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
波恩大学肄业证书[227] 副本 我们,波恩弗里德里希-威廉皇家普鲁士莱茵大学校长及评议会,谨以本肄业证书证明:卡尔·亨利希·马克思先生,生于特里尔,该市法律顾问马克思先生之子,在特里尔中学修完报考大学诸门课程,持有该中学毕业证书,于1835年10月15日在本校注册入学;从那时起至今,一直在本校就读,专修法学。 据所提交之证件,该生在校期间修完了下列课程: 一、1835—1836年度冬季学期1.法学全书,普盖教授讲授,十分勤勉和用心。 2.《法学阶梯》,伯金教授讲授,十分勤勉和经常用心。 3.罗马法史,瓦尔特教授讲授,同上。 4.希腊罗马神话,韦尔克教授讲授,极为勤勉和用心。 5.荷马问题,冯·施勒格尔教授讲授,勤勉和用心。 6.近代艺术史,道尔顿教授讲授,勤勉和用心。 二、1836年度夏季学期7.德意志法史,瓦尔特教授讲授,勤勉。 8.普罗佩尔提乌斯的《哀歌》,冯·施勒格尔教授讲授,勤勉和用心。 9.欧洲国际法和 10.自然法,普盖教授讲授。以上两门课程,因普盖教授于8月5日突然逝世而未加评语。 关于该生的操行,应该指出,他曾因夜间酗酒喧嚷,扰乱秩序,受罚禁闭一天;除此之外,他在道德和经济方面,未发现任何不良行为。该生事后被人告发,据云曾在科隆携带违禁武器,此事尚在调查中。 该生没有参加被禁止的大学生团体的嫌疑。 兹发给该生盖有大学印鉴和有现任校长及法律系和哲学系现任系主任亲笔签字的本证书,以资证明。
注释: [227]保存下来的肄业证书是一份不知由何人誊写的副本。马克思曾把这份证书和其他文件一起寄给耶拿大学,以便申请获得博士学位。——936。 |