式组成为国际的一个支部,在遭到总委员会的拒绝后,于1872年6—7月间加入了汝拉联合会(它的纲领是巴枯宁起草的);1873年夏,这个小组瓦解了。——第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