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十七卷 给朱·博里昂尼的委托书[357] 1871年11月30日于伦敦西中央区 公民朱泽培·博里昂尼已被接受为国际工人协会会员,今授予他接受新会员和组织新支部的权力,条件是他和新接受入会的会员和支部必须承认协会的正式文件对他们有约束力,这些文件就是: 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 成立宣言, 各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1871年9月伦敦代表会议的决议。
注释: [357]给朱·博里昂尼以接受国际工人协会新会员的权利的委托书,是恩格斯为答复国际洛迪支部的一位领导人恩·比尼亚米1871年11月14日的来信而草拟的;比尼亚米在信中报道了在费拉拉以及意大利的其他一些城市建立国际支部的消息,并请求发给罗曼尼亚的一些公民(其中包括朱·博里昂尼)以成立国际工人协会新的支部的委托书。——第50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